1)
風在旋轉。
阿莫穿著灰色風衣,兩根耳機線從耳朵垂下。
雙手插兜,穿行在人流。
他聽到風在旋轉。
濃妝艷抹的年輕女人挽著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迎面而來,阿莫微微搖晃著腦袋,似在和著音樂節奏。和大部分現今的年輕人一樣,好像對路過的一切都不甚在意。
擦肩而過的瞬間,阿莫無意般伸出右手,細小寒光在指間跳躍,一閃即收。
繼續向前,時光是永不止步的人流。
前面不遠,是一個十字路口。
左側的面館生意冷清,旁邊有一個垃圾桶。右側衣店的櫥窗裡模特鮮亮,幾個女生在櫥窗外指點。
街對面一個長腿美女步姿婀娜,帶著微笑如過春風。
阿莫面色如常地向前走,在紅燈前停下腳步,與長腿美女隔街相對。
紅色的女士錢包已靜靜躺在垃圾桶裡,各種卡證無一遺漏。
手指在兜裡輕輕劃過,唔,三千四百元。
“呀!我包包怎麼被劃開瞭一道口子!”
已經走瞭一陣的濃妝女人忽然大聲尖叫起來,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視線亂轉,尋找著可疑目標,人群紛紛側目。
綠燈亮起,阿莫邁步向前,對著迎面走來的長腿美女微笑點頭。
兩個人交錯而過的瞬間,他聽到美女的聲音,“我叫小鈺。”
汽車的喇叭聲停止瞭,人群的腳步聲消失瞭,笑聲、鬧聲、叫聲,全都不聞。
空氣忽然安靜,阿莫聽到風在旋轉。
他看到一隻手,美麗的手。膚白如凝脂,纖細靈動,熟悉的寒光在跳躍。
阿莫伸手,他的手指亦修長白皙,變幻間似穿花蝴蝶。
女人的左手按住瞭阿莫的右手,阿莫的左手亦抓住瞭女人的左手。
兩個人停在馬路中間,汽車鳴笛。
“朋友,勿傷友軍。”阿莫笑道。
女人面帶微笑,眼中卻殊無笑意:“把錢放回去。”
阿莫松手,把錢放進女人手裡,冷道:“我知道規矩。”
做賊,不是做匪。賊有賊道,不傷人,不害命。這是賊的規矩。
賊若被發覺,就要主動物歸原主。
女人笑瞭,“乖。”
兩人分開,錯肩走過。
在司機們的罵罵咧咧中,車流恢復。
小鈺徑直走向垃圾桶,找出錢包,放進錢。又走到正尖聲咒罵的濃妝女人身側,隨手將錢包丟到她腳邊,若無其事地走開。
身後傳來女人驚喜的聲音:“啊,原來錢包是落地上瞭!卡證都在,錢也沒丟!”
“大名鼎鼎的阿莫,此刻是如何懊惱呢?”想到這兒,小鈺不由回頭,漂亮的長發在空中劃過美妙的軌跡。
然後她看到瞭阿莫手裡搖晃著一張百元鈔票,嘴唇翕張,用唇語說道:“賊不走空,也是規矩。”
賊不走空。
這跟劍客拔劍必見血是一個道理。
若寶劍出瞭鞘、亮瞭光,卻又一塵不染的回去,劍便失瞭銳氣。
賊,也就丟瞭賊氣。
小鈺在身上一探,便知錢包裡少瞭一百元錢,頓時氣得牙癢。
阿莫笑笑,瀟灑轉身。
“阿莫,你別得意!”小鈺忽然對著阿莫的背影放聲大喊,在來往人群異樣的眼神中愈發惱恨。
阿莫頭也不回的向後揮手。
文曲街,是這座城市最繁華的地段。
阿莫,是文曲街上的賊首。
真正的賊,都是獨行客。所謂賊首,當然不是賊眾的首領,而代表他是這條街上技藝最高的人。
隻有他點頭,其他的賊才能來這條街上吃飯。
阿莫有一個很特別的能力,他能感受到風。
當然,每個人都能感受到風,可阿莫的感受,不一樣。
他能聽到,風在旋轉。
那是一種很奇妙的感受,他的手指,能順著風流動的軌跡走,這讓他比其他人都快幾分。也成就瞭他文曲街賊首的名頭。
但今天,這個女人,是腦子有問題麼?
阿莫將耳機解下來,放進兜裡,耳機線的另一頭,並沒有連著播放器。
對,阿莫從不聽歌,風是最好的音樂。
他隻是喜歡戴著耳機的感覺,好像隔絕瞭這個繁雜的世界。
在賊的江湖裡,一個賊揪住另一個賊的活計,是為挑戰。
而已經很久沒有同行敢來文曲街挑戰瞭。
2)
這個城市的夜,有著萬點霓虹,卻也有著霓虹也透不過去的沉重。
阿莫坐在窗臺下,吊下一條腿,在空中晃蕩。
夜包圍著城市,他看著窗外的夜。
耳朵一動,聽到瞭一個異樣的聲音。
一個黑影出現在門口。
鎖很好開,對於一個賊來說,顯得有些過份自信。
這個房間的佈局不大合理,玄關進去便是客廳,顯得特別陰暗。
黑影輕輕挪步,像貓一樣不發出聲響。
茶幾、沙發、電視,視線一掃而過。黑影迅速確定瞭方位,向著臥室摸去。
啪!
燈光大亮。
黑影露出身形,卻是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姑娘,一身利索的黑色衣服,凸顯得身材妙曼。
此刻她正看著開燈的人,好看的小臉上既驚又慌。
阿莫歪瞭歪頭:“小鈺?”
這個女人膽子太大瞭,白天街上挑釁也就罷瞭,晚上還偷東西偷到瞭賊首傢裡!
“說吧,你到底想幹嘛?”阿莫雙手環臂,好整以暇地看著撬鎖入室女人。
小鈺反而平靜瞭下來,揚著頭,顯得驕傲極瞭:“我要打敗你,讓你退出江湖!”
打敗一個賊,最好的法子當然就是偷走他的東西。
阿莫笑瞭:“開個鎖就跟砸門似的,你能打敗誰?”
當阿莫把小鈺推出房間,重重關上房門的時候,姑娘仍在憤憤不平:“半夜兩點瞭,你都不睡覺?”
3)
第二日,阿莫如常出門。
他走進人流,就像遊魚入水。不僅不拘束,反而分外自由。
因為人流交錯,而風在旋轉。
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富人、窮人。
阿莫隨意巡視著他的文曲街。
隻一瞥便鎖定瞭目標,這回是一個西裝革履行色匆匆的男人。
這種人,身上會有不少現金,心裡裝著事,基本不會關心路人,很容易得手。
阿莫晃晃悠悠地湊過去,在西裝男子匆匆經過身邊的時候,忽然出手,一把抓住瞭探進口袋裡的手。
細膩柔嫩,有如凝脂。
“又是你?”
阿莫皺瞭皺眉,看著這隻手的主人。
“嘿嘿嘿,又被你發現瞭。”名叫小鈺的女人,傻呵呵地笑著。
僅僅是一個晚上過去,她的性格似乎發生瞭天翻地覆的變化。
變得……很無恥。
阿莫揚起嘴角:“你應該知道規矩。”
一個賊向另一個賊挑戰,不能超過三次。
小鈺低下頭,再抬起頭時,已經紅瞭眼眶:“但我真的很想打敗你。”
阿莫沉默瞭。
他沒有問為什麼。
他當然記得原因。
4)
那是在四年前的一個傍晚,他上街練手,看到一個女孩兒站在路邊,眼睛紅腫,流淚滿面。
阿莫走近的時候,女孩仍在哭著,隻是聲音都已啞瞭,“把錢還給我,那是我奶奶的救命錢!”
阿莫走瞭過去,說,你等一會兒。
不知過瞭多久,一個高瘦影子蓋住身前,當女孩抽噎著抬起頭,隻看到一張清秀溫和的臉。
阿莫微笑著遞過小包:“數數看,少瞭沒?”
女孩淚眼婆娑地接過自己的小包,抱著阿莫說瞭無數聲謝謝。
在以後的時間,每次上街,阿莫都能看到這個女孩。有時候給他帶一個愛心便當,有時候是一杯飲料,有時候是一個水果。
漸漸他已經習慣瞭女孩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
女孩捧著花出現,阿莫躲進人流裡,不敢現身。
“你為什麼不肯接受我?”
“做我這個行當,沒資格去照顧誰一生。”
“那就不要做這個瞭好不好?”
“我既然接瞭師傅的衣缽,就沒有回頭的路。除非有人能擊敗我,我才會退出江湖。”
然後姑娘就消失瞭三年。
從一個笨手笨腳的姑娘,變成一個身手敏捷的賊。
這其中要經過多少的努力,要流下多少的汗水?
阿莫瞭解,正因為瞭解,才更覺沉重。
阿莫嘆瞭一口氣,撫瞭撫小鈺的長發,“你已經很厲害瞭。”
“可是,賊不走空,我卻從未在你身上得手。”小鈺垂下瞭眼眸,淚珠滾滾而落,失落而難過。
阿莫上前,輕輕把她抱在瞭懷裡。
“不,你已經偷走瞭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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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情何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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