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衛健委重磅發佈腦膠質瘤診療指南 (2022 年版)
腦膠質瘤是指起源於腦神經膠質細胞的腫瘤,是最常見的原發性顱內腫瘤,2021 年版 WHO 中樞神經系統腫瘤分 類將腦膠質瘤分為 1~4 級,1、2 級為低級別腦膠質瘤,3、 4 級為高級別腦膠質瘤 。本指南主要涉及星形細胞、少突 膠質細胞和室管膜細胞來源的成人高、低級別腦膠質瘤的診治 。
我國腦膠質瘤年發病率為 5~8/10 萬,5 年病死率在全身腫瘤中僅次於胰腺癌和肺癌。腦膠質瘤發病機制尚不明 瞭,目前確定的兩個危險因素是:暴露於高劑量電離輻射 和與罕見綜合征相關的高外顯率基因遺傳突變。此外,亞 硝酸鹽食品、病毒或細菌感染等致癌因素也可能參與腦膠質瘤的發生。
腦膠質瘤臨床表現主要包括顱內壓增高、神經功能及 認知功能障礙和癲癇發作三大類。目前,臨床診斷主要依 靠 CT 及 MRI 等影像學診斷,彌散加權成像(diffusion weighted imaging , DWI )、 彌 散 張 量 成 像 ( diffusion tensor imaging , DTI )、 灌 註 加 權 成 像 ( perfusion weighted imaging,PWI)、磁共振波譜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scopy , MRS )、 功 能 磁 共 振 成 像 (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fMRI)、正 12 電子發射體層成像(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PET) 等對腦膠質瘤的鑒別診斷及治療效果評價有重要意義。腦膠質瘤確診需要通過腫瘤切除手術或活檢手術獲取 標本,進行組織病理和分子病理整合診斷,確定病理分級 和分子亞型。分子標志物對腦膠質瘤的個體化治療及臨床 預後判斷具有重要意義。
腦膠質瘤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 結合放療、化療等綜合治療方法。手術可以緩解臨床癥狀, 延長生存期,並獲得足夠腫瘤標本用以明確病理學診斷和 進行分子遺傳學檢測。手術治療原則是最大范圍安全切除 腫瘤,而常規神經導航、功能神經導航、術中神經電生理 監測和術中 MRI 實時影像等新技術有助於實現最大范圍安 全切除腫瘤。放療可殺滅或抑制腫瘤細胞,延長患者生存 期,常規分割外照射是腦膠質瘤放療的標準治療。膠質母 細胞瘤(glioblastoma,GBM)術後放療聯合替莫唑胺同步 並輔助替莫唑胺化療,已成為成人新診斷 GBM 的標準治療 方案。
腦膠質瘤治療需要神經外科、神經影像科、放射治療 科、神經腫瘤科、病理科和神經康復科等多學科合作 (multi-disciplinary team,MDT),遵循循證醫學原則, 采取個體化綜合治療,優化和規范治療方案,以期達到最 大治療效益,盡可能延長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時間和總生存 時間,提高生存質量。為使患者獲得最優化的綜合治療, 醫師需要對患者進行密切隨訪和全程管理,定期影像學復查,兼顧考慮患者的日常生活、社會和傢庭活動、營養支 持、疼痛控制、康復治療和心理調控等諸多問題。
1.概述
腦膠質瘤手術治療原則是最大范圍安全切除,其基本 目的包括:解除占位征象和緩解顱內高壓癥狀;解除或緩 解因腦膠質瘤引發的相關癥狀,如繼發性癲癇等;獲得病 理組織和分子病理,明確診斷;降低腫瘤負荷,為後續綜 合治療提供條件。
腦膠質瘤手術治療方式主要可分為腫瘤切除術和病理 活檢術。
(1)腫瘤切除術適應證和禁忌證:
①適應證:CT或MRI提示顱內占位;存在明顯的顱內高 壓及腦疝征象;存在由於腫瘤占位而引起的神經功能障礙;有明確癲癇發作史;患者自願接受手術。
②禁忌證:嚴重心、肺、肝、腎功能障礙及復發患者, 一般狀況差不能耐受手術;其他不適合接受神經外科開顱 手術的禁忌證。
(2)病理活檢術適應證和禁忌證:
①適應證:腫瘤位於優勢半球,廣泛浸潤性生長或侵 及雙側半球;腫瘤位於功能區皮質、白質深部或腦幹部位, 且無法滿意切除;需要鑒別病變性質。
②禁忌證:嚴重心、肺、肝、腎功能障礙及復發患者, 一般狀況差不能耐受手術;其他不適合接受神經外科手術 的禁忌證。
(3)病理活檢手術方式:活檢可分為立體定向或導航 下活檢和開顱手術活檢兩類。立體定向或導航下活檢適用 20於位置更加深在的病變;而開顱活檢適用於位置淺表或接 近功能區皮質的病變。開顱活檢比立體定向活檢可以獲得 更多的腫瘤組織,有利於結果的判定。活檢的診斷準確率 高於影像學診斷,但是受腫瘤的異質性和靶區選擇等因素 影響仍存在誤診率。
(4)圍手術期處理:
①術前處理:若術前出現明顯的顱內高壓癥狀,應及 時給予脫水藥物緩解顱內高壓;若存在明顯腦積水,可考 慮先行腦室腹腔分流術或腦室穿刺外引流術。
②術後處理:需根據顱內壓情況選擇是否使用脫水藥 物進行降顱壓治療,並適當使用激素穩定患者神經功能狀 態;若術後出現發熱,需及時進行腰椎穿刺采集腦脊液進 行實驗室檢查,積極防治顱內感染;術後應常規監測電解 質,積極糾正電解質紊亂;對幕上腦膠質瘤患者,術後應 常規應用抗癲癇藥物預防癲癇發作。
(5)新型手術輔助技術的運用:新型手術輔助技術的 應用有助於手術切除程度和腫瘤邊界的判定及術中功能保 護。
推薦:神經影像導航、功能神經影像導航(2、3 級證 據)、術中神經電生理監測技術(例如,皮質功能定位和 皮質下神經傳導束定位)(3 級證據)和術中 MRI 實時影像 神經導航(3 級證據)。多模態神經導航聯合術中皮質及 皮質下定位,可進一步提高手術安全性,保護神經功能, 有利於最大范圍安全切除(3 級證據)26。
可推薦:熒光引導的顯微手術(2 級證據)和術中B 超影像實時定位。
(6)腦膠質瘤手術切除程度的判定:強烈推薦腦膠質 瘤術後 24~72 小時內復查 MRI,高級別腦膠質瘤以 MRI 增 強、低級別腦膠質瘤以 T2-FLAIR 的容積定量分析為標準, 並以此影像作為判斷後續治療療效或腫瘤進展的基線。以 此將切除程度按切除腫瘤體積分為 4 個等級,即全切除、 次全切除、部分切除、活檢,目前具體標準尚不統一。
2.高級別腦膠質瘤
強烈推薦最大范圍安全切除(2、3 級證據)。手術 目的包括:緩解由顱壓高和壓迫引起的癥狀;降低類固醇 藥物使用,維持較好的生存狀態;降低腫瘤細胞負荷,為 輔助放/化療創造條件;延長生存期;獲得精確病理診斷。與單純活檢相比,盡可能切除腫瘤是影響高級別腦膠質瘤 患者預後的重要因素 。但由於高級別腦膠質瘤的浸潤特性, 實現病理上完全切除腫瘤常較困難。新型手術輔助技術的 運用有助於高級別腦膠質瘤的最大范圍安全切除。腫瘤切 除程度是高級別腦膠質瘤的獨立預後因素之一,腫瘤全切 可延長術後腫瘤復發時間和患者生存期(2、3 級證據)。
3.低級別腦膠質瘤
低級別腦膠質瘤約占腦膠質瘤的 30%,患者的發病年齡比高級別腦膠質瘤年輕,常位於或靠近重要功能區,如運 動、語言、視空間和記憶。對於彌漫性低級別腦膠質瘤, 強烈推薦最大范圍安全切除腫瘤(2、3 級證據)。新型手 術輔助技術可以有效提高患者影像學的腫瘤全切率,減低 術後永久性神經功能障礙的發生率(2、3 級證據)。喚 醒手術技術擴大瞭在腦功能區實施手術的指征(詳見“功 能區腦膠質瘤的手術治療”部分)。針對非功能區或鄰近功 能區的低級別腦膠質瘤,腦功能定位技術可以識別與關鍵 腦功能有關的皮質和皮質下結構,使手術切除范圍擴大到 重要功能結構的臨界,以實現低級別腦膠質瘤的最大范圍 安全切除 。
4.復發腦膠質瘤
目前,復發腦膠質瘤的手術治療獲益,尚缺乏高級別 的循證醫學證據。手術原則是最大范圍安全切除。手術目 的包括:獲取組織學和生物學信息,確定是復發還是假性 進展,減小腫瘤負荷,緩解癥狀,術後可進行其他治療 。新型手術輔助技術有助於實現最大范圍安全切除復發腦膠 質瘤。復發腦膠質瘤的手術治療必須個體化,應該考慮患 者年齡、臨床功能狀態、組織學類型、初始治療反應、復 發類型(局部還是彌漫性)、第一次手術和再次手術的時間 間隔、既往治療方式等 。
5.功能區腦膠質瘤
功能區腦膠質瘤是指根據術前磁共振影像顯示腫瘤累及感覺運動區(中央前回、運動前區、輔助運動區和感覺 區)、語言區(包括:優勢半球的顳上回後部、顳中回和 顳下回後部、額下回後部、額中回後部、緣上回、角回 等)、頂葉視空間認知功能區和計算功能區、基底節或內 囊、丘腦、距狀溝視皮質等皮質及皮質下結構 。現代認知 神經科學認為大腦的功能區分佈是一個高度復雜的拓撲網 絡結構,功能區膠質瘤往往侵犯拓撲網絡結構的關鍵節點 或連接,可直接或間接造成患者運動、語言、認知和記憶 等神經功能損傷。功能區腦膠質瘤手術具有其特殊的手術 方式和手術技巧。
(1)手術方式:目前,對功能區腦膠質瘤患者手術時 推薦采用術中喚醒配合術中腦功能定位,在提高腫瘤切 除范圍及切除程度的同時,可有效避免患者出現術後永久性功能障礙。
適應證包括:累及腦功能區的腦膠質瘤患者;對功能 定位有主觀配合意願;自願接受喚醒麻醉手術者。
除常規全身麻醉下開顱手術禁忌證外,禁忌證還應包 括:患者術前出現嚴重的顱內高壓癥狀或已存在腦疝,常 規術前使用脫水藥物後功能無改善;存在意識障礙或重度 認知障礙;明確精神病史;溝通交流障礙,存在嚴重神經 功能缺失或難以配合完成術中指定檢測任務;麻醉醫師和 手術醫師無喚醒手術經驗;患者拒絕接受喚醒麻醉手術;年齡小於 18 歲(相對禁忌),心理發育遲滯;患者不能長時間耐受固定體位等。
(2)術前評估:主要分為影像學評估、神經功能評估 和術前宣教三部分內容。
①術前影像學評估:強烈推薦 MRI T1、T2、T2-FLAIR、 T1 增強、任務態 BOLD-fMRI、DTI、3D-T1WI;推薦 MRS、靜 息態功能磁共振(resting-state 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imaging,Rs-fMRI)、PWI。
T1、T2、T2-FLAIR、T1 增強 MRI 序列:可確定病變范 圍,水腫及惡性程度。腫瘤侵襲區域和功能區的距離與患 者的功能狀態相關。當腫瘤距離手運動區皮質<6mm 時,腫 瘤易造成患者術前肌力損傷 44。BOLD-fMRI 技術常用於對患 者四肢運動功能區及語言功能區的定位(3 級證據)45, 46, 但當腫瘤臨近功能區(如腫瘤距離手運動區皮質<4mm 時), 其定位準確效度會受腫瘤影響而下降(3 級證據)47,推薦 使用 ZOOMit 序列進行功能定位,可以有效改善定位精度 (3 級證據)48。術前應用 fMRI 技術對患者進行功能區定位, 有利於術者在術中確定腫瘤的切除范圍,有效避免患者術 後出現永久性功能損傷(3 級證據)49。Rs-fMRI 是一種不 需要患者在檢查中完成任務的成像方法,推薦將該技術作 為一種補充檢查手段(3 級證據)50,應用於無法配合完成 BOLD-fMRI 檢查的患者。DTI 及纖維束追蹤:強烈推薦在腫 瘤侵犯腦功能區的腦膠質瘤患者中使用,可以提高腫瘤切 除范圍,同時保護患者的神經功能(3 級證據)51。同時,26 推薦在非功能區腦膠質瘤患者中廣泛應用該技術,以瞭解 腫瘤與周圍神經纖維解剖結構的情況。
②術前神經功能評估:術前應用客觀神經心理學量表 評估患者的功能狀態,為術者制定手術及術後治療方案提 供幫助。應用的量表應具備包含正常范圍參考值、可重復 性高等特點。
強烈推薦:卡諾夫斯凱計分(Kanofsky performance score,KPS)、愛丁堡利手檢查。
推薦(根據腫瘤累及的腦功能區選擇):韋氏成人智 力量表、西部失語癥成套測驗中文版、漢語失語成套測驗、 忽視測評(如線段等分劃消實驗等)。
可推薦:瓦達試驗、中國康復研究中心失語癥檢查法、 語言任務標準圖庫(2021SR0231666)、蒙特利爾認知評估 量表(MoCA)、抑鬱自評量表、焦慮自評量表、癥狀自評 量表。
③術前癲癇評估:強烈推薦對患者的癲癇病史、癲癇 發作的癥狀、癲癇發作程度及藥物控制這四方面情況客觀 評估。具體細則參考《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癲癇治療 指南 1981 年版、1990 年修訂版及 2013 版癲癇治療指南》52, 53,《成人彌漫性膠質瘤相關癲癇臨床診療指南(英文版)》 54。
(3)手術準備:切口設計:根據病變的部位和功能區 的位置設計切口,原則上應包含腫瘤和其累及的重要功能腦區(監測靶區)。基於以下因素綜合考慮:①暴露病變 及周圍功能區,利於術中監測和功能定位保護。②復發率 高的腫瘤(如腦膠質瘤)要考慮二次手術可能。③功能區 分佈的個體間差異性。④皮下動脈,靜脈竇,發際線等常 規需要考慮的結構因素。
體位:常采取側臥位或仰臥位,以頭架固定。若采取 仰臥,應嚴密註意防范術中誤吸的發生。選擇的體位要保 證患者術中舒適,擺好體位後使用保溫毯有助於減少患者 喚醒後寒戰以及其引起的顱內壓增高等。
麻醉方式:目前功能區腦膠質瘤喚醒手術包括術中喚 醒麻醉開顱腦功能區腫瘤切除術和監護麻醉下全程清醒開 顱腦功能區腫瘤切除術兩種。睡眠-清醒-睡眠(AAA)麻醉 模式,是目前最為常用的喚醒手術麻醉方式,是一種深度 麻醉接近於全身麻醉的技術,此種技術需要喉罩、帶套囊 口咽氣道等輔助氣道工具來保持患者氣道通常;在監護麻 醉下進行的全程清醒開顱腦功能區腫瘤切除術,是一種使 患者處於適度鎮靜的清醒狀態下的腫瘤切除手術,其優勢 在於手術過程中患者一直處於自主呼吸狀態,無需進行喉 罩等輔助通氣設備,可避免術中喚醒後因拔除喉罩誘發患 者顱內壓增高。
(4)術中操作:開顱過程:頭架固定釘局部浸潤麻醉、 頭皮重要神經阻滯(眶上神經和滑車上神經、耳顳神經、 枕小神經、枕大神經和第三枕神經)和切口局部浸潤麻醉, 切口麻醉范圍包括術野皮膚、皮下至骨膜,包括皮瓣基底 部。告知麻醉醫師喚醒患者,並對硬膜用 2%利多卡因浸潤 棉片覆蓋 15~20 min。待患者喚醒且一般狀況及情緒穩定 後,剪開硬腦膜並四周懸吊硬腦膜(不可過度牽拉),硬 膜外徹底止血。
術中影像學技術:強烈推薦使用神經導航系統;推薦 使用術中 MRI、術中超聲等。①神經導航系統:術中可根據 導航棒探針的位置,確定手術切除位置及切除深度(3 級證據)。②術中 MRI 技術:可以輔助術者確定腫瘤切除後殘 餘腫瘤的體積,提高腫瘤的最終切除程度(3 級證據)。③術中超聲成像:可在術中輔助判斷腫瘤范圍和切除程度, 提供病變周圍及內部血流情況。
術中腦功能定位技術:強烈推薦直接電刺激定位功能 區皮質(2、3 級證據);推薦體感誘發電位定位中央溝, 持續經顱或經皮質運動誘發電位監測運動通路完整性,直 接電刺激定位皮質和皮質下功能結構,神經導航結合術前 fMRI 定位影像。
運動區監測:①運動區陽性表現為對側肢體或面部相 應部位肌肉出現不自主動作,同時可記錄到肌電活動;電 刺激運動前區或輔助運動區可能引起復雜運動。②運動區 皮質下需要監測和保護的重要結構為錐體束。
感覺區監測:感覺區陽性表現為對側肢體或頭部脈沖 式的異常感覺,多表現為麻木感;刺激感覺區有時也可引起肢體運動。
語言區監測:推薦的語言任務有:數數和圖片命名。電刺激過程中,患者出現的異常表現(包括:語言中斷、 構音障礙、命名錯誤、反應遲鈍、語言重復等)均提示該 區域為物體命名相關語言中樞。圖片材料推薦選用經過漢 語語言標準化的物體圖片。語言區皮質下需要監測和保護 的重要結構有弓狀束、上縱束、下枕額束、額斜束、下縱 束等 。
切除策略:在保留重要功能結構的前提下,選擇適當 的手術入路盡可能切除病變。目前國際公認的切除安全范 圍應至少距離陽性刺激區 5mm(3 級證據)。同時註意保 護正常動脈及腦表面重要引流血管。通常先切除非功能區 腫瘤,然後逐步推進至重要功能區附近,切除過程持續監 測患者功能狀態,可疑存在皮層下重要通路,即時進行皮 質下電刺激,以確定重要皮質下功能結構並予以保護。切 除病變後,可應用術中 MRI、術中超聲或腫瘤熒光顯像等技 術觀察病變有無殘留 。
(5)術後評估及預後:強烈推薦術後 24~72h 內行 MRI 檢查,高級別腦膠質瘤以 MRI 增強、低級別腦膠質瘤以 T2-FLAIR 的容積定量分析為標準,評價腫瘤切除程度。推 薦分別在術後 1-3 天、1 個月、3 個月、6 個月評價患者的 KPS 評分、語言功能、運動功能及生活質量等。評價過程推 薦采用神經影像與行為量表相結合的方式。
應用喚醒手術直接皮質及皮質下電刺激技術定位和保 護功能區,可顯著降低患者術後永久性神經功能障礙的發 生率,術後暫時性神經功能障礙多可在 3 個月內恢復(3 級 證據)。
6.合並癲癇癥狀的腦膠質瘤
(1)手術治療控制腦膠質瘤相關癲癇:腦膠質瘤全切 除優於次全切除對術後癲癇的控制(1 級證據)。腦膠 質瘤全切除後大部分腦膠質瘤相關癲癇患者能達到無癲癇 發作,在安全可行的情況下,盡可能做最大程度病變切除, 以利於術後癲癇控制(2 級證據)。術前有繼發性癲癇大 發作及腫瘤有鈣化的膠質瘤患者,術後癲癇預後更好(3 級 證據)。與單純病變切除相比,應用癲癇外科手術技術可 以提高術後癲癇控制率,特別是顳葉腦膠質瘤相關癲癇的 患者,行腫瘤切除聯合鉤回、杏仁核選擇性切除和/或顳葉 前部皮質切除後,更利於腦膠質瘤相關癲癇的控制(2 級證 據)。但是否保留海馬結構,需結合患者對記憶以及學習 能力的實際需求酌情考量。
腦膠質瘤引起的癲癇發作風險與腫瘤累及的腦區有關 (2 級證據)。功能區腦膠質瘤的手術切除范圍相對有限, 術後癲癇發生率也相對較高,應充分利用現有技術,在保 護腦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多地切除腫瘤,以減少術後癲 癇發作(3 級證據)。
對於伴發癲癇的腦膠質瘤患者,建議酌情采用術中皮31 質腦電圖或深部腦電監測,指導癲癇灶切除范圍,以改善 患者癲癇預後,提高長期癲癇治愈率(2 級證據)。
(2)術中癲癇的控制:累及腦功能區的腦膠質瘤,在 術中電刺激功能區定位時,存在一定的癲癇發作風險(2 級 證據),當術中腦電監測或癥狀觀察提示患者出現癲癇 發作時,用冰林格氏液或冰生理鹽水沖洗局部可控制大部 分癲癇發作(2 級證據)。仍有癲癇持續發作者可以應用 抗癲癇藥物、鎮靜藥物或者肌松藥物終止發作(4 級證據)。
(3)難治性腦膠質瘤相關癲癇的手術治療:應用抗癲 癇藥物過程中出現癲癇復發或加重常提示腫瘤進展(2 級證 據),腦膠質瘤術後無癲癇發作較長時間後再次出現癲癇 發作,可能提示腫瘤復發(2 級證據)。腦膠質瘤復發伴 頻繁的藥物難治性癲癇發作時,綜合患者情況,可以手術 治療。無復發的術後腦膠質瘤伴頻繁癲癇發作,可按照難 治性癲癇進行全面評價,對於藥物難治性腦膠質瘤相關癲 癇且明顯影響生活質量,可考慮手術(3 級證據)。
放射治療通常是在明確腫瘤病理後,采用 6~10MV 直 線加速器,常規分次,擇機進行,立體定向放射治療不適 用於腦膠質瘤的初治。
1.高級別腦膠質瘤
手術是基礎治療,放/化療等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治療手段,高級別膠質瘤術後放療可以取得顯著生存獲益(1 級證 據)。
(1)放療時機:高級別膠質瘤生存時間與放療開始時 間密切相關 ,術後早期放療能有效延長患者生存期,強烈 推薦術後盡早(術後 2-6 周)開始放療(2 級證據)。
(2)放療技術:推薦采用三維適形放射治療或適形調 強技術,常規分次,適形放療技術可提高靶區劑量覆蓋率、 適形度及對正常組織保護,縮小不必要照射體積,降低並 發癥(2 級證據),放療前圖像驗證是放療質控不可缺少 的環節。
(3)放療劑量:推薦放射治療照射總劑量為 54~60 Gy,常規分次,腫瘤體積較大和/或位於重要功能區及 3 級 膠質瘤,可適當降低照射總劑量(1 級證據)。盡管三維 適形放射治療或適形調強技術具有提高靶區適形度、減少 正常組織受量,最大限度縮小照射體積,能夠給予靶區更 高的放療劑量,但提高劑量後的療效尚未得到證實,盲目 提高照射總劑量或分次量,應慎重。
(4)靶區確定:高級別膠質瘤放療靶區爭議至今,其 焦點主要是最初的臨床靶區(clinical target volume, CTV)是否需要包括瘤周水腫區,美國腫瘤放射治療協會 (The Radiation Therapy Oncology Group,RTOG)推薦 CTV1 需包括瘤周水腫區外 2 cm 區域,給予 46 Gy,縮野後 CTV2 需在大體腫瘤靶區(gross target volume,GTV)外 32擴 2 cm,劑量為 14 Gy。2021 年美國國傢綜合癌癥網絡 (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指南 推薦 MRI T1 增強或 T2-FLAIR 異常信號為 GTV,外擴 1~ 2cm 形成 CTV;如果考慮水腫區,建議包括在一程 CTV1 中 (46Gy/23f),二程增量區(14Gy/7f)CTV2 僅包括殘餘腫 瘤和/或術後瘤腔並適當外擴。Ⅱ期臨床試驗證實:靶區是 否包括水腫區,在腫瘤控制和生存期上無明顯差異,歐 洲癌癥研究和治療組織(European Organisation for the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Cancer,EORTC)推薦的 CTV 設定並不強調一定要包括所有瘤周水腫區。
靶區勾畫原則是在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保證腫瘤照 射劑量 60Gy,靶區勾畫應參考術前/後 MRI,正確區分術後 腫瘤殘存與術後改變,預判腫瘤侵襲路徑,在臨床實踐中, 醫師應根據靶區位置、體積、患者年齡、KPS 評分等因素綜 合考慮,靈活運用以上關於靶區設定的建議,平衡照射劑 量、體積與放射性損傷之間的關系。
(5)聯合放化療:放療和替莫唑胺同步應用:
①GBM:強烈推薦成人初治者放療聯合替莫唑胺(75 mg/m2)同步化療,並隨後6周期替莫唑胺(150-200 mg/m2) 輔助化療,在放療中和放療後應用替莫唑胺,顯著延長患 者生存期(1 級證據),這一協同作用在 MGMT 啟動子區甲 基化患者中最為明顯(2 級證據)。
②3 級膠質瘤:對於存在 1p/19q 聯合缺失的患者對化/ 33放療更敏感(1 級證據),放療聯合 PCV(甲基芐肼+洛 莫司汀+長春新堿)化療是一線治療方案(1 級證據),目 前替莫唑胺對 3 級膠質瘤的治療初步顯示療效(2 級證據), 且副反應更少。研究替莫唑胺、放療、1p/19q 聯合缺失三 者關系的2項大型臨床隨機試驗正在進行,中期結果顯示:對於無 1p/19q 聯合缺失者,放療聯合 12 個周期替莫唑胺 化療,顯著改善患者生存期 92。IDH 野生型伴或不伴 TERT 啟動子區突變患者,臨床預後最差,應提高放化療強度, 在 2 級膠質瘤中也同樣存在這樣的現象。
3 級膠質瘤放療應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包括一般狀態、 分子病理和治療需求等采用個體化治療策略,治療選擇包 括放療聯合 PCV 方案/替莫唑胺多種治療模式,及參加臨床 試驗等。
2.低級別腦膠質瘤
低級別膠質瘤術後放療適應證、最佳時機、放療劑量 等存在爭議,目前通常根據患者預後風險高低來制訂治療 策略。
(1)危險因素:年齡≥40 歲、腫瘤未全切除,腫瘤體 積大,術前神經功能缺損,IDH 野生型等是預後不良因素 。對於腫瘤未全切除或年齡≥40 歲的患者,推薦積極行早 期治療。年齡<40 歲且腫瘤全切除的患者,可選擇密切觀察 ,但應綜合考慮患者病情和分子病理後慎重決定。
(2)放療劑量:推薦低級別膠質瘤放療總劑量為 54 Gy,分次劑量 1.8~2.0 Gy(1 級證據)。對於 IDH 野 生型低級別膠質瘤(2021 版 WHO 分類定義 4 級星形細胞瘤) 需提高劑量到 59.4~60 Gy,隨著適形調強放療和分子分型 在臨床普遍應用,適度提高放療劑量(54~59.4Gy)有助 於延長患者生存期,尤其對於分子病理定義的星形細胞瘤 或 MGMT 啟動子非甲基化患者 。分次劑量超過 2 Gy 會增 加發生遠期認知障礙的風險(2 級證據)。
(3)靶區確定:GTV 主要是根據手術前/後 MRI T2- FLAIR 異常信號區域,正確區分腫瘤殘留和術後改變尤其重 要,推薦以 GTV 外擴 1~2 cm 作為低級別膠質瘤的 CTV。
3.室管膜腫瘤
手術是室管膜腫瘤首選治療方法,腫瘤全切後多數學 者主張無需輔助治療,室管膜瘤部分切除和間變性室管膜 瘤是放療適應證(3 級證據)。對放療後短期復發或年幼 不宜行放療者,可以選擇化療作為輔助治療,但療效並不確定。
室管膜腫瘤術後3周,需行全腦全脊髓 MRI 和腦脊液 脫落細胞學檢查,無腦和脊髓腫瘤播散證據者,選擇局部 放療,反之則推薦全腦全脊髓放療(3 級證據)。
局部放療:根據手術前/後 MRI 確定腫瘤局部照射范圍, 通常采用增強 T1 或 T2-FLAIR 異常信號為 GTV,CTV 為 GTV 外擴 1~2cm,分次劑量 1.8~2.0 Gy/次,顱內腫瘤總劑量 54~59.4 Gy,脊髓區腫瘤劑量 45 Gy,如果腫瘤位於脊髓 圓錐以下時,總劑量可以提高至 60 Gy。
全腦全脊髓放療:全腦包括硬腦膜以內的區域,全脊 髓上起第一頸髓、下至尾椎硬膜囊,全腦全脊髓照射總劑 量 36 Gy,每次 1.8~2.0 Gy,後續顱內病灶區縮野局部追 加劑量至 54~59.4 Gy,脊髓病灶區追加劑量至 45 Gy。
4.復發腦膠質瘤
評估復發腦膠質瘤再程放療安全性時,應充分考慮腫 瘤位置及大小。對於較小的復發病灶,回顧性研究多采用 立體定向放射外科治療或低分次立體定向放射治療技術,傳統的常規分次放療研究多集中在體積相對較大的復發 病灶,由於復發前多接受過放療,再次放療劑量的疊加可 能會造成腦組織的嚴重損傷,應充分考慮腦組織耐受性和 放射性腦壞死的發生風險。研究顯示:放療聯合貝伐珠 單抗及替莫唑胺,能延長部分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時間和總 生存時間。
5.放射性腦損傷
放療對腦組織損傷依據發生的時間和臨床表現劃分為 三種不同類型:急性(放療中或放療後 6 周內)、亞急性 (放療後 6 周至 6 個月)和晚期(放療後數月至數年)。
(1)急性和亞急性放射損傷:急性和亞急性放射損傷 可能為血管擴張、血腦屏障受損和水腫所致。急性損傷表 現為顱高壓征象,如惡心、嘔吐、頭痛和嗜睡等。通常是 短暫且可逆,應用皮質類固醇可緩解癥狀,在 MRI 上有時 36表現出彌漫性水腫;亞急性放射性腦損傷表現為嗜睡和疲 勞,通常可在數周內自愈,必要時予以皮質類固醇類藥物 以控制癥狀。
(2)晚期放射損傷:晚期放射反應常常是進行性和不 可逆的,包括白質腦病、放射性壞死和其他各種病變(多 為血管性病變)。放療總劑量、分次劑量等與白質腦病的 發生直接相關。非治療相關因素包括一些使血管性損 傷易感性增加的伴隨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及高齡等, 均可使白質腦病的發生率增加。同步化療也是另外一個危 險因素。腦膠質瘤替莫唑胺同步放化療後假性進展發生 率明顯增高,其本質就是早期放射性壞死。放療最嚴重的 晚期反應是放射性壞死,發生率約為 3%~24%。放療後 3 年 是出現高峰。放射性壞死的臨床表現與腫瘤復發相似,如 初始癥狀的再次出現,原有的神經功能障礙惡化和影像學 上出現進展且不可逆的強化病灶,其周圍有相關水腫。減 少放射損傷根本在於預防,合理規劃照射總劑量,分次量 及合適的靶區體積可有效減少放射性壞死發生率。
化療是通過使用化學藥物殺滅腫瘤細胞的治療方法, 化療可以延長腦膠質瘤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時間及總生存時間 。高級別膠質瘤生長及復發迅速,進行積極有效的 個體化化療更有價值。其他藥物治療如分子靶向和生物免 疫治療等,目前均尚在臨床試驗階段。鼓勵有條件及符合 條件的患者,在不同疾病階段參加藥物臨床試驗。
1.基本原則
(1)腫瘤切除程度影響化療效果。推薦在最大范圍安 全切除腫瘤的基礎上進行化療。
(2)術後應盡早開始足量化療。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 完成既定方案,可獲得最佳治療效果,同時應註意藥物毒 性並監測免疫功能。
(3)選擇作用機制不同及毒性不重疊的藥物進行聯合 化療,減少毒性和耐藥發生率。
(4)根據組織病理和分子病理,針對性選擇合適化療 方案。
(5)某些抗腫瘤和抗癲癇藥物會相互影響,同時使用 時應酌情選擇。
(6)積極參與有效可行的藥物臨床試驗。
2.高級別腦膠質瘤
(1)經典化療方案:
①Stupp 方案:放療期間同步口服替莫唑胺 75mg/ (m2·d),連服 42 天;同步放化療結束 4 周,進入輔助化 療階段,口服替莫唑胺 150~200mg/(m2·d),連用 5 天, 每 28 天重復,共 6 個周期。
②PCV 方案:甲基芐肼 60mg/(m2·d)第 8~21 天,洛 莫司汀 110mg/(m2·d)第1天,長春新堿 1.4mg/m2第 8、 29 天,8 周為 1 個周期。
應用於膠質瘤治療的藥物還有卡莫司汀、伊立替康、 依托泊苷、順鉑、卡鉑等。
(2)3 級膠質瘤化療:3 級膠質瘤化療,目前沒有標 準方案,推薦在分子病理指導下選擇放療聯合 PCV/替莫唑 胺的多種化療方案(2 級證據),或參加臨床試驗。
具有 1p/19q 聯合缺失的 3 級少突膠質細胞瘤,推薦放 療 102加 PCV 化療方案(1 級證據),放療加同步和/或輔 助替莫唑胺化療(2 級證據);對於無 1p/19q 聯合缺失 者推薦放療加輔助替莫唑胺化療 。
KPS<60 的 3 級膠質瘤,推薦短程或常規放療聯合替莫 唑胺化療(2 級證據)。
(3)GBM 化療(年齡≤70 歲):KPS≥60 患者,若存 在 MGMT 啟動子區甲基化,推薦常規放療加同步和輔助替莫 唑胺化療加或不加電場治療(1 級證據),還可推薦常規 放療加同步和輔助替莫唑胺聯合洛莫司汀化療(2 級證據)或臨床試驗;對於 MGMT 啟動子區非甲基化或甲基化情況 不明確者,推薦放療加同步和輔助替莫唑胺化療加或不加 電場治療(1 級證據),或臨床試驗。
KPS<60 患者,推薦短程放療,加或不加同步和輔助替 莫唑胺化療(2 級證據);存在 MGMT 啟動子區甲基化者, 也可單獨替莫唑胺化療(2 級證據)。
(4)間變性室管膜瘤化療:化療通常在腫瘤復發,或 出現全腦全脊髓播散時進行,常用藥物:鉑劑、依托泊苷、洛莫司汀、卡莫司汀以及替莫唑胺等,或參加臨床試驗。
3.低級別腦膠質瘤
目前低級別膠質瘤化療爭議較大,主要包括:化療時 機、化療方案、化療與放療次序等。
根據目前循證醫學證據,對於高危低級別膠質瘤患者, 應積極考慮放療聯合化療 。推薦化療方案包括:PCV 方案(1 級證據);替莫唑胺化療(2 級證據);替莫 唑胺同步和/或輔助化療(2 級證據)。
對於有 BRAFV600E 激活突變或 NTRK 融合的低級別膠質 瘤患者可推薦合適的靶向藥物。
4.復發腦膠質瘤
目前尚無針對標準治療後復發膠質瘤的標準化療方案。如為高級別復發膠質瘤,強烈建議優先選擇臨床試驗,如 果無合適臨床試驗,可采用以下方案:
(1)低級別膠質瘤復發後可選方案:①放療加輔助 PCV 化療;②放療加輔助替莫唑胺化療;③放療同步和輔助 替莫唑胺化療;④既往沒有替莫唑胺治療史的患者使用替 莫唑胺;⑤洛莫司汀或卡莫司汀;⑥ PCV 方案 ;⑦以 卡鉑或順鉑為基礎的化療方案;⑧如有 BRAFV600E 激活 突變或 NTRK 融合者可推薦相應的靶向藥物。
(2)3 級膠質瘤復發後可選方案:①替莫唑胺;② 洛莫司汀或卡莫司汀;③PCV 方案;④貝伐珠單抗 ;⑤ 貝伐珠單抗加化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替莫唑胺);⑥ 依托泊苷;⑦以卡鉑或順鉑為基礎的化療方案;⑧如有 BRAFV600E 激活突變或 NTRK 融合者可推薦相應的靶向藥物。
(3)GBM 復發後可選方案:①貝伐珠單抗 ;②替莫 唑胺 ;③洛莫司汀或卡莫司汀;④ PCV 方案;⑤瑞戈非 尼; ⑥貝伐珠單抗加化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替莫唑 胺);⑦依托泊苷;⑧以卡鉑或順鉑為基礎的化療方案;⑨如有 BRAF V600E 激活突變或 NTRK 融合者可推薦相應的 靶向藥物。
腫瘤治療電場的原理是通過中頻低場強的交變電場持 續影響腫瘤細胞內極性分子的排列,從而幹擾腫瘤細胞有 絲分裂,發揮抗腫瘤作用。用於腦膠質瘤治療的電場治療 系統是一種無創便攜式設備,通過貼敷於頭皮的電場貼片 發揮作用,目前研究顯示電場治療安全且有效,推薦用 於新診斷 GBM(1 級證據)和復發高級別腦膠質瘤的治療 (2 級證據)。2020 年 5 月,國傢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瞭電 場治療的上市申請,並批準將其與替莫唑胺聯合用於新診斷 GBM 患者的治療,以及作為單一療法用於復發 GBM 患者的治 療。
目前對老年的定義尚沒有統一標準,本指南所指老年 是指年齡>70 周歲者。GBM 是老年膠質瘤最常見的病理類型, 老年 GBM 具有獨特的分子遺傳學特征,主要包括 ATRX、 41BRAF、IDH 和 TP53 突變率明顯下降,PTEN 突變率明顯增加 ,TP53 突變和 EGFR 擴增可能與患者預後相關。老年 GBM 患者的治療方案主要包括手術切除、放療以及替莫唑胺 化療。對於 KPS≥60 的老年 GBM 患者,美國 2021 年 NCCN 指南還推薦電場治療(1 級證據)。
1.手術治療
手術切除腫瘤可以使老年 GBM 患者得到肯定的生存獲 益(1 級證據),全切腫瘤更有利於術後功能的恢復(2 級證據)。綜合老年狀態評估評價較好者,手術切除具有 良好的安全性和臨床獲益 。因此,老年膠質瘤患者同樣 優先推薦手術治療,而 80 歲以上老年患者需要慎重考慮手 術,術前評分較差的老年患者不推薦手術治療。
2.放療和化療
放療和化療可以明確延長患者總生存時間。老年 GBM 患者,如 KPS≥60 推薦應用短程或常規放療聯合替莫唑胺化 療(1 級證據);如 KPS<60 者則推薦短程放療或替莫唑 胺化療。
彌漫性中線膠質瘤是指發生於丘腦、腦幹和脊髓的中 線結構膠質瘤。國內目前尚無確切的流行病學數據,國外 報道:兒童發病高峰 6~7 歲,成人 20~50 歲,沒有明顯 性別差異 137,治療困難,預後極差。2021 年 WHO 中樞神經 系統腫瘤分類將彌漫性中線膠質瘤定為 4 級。臨床和影像 42懷疑彌漫性中線膠質瘤患者建議檢測 H3K27M 變異情況,主 要包括 H3.3 K27 突變、H3.1/2 K27 突變、H3 野生伴 EZHIP 過表達、EGFR 突變,其中 H3K27M 突變是小兒彌漫內生性橋 腦膠質瘤最常見改變,患者預後更差 。
1.手術治療
腫瘤位置險要且呈浸潤性生長,手術難以做到腫瘤完 全切除,通常不被常規優先推薦。多數情況下腫瘤活檢可 行並被推薦,目的是明確病理和分子病理,指導綜合治療。
2.放療和化療
目前尚無成熟的放療和化療方案。放療可提高部分患 者腫瘤客觀反應率(3 級證據),可參考 GBM 治療方案 , 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放療劑量。放療聯合替莫唑胺化療 或靶向治療也是治療選擇 ,推薦合適的患者參加臨床 試驗。
腦膠質瘤患者術後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生理功能和社 會心理方面的障礙,這些障礙限制瞭患者的日常活動和社 會參與度,降低瞭患者的生活質量。合理適度的康復治療 能夠有效降低腦膠質瘤相關致殘率,是腦膠質瘤臨床管理 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此外,腦膠質瘤患者在整個疾病 發展過程中需要全面的姑息性治療,適當的姑息性治療可 以有效減輕腦膠質瘤患者的癥狀負擔,並改善患者(特別是終末期患者)及看護人員的生活質量。以上兩類治療的 臨床管理同樣需要腦膠質瘤治療團隊的關註。
1.康復治療的模式
對於膠質瘤患者的康復治療,目前推薦采用國內已廣 泛應用的三級康復醫療服務體系:一級康復指患者早期在 神經外科腫瘤病房的早期康復治療,是神經外科腫瘤醫師 在術後針對患者術後可能的並發癥及功能障礙進行的康復 活動指導,推薦在患者接受手術或其他治療後,生命體征 穩定的情況下早期進行;二級康復是指患者轉入綜合醫院 康復病房或專業康復機構後進行的康復治療;三級康復指 患者在社區或傢中繼續進行的康復治療,應由社區康復醫 師在二級康復的基礎上重新制訂康復計劃並實施,如患者 功能相對恢復較好,可由康復醫師對患者及傢屬進行康復 教育,使患者在傢自行進行康復鍛煉。
2.常見康復問題及評估
腦膠質瘤所導致的康復問題可分為殘損、活動限制和 參與受限3個層次。(1)殘損:主要包括肢體肌肉無力、 感覺缺失、平衡障礙、吞咽障礙、構音障礙、失語癥、認 知障礙和心理障礙等。肌力可用徒手肌力測試評定,感覺 缺失可用 Fugl-meyer 四肢感覺功能評測法評定,平衡障礙 則可用伯格平衡量表評定,吞咽障礙可用窪田飲水試驗、 視頻吞咽造影檢查評定,構音障礙可用改良 Frenchay 法評 定,失語癥可用波士頓診斷性失語檢查法,認知障礙評定 44可用簡易精神狀態檢查法、認知與精神測定量表評定,焦 慮和抑鬱可用漢密爾頓焦慮和抑鬱量表評定。(2)活動限 制:指上述神經殘損導致患者在移動和自我照料方面的困 難。可采用巴塞爾指數、功能獨立性量表評定。(3)參與 受限:指上述神經殘損導致患者在就業、傢庭生活及社會 融合等方面的困難。可采用健康調查量表 評定。
3.常見康復治療策略
腦膠質瘤患者的康復治療涉及多學科跨領域的合作, 需要遵循集體協同的工作模式,其康復治療策略涵蓋范圍 也較廣,具體如下:
(1)運動障礙治療:腦膠質瘤患者的運動功能障礙並 非一定由膠質瘤本身造成,也可能是手術切除、放療以及 化療的並發癥。其康復治療以運動療法為主,包括正確體 位的擺放、關節活動度練習、肌力訓練、耐力訓練、神經 肌肉促進技術訓練、平衡及協調性訓練、步態訓練和呼吸 訓練等。對於身體條件能支持正常鍛煉的膠質瘤患者,國 際專傢組織建議每周進行至少 150 分鐘的中等強度或 75 分 鐘的高等強度有氧運動,並進行兩組主要肌群的強化鍛煉 。此外,針對部分術後出現運動功能障礙的患者,可采用 經顱磁刺激的方式,對重要的功能網絡節點進行刺激,促 進節點功能重塑,加快患者術後運動功能康復。
(2)感覺障礙治療:在腦膠質瘤患者中,感覺障礙通 常是由包括初級感覺皮質在內的體感通路的直接損傷引起 的。在有效治療原發腫瘤或停用引起並發癥的化療藥物後, 感覺障礙可能會得到明顯緩解或改善。患有感覺障礙的患 者需要接受適當的康復治療以防止其感覺功能進行性下降, 物理療法通常是針對患者的靜態姿勢、轉移和步態進行訓 練,並鼓勵患者更多的依賴視覺而不是感覺去感知周圍環 境。此外,可以訓練患者在行走和上下樓梯時使用拐杖一 類的輔助設備,以補償其下肢本體感覺敏銳度的降低。
(3)言語語言障礙治療:言語語言障礙包括構音障 礙及失語癥等,需要根據患者言語語言評定的結果分別采 用促進言語功能恢復的訓練和非言語交流方式的使用訓練。前者包括語音訓練、聽覺理解能力訓練、口語表達訓練等, 後者包括手勢語、畫圖、交流板、交流手冊及電腦交流裝 置使用訓練。
(4)吞咽障礙治療:63%的腦腫瘤患者在早期康復治 療中會出現吞咽障礙,吞咽障礙通常都會逐漸改善,50%的 患者在出院時可以恢復正常飲食。吞咽障礙的康復治療策 略主要包括營養攝入途徑的改變、促進吞咽功能恢復的康 復訓練、食物性狀和進食體位的調整、吞咽康復相關的康 復護理和教育四個方面。
(5)認知障礙治療:腦膠質瘤及其相關治療可以導致 認知功能的跨領域損害,多表現為記憶缺陷(主要是工作 記憶)、執行功能、註意力、定向力和視空間功能障礙等。既往研究已證實,規范的認知康復有助於腦膠質瘤患者認 46知功能的改善。認知康復治療的內容主要包括增強對認知 缺損認識和理解的教育、減少認知缺損所造成影響的適應 性治療及針對認知缺損的修復性治療,其中適應性和修復 性治療應以患者的生活方式和工作需要為導向。
(6)心理治療:針對腦膠質瘤患者出現的焦慮和抑鬱, 可通過心理幹預的方法來緩解和消除。對於中、重度焦慮 或抑鬱患者可酌情給予抗焦慮和抑鬱的藥物。同時應兼顧 對患者的傢屬、護工的心理支持和教育。
(7)作業治療:作業治療是指以應用與日常生活、工 作有關的各種作業活動或工藝過程中的某個運動環節作為 訓練方式,以最終提高患者在生活自理、工作及休閑活動 上的獨立能力為目的的治療方法。主要包括維持日常生活 所必需的基本作業治療、創造價值的作業治療、消遣性或 文娛性作業治療、教育性作業治療及輔助支具使用訓練等。
(8)康復工程:對於腦膠質瘤患者的肢體無力和平衡 障礙,可以通過康復工程制作各種輔助器具,以改善患者 的日常生活能力。如:用佩戴踝足矯形器來改善足下垂, 用寬基底的四腳杖、標準助行器或半助行器來增加支撐面 從而降低步行或站立時的跌倒風險等。
(9)藥物治療:患者康復治療過程中出現肢體痙攣或 疼痛、肺部及尿路感染、抑鬱或焦慮等癥狀時,酌情使用 一些對癥藥物是很有必要的。但與此同時,應當慎重使用 對癥支持性藥物,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是導致認知功能障礙 47的潛在原因。此外,不建議基於預防或治療認知功能下降 的原因對腦膠質瘤患者進行相關藥物治療。
(10)祖國傳統醫學和其他康復治療:可選擇針灸、 推拿和拳操用於腦膠質瘤患者的康復。
4.姑息性治療的內涵及基本原則
姑息性治療又稱舒緩性治療,是給予生存期有限的患 者(包括惡性腫瘤以及非腫瘤患者,如惡性腫瘤被確診為 晚期時、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晚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末 期等)及傢屬全面的綜合治療和照護,盡力保障終末期患 者的生存質量,同時也幫助其傢屬渡過這一艱難時期的治 療形式。姑息性治療的主要目的不是延長生命或治愈疾病, 而是減輕患者癥狀,維持或改善其功能和生活質量。世界 衛生組織指出,姑息性治療“應在疾病早期,與其他旨在 延長生命的療法結合使用”。由於大多數腦膠質瘤患者無 法治愈,因此姑息性治療在這一患者群體中顯得尤為重要, 特別是在生命終末期階段。根據歐洲神經腫瘤協會在 2017 年發佈的膠質瘤患者姑息性治療指南,生命終末期被定義 為臨終前的最後 3 個月。
醫師在進行姑息性治療的過程中需註意以下基本原則:(1)以患者為中心;(2)關註患者的意願、舒適和尊嚴;(3)不以治愈疾病為焦點;(4)接受不可避免的死亡;(5)不加速也不延緩死亡。
5.姑息性治療過程中的癥狀管理
癥狀控制是姑息性治療的基礎和核心內容。減輕癥狀, 盡可能讓患者保持身體上的舒適,是在心理、社會等其他 層面對患者進行照顧的基礎。
膠質瘤患者根據疾病性質、部位、治療等的不同,其 臨床癥狀也具有較強的個體差異。其中頭痛、癲癇、靜脈 血栓、疲勞、情緒和行為障礙是常見的問題。對癥處理是 幫助終末期患者的第一步,對癥處理的方案需要隨患者病 情變化不斷調整,直至達到最佳效果。在疾病的終末期, 要尤其重視以下幾點:(1)譫妄控制;(2)營養與呼吸 支持;(3)預立治療規劃;(4)醫患溝通與組織工作。
部分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