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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度金华市水利中级(不含义乌)申报计划发布
8月7日,金华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3年度金华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不含义乌市)》,对金华市23年度水利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8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8-25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07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金华市内(不含义乌市)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类型
职称申报方式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为做好政策衔接,设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过渡期,2023年仍采取重点核验近三年累计不少于270学时。从2024年起,需完成近三年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再实行累计。
考评结合
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考评结合,考试成绩纳入量化评价得分。考试成绩二年内有效,连续二年参加考试,取最高成绩计分。无故未参加考试或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成绩的人员,不得参加任职资格评审。考试每年举办一次。
02
23年度金华市自然资源、林业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8月7日,金华市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金华市自然资源、林业工程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金华市23年度自然资源、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7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20 17: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10-09 17: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01
金华市自然资源中级
金华市内(不含义乌市)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02
金华市林业中级
林业工程师: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调查规划、开发利用
职称申报方式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 90学时,本次申报需上传任现职以来近 3 年(2021—2023 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