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3-09-26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新批增资项目
对在佛山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新批及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1、年实际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或以上的,按实际外资5%的比例给予扶持;
2、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5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4%的比例给予扶持;
3、年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3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3%的比例给予扶持;
4、年实际外资金额5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1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扶持。
世界500强项目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
对世界500强企业在佛山投资的项目、符合我市发展“2+2+4”产业集群的项目,年实际外资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新批及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
1、年实际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或以上的,按实际外资5%的比例给予扶持;
2、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5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4%的比例给予扶持;
3、年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3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3%的比例给予扶持;
4、年实际外资金额300万美元或以上、少于1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