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豐澤園內的“菊香書屋”,是毛主席生前辦公的地方。它是一套位於頤年堂以西的四合院,院子中間的草坪被兩條小路縱橫劃分為田字格。
庭院內還可以看到康熙皇帝親筆題寫的對聯:“庭松不改青蔥色,盆菊仍霏清凈香。”建國以後,毛主席就住在庭院北房的五個開間裡面,五間中的東三間就是他的臥室與書房。
朋友去中南海毛主席故居參觀後,回來對我說:主席的房間陳設非常簡陋,臥室裡除瞭一張木板床,就是幾個大書櫃。南邊的廂房有一張乒乓球桌,餘下的房間裡除瞭書,還是書。
“菊香書屋”看上去不像是國傢領導人的居所,它其實更像是一個普通人的臨時租屋。誰曾想朋友隨便一說,竟然真被他說中瞭。原來毛主席住在“菊香書屋”裡面,竟然需要“交房租”。
一九四九年北平解放之後,毛主席和中央辦公機關一度在香山,周總理等人勸說他搬進中南海,他開始還不同意。
因為中南海這一帶的建築,在舊時代就是王公貴族們的居所。上個世紀二十年代,袁世凱曾經在這裡演習“登基”,張作霖也曾經把這裡當成他自己的“元帥府”。
毛主席一生信仰堅定,他打江山是為瞭天下的老百姓,而不是為瞭自己,所以他不願意搬進中南海去居住。
但是後來因為香山距離北平市中心太遠,再加上中央的領導人大多已經搬進瞭中南海,毛主席為瞭辦公方便,才答應搬進“菊香書屋”。
中國古代皇帝派官員到地方上任,都會給他們免費安排住處。據說在一九五五年以前,我們國傢的幹部住所,也是由工作單位“供給”的。
毛主席搬進豐澤院是為瞭辦公,按理說他就不應該出“房租”。不過按照毛主席生前管傢吳連登的說法,毛主席住在豐澤院菊香書屋時,不光交瞭“房租”,連傢具也都交瞭“租用費”的。
至於毛主席為什麼堅持要交房租,這一點相關文獻資料上沒有說明。但是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得出結論,這是因為毛主席認為中南海的住房標準,已遠遠超出普通的公用房屋的標準。
另外,這些建築事實上還具有“文物”的性質。當年周總理住在西花廳,西花廳內的設施長年破敗,工作人員趁周總理不在時裝修瞭一下,周總理回來後大發雷霆,要求馬上恢復原貌。
周總理之所以生氣,一是因為他認為裝修勞民傷財,給幹部們帶瞭一個“壞頭”,二是因為這些建築屬於文物,裝修會對文物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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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中央想改善鄧穎超的生活條件,提出把西花廳裝修一下時,就明確指出這些建築是古建,需要維護。
居住的菊香書屋和西花廳也是同一性質,所以毛主席堅持要交納房租,就不奇怪瞭。而且他年輕的時候,經常拿清代文人李惺的名言“身無分文,心憂天下”當座右銘。
毛主席一生慷慨豪邁,視金錢如糞土。五十年代時,他的個人稿費積累已經達到百萬元,但是這些錢平時全部交給“中央特別會計室”在管理,他自己是不經手的。
除非傢裡生活費不夠,或者有重大開銷時,毛主席才會寫字條從中“轉拔”。那麼毛主席個人工資到底有多少,他每月交多少房租,平時的開銷又是怎麼分配的呢?
有相關資料表明,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時,毛主席的個人工資是每月600元。六十年代國傢經濟困難時,他主動要求降薪到404.8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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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04.8元,毛主席要用來給李敏、李訥交學費、生活費,同時還要管侄兒毛遠新的衣食住行。另外,毛主席夫人的姐姐李雲露當時沒有工作,生活開銷也從毛主席這邊支出。
毛主席的夫人當時自己拿的“二級工資”,每月有二百餘元,所以她的生活費是自己開支。這麼算下來,毛主席的404.8元的工資,是供五個人用的。
按照毛主席的管傢吳連登的說法,毛主席每月吃飯要花一百元左右,這一百元錢中包括瞭他請章士釗、黃炎培等名人吃飯、坐公務車的錢。
因為毛主席歷來是反對公費請客的,所以這些錢全部需要他自掏腰包。另外還有一百三十元左右,是抽煙、喝茶的錢。
值得一提的是,毛主席自己身上是一元錢也沒有的,平時他也根本就不管錢,一到用錢的地方讓吳連登去結賬。
有時毛主席在外面抽瞭一支煙,在人民大會堂裡面喝瞭一杯茶,甚至隻是買瞭一包火柴,他也要叫吳連登趕過去付錢。總之,不能欠下公傢和老百姓的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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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傢鄉的親戚朋友,隔三差五就跑到北京探望他,所有人的租房的錢、吃飯的錢、坐車的錢、上醫院的錢,也全部找他報銷。
除瞭這些錢,毛主席每月要交的房租大概是84元,傢具的租金需要另算,所以有些文章裡面提到房租在125元左右,占全部工資的四分之一還要多。
另外,“菊香書屋”冬季烤火費要花30元,還有9元多的煤氣費。其實毛主席開銷的大頭主要是花在瞭應酬上,因為他經常資助生活有困難的名人和朋友,他的工資往往不夠用。
這個時候,就需要在毛主席在自己的稿費裡支出瞭。比如僅在1968年1月,毛主席就送給王季范、章士釗等人共4400元人民幣。
以前經常在一些文章裡面看到毛主席用自己的稿費資助某人,這個“稿費”事實上相當於被存進瞭中央特別會計室裡面。
每當毛主席發表文章後,報社雜志社的稿費直接就打進瞭中央特別會計室裡面存起來,等到有人需要資助時,就憑主席的字條去取錢,再送到那人手上。
毛主席一生勤儉節約,不喜歡鋪張浪費,搬進“菊香書屋”以後,也隻保留瞭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他平時工作和生活的地方,主要就是臥室與書屋。
一九六六年以後,毛主席從“菊香書屋”搬到瞭豐澤園內的“遊泳池”生活。他工作的場所除瞭一張大木板床,就是半床書籍。他從來沒有享受過高床軟枕,也沒用過“席夢思”。
革命時期,毛主席在部隊裡要求我們的軍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革命成功以後,毛主席在生活中依然堅持不占國傢的便宜。
毛主席每月工資四百多元,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錢,主要是用於解決日常的“吃飯問題”。其餘開銷,除瞭交房租和煤氣費就是買書瞭。至於新衣服,大概是不必買的。
據毛主席身邊的工作人員講,他有一件睡衣上面打瞭73個補丁。工作人員本來想勸他換新衣服,結果他看到對方的襯衣隻是換瞭新領子,於是堅決要求給自己的衣服打上補丁繼續穿。
直到1968年以前,毛主席個人每月全傢人吃飯、付房租以外的花銷,一直都是沒有超過一百元的。
毛主席作為開國領袖,因為辦公住進中南海,不但每月按時交納房租,就連煤氣費這樣的小錢也不會落下。光憑這一點,古往今來,又有幾個國傢的領導人能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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