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4日凌晨4时,家住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一人寂寞无趣,边开车闲晃,边喝酒,恰巧身边一辆的士经过,恍惚中,林国伟看见的士的后排座位,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少女,看样子像极了自己的前女友。一夜的寂寞之感瞬间一扫而光,加上酒精的刺激,林国伟赶紧踩下油门跟了上去。
眼看的士慢慢减速,林国伟远远的把车子停了下来,待到的士车走了以后,少女进了一栋公寓楼内,林国伟赶紧一脚油门开到刚才少女下车的地方,下车冲进公寓楼,此时的少女正在一楼的大厅等电梯,在确认四周无人后,林国伟从后面用手臂箍住少女的脖子,将其拖入旁边的楼梯口,实施了强奸,并且抢走了她的财物。
实施了一次犯罪后,林国伟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变得欲罢不能,看着警方找不到自己,他的胆子也变大了,1992年6月26日,林国伟将一名32岁的夜总会女接待强奸,1992年8月22日,他在屯门新禾里又强奸了一名39岁的女子,1992年12月4日,屯门大兴邨的一名女子下夜班回家,被林国伟勒晕,醒来后发现自己被抢劫强奸。1992年12月28日,一女子同丈夫唱卡拉OK,因其丈夫要上早班,所以提前离开,女子在回家的路上被林国伟强奸。
接连发生的5起在屯门区的强奸案,让整个屯门的人都惊慌失措,晚上下班回家,很多人都自发一起行走,媒体更是冠以凶手“屯门色魔”的称呼,警方根据受害人身上提取的精液,只能确认5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苦于每次作案都是夜里,没有目击证人,加上凶手作案时,都是从背后勒晕受害人,没有人看清凶手的样子,导致没有其他有效的追踪线索,也让警方感到束手无策。
屯门色魔
后来,在警方多次询问受害人及身边人案情时,第一起案件的的士司机说,当晚好像有一辆车子一直跟在他身后,听完此话,所有人都打起了精神,警方邀请了当时出名的催眠师对司机进行催眠,司机回忆,跟踪他们的是一辆白色的日本车,并且说出了车辆的具体型号和部分车牌号码。通过此举,警方将搜查范围缩小了十几倍,但剩下几百个嫌疑人,仍然是不小的工作量。
就在警方排查剩余的嫌疑人时,一起新的案件又发生了,只是这次,不单单是抢劫,强奸,案件已经升级,演变成了杀人。
1993年2月24日凌晨,一名50岁的女人在朋友家打完麻将,独自回走友爱村,在路途中被林国伟勒颈,这次他用力过猛,女人当场死亡,他没有将女人强奸,但是在女人身上射精,而后劫走她的钱财,逃之夭夭。
1993年4月,一名22岁的女子深夜回自己的住所,同样遭遇林国伟勒毙,强奸,而后被劫走财物。
因此案的恶劣程度及不断的罪恶升级,媒体大肆渲染,群众也每天活在担惊受怕中,警方的压力与日俱增,只能增加人手对屯门区的可疑人群进行排查,由于风声太紧,林国伟为了暂避风声,躲到了红磡区的姐姐家暂住,因其姐姐家临靠土瓜湾益丰大厦,按耐不住寂寞的林国伟又采取了行动。
1993年5月24日凌晨,林国伟强奸了在卡拉OK做公关的女子刘某,事后想同刘某做朋友,被刘某拒绝,并打了他一巴掌,林国伟一时怒火中烧,掐死了她。1993年7月11日,林国伟在下乡道附近又强奸了一名在卡拉OK工作的女子。
1993年8月5日,林国伟将目标锁定在了一名21岁的少女身上,在将其强奸后,逼迫其告知手机号码后离开,第二天晚上,林国伟给该少女打电话,约她去看电影,该少女告知警方后,警方在影院附近布控,成功将林国伟抓获,至此,震惊屯门的连环抢劫强奸案终于告破。
案犯-林国伟
屯门连环抢劫,杀人,强奸案共造成10名女性被抢劫,强奸,其中3名女性被杀害,庭审时,林国伟一直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并不是故意,拒不承认控方提出的3项谋杀罪,只承认自己抢劫及强奸。辩方律师更是提出要替林国伟做精神鉴定,但控方反辩,凶手只是反社会人格,并非精神疾病,理应按照正常法律条例同等对待。
经陪审团一致商定,决定判处林国伟终身监禁,而法官基于该案的恶劣影响及犯罪程度,重判林国伟11项终身监禁。到此,该案才终于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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