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監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建文受賄案一審開庭
中國法院網訊 (全小晴 冼穎) 8月24日,廣東省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建文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建文利用其先後擔任中山市規劃局建管科科長、中山市規劃局火炬開發區分局局長、中山市規劃局副局長兼火炬開發區分局局長、中山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山市副市長、中山市委副書記和河源市市長等職務的便利,或者利用其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傢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三千萬餘元。 庭審中,控辯雙方出示瞭相關證據,各方進行瞭質證並充分發表瞭意見,彭建文進行瞭最後陳述。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