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虽然不是独角兽,但我们指它为麒麟原型所依靠的最确凿证据,正是从它那美丽而独特的角上得出的。尽管麒麟“圆蹄一角”的说法最多,但麒麟原型的角到底长什么样子,只有在全面审视较早期的文献后才能见其端倪。
我们先从最原始的资料——甲骨文开始。甲骨文中无“麒”字,“麟”字是这样的:
这个字“从鹿,从文”,是麐的本字,而麐与麟同音同义。从《说文解字》中“吝:从口,文声”可知“文、吝”古音相同(至于为什么,得去问古音韵学家,笔者觉得与上古的复辅音ml的分化有关,见前文关于“麦-来”分化的解说)。所以“文”是这个字的音符,“鹿”是其义符。从这个字型看,甲骨文的造字者认为麟是一种鹿。这显然不支持“圆蹄一角”的说法。
《春秋-哀公十四年》:
然而书中对这个“异兽”的描述是却非常简略,仅仅是“有麇而角者”五字而已。“麇”就是獐子(水鹿),有的版本作“麕、麞”,都是獐子的意思,獐子是没有角的。那么麟不过是毛色像獐但长了角的鹿。从这个描述方式看,麟的形象并不特别怪异,不过是一种罕见的鹿,它的角应该就是鹿角的样子。
《诗经-麟之趾》提供的线索更是与独角的说法直接相矛盾,我们留待后文再做详解。在最早的这些文献中我们找不到麒麟“独角”的根据,相反地,它们暗示了麒麟的角与鹿角没有太大区别。
战国之后的文献中麒麟的形象具体而丰满起来。独角的说法逐渐占据了主流,比如《尔雅》、《说文解字》等等都称麒麟“一角”,并且“角端有肉”。麒麟已经由一种罕见的鹿演化成了一种神兽。先秦与其后的时代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文化断层,如此才给想象和曲解留下了空间。
但文献也不是铁板一块,关于麒麟的角,还存在少量的不同声音。 比如东汉的《论衡-异虚》:
这个“戴两角而共觝”令诸多注释家困惑,怀疑是讹误。但与上下文血肉相连,又不似讹误,颇为难解。“共”通“拱”,在古文中有“拱手”的含义。比如:
显然“戴两角而共觝”的含义就是“头上生两角,又如拱手般前出一角”的意思。可见在汉代的时候,麒麟角还不是“独角说”的一言堂。东汉蔡邕《麟颂》称:
用“皇矣大角”来形容麒麟角的美好壮盛之态,也不似独角。
与其呼应的还有麒麟“五角”的记载。比如《尔雅翼》:
显然《尔雅翼》的作者宋代人罗愿曾读到关于麒麟生有五角的诸多记载,并把它当做“后世论麟者”的谬论提出来批评。但在儒家经典一致主张“一角”的环境下提出“五角”的异端,恐怕不是出于想象而是有更古的材料做依据。时间越久,信息散失得越多。这种“五角”的记载至宋代仍可见,今天已经见不到了。同理,有理由相信其所依据的更古的材料汉代人仍可见到(所以蔡邕有“皇矣”之赞),而宋代人已经见不到了,故以为谬。
“一角”、“两角而共觝”、“五角”这三种说法哪个正确呢?这种分歧在文献里无法解决,我们来看看驯鹿的照片就明白了。
对于驯鹿来说,这三种说法并不矛盾,它们都不同程度地正确。
“独角说”的最终胜出,恐怕是出于神化麒麟的需要。删除了驯鹿的寻常鹿角,只保留了前伸的“独角”,使麒麟不似人间之物。
至于“角端有肉”,应当与驯鹿角末端膨大的形态有关。我们来看看汉代画像石是如何表现麒麟“角端有肉”的。
山东费县潘家疃汉墓出土画像石(局部)
四川彭山1号汉代石棺-双阙画像石(局部) 这是汉代人想象中麒麟的主流形象。它生有独角,角末端呈扇形或倒三角形。以示其“角端有肉”、不以触人的仁义属性。
不难看出,汉画像石上麒麟角的这种末端膨大的形态正是驯鹿角的特征。其实麒麟“角端有肉”这种观念的由来,可能正是古人对更古的驯鹿画像的误读造成的。另外,请注意第一幅画像石上的麒麟除了独角之外,耳朵后面还生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曲尺状物,其向前弯曲的形态与驯鹿的头顶大角神似。画像石的雕刻者对麒麟原型的真实形象似有所知,但只得其大略。
从以上证据看,如果麒麟是一种鹿的话,必是驯鹿无疑。从蔡邕作《麟颂》可知,迟至汉末还是有明白人。蔡邕是那个时代举世敬重的大学问家,据《后汉书》记载他家的藏书量连曹操都羡慕,但其横死又无嗣恐怕其收藏的古籍都没有在战乱中保存下来。其女蔡文姬说:“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关于麒麟的正确知识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历史的尘埃湮没。
另一位更早的大学问家孔子也一定了解麒麟的真实形象,究其原因,就不能不提他编纂的《诗经》。《麟之趾》是诗经中唯一提及麒麟的篇章,这首诗十分简短,但解读起来却又是个千古难题。《国风-周南-麟之趾》:
“定”即“顁”(额头)。此诗的解读大致有两大流派,一派认为诗意是以麒麟有角但不触人的善良品性来赞美公侯子弟的仁厚。北宋黄庭坚《麟趾赞》是这类解读的典型例子:
这里的明显问题是:麟到底有几个角?为什么角可以触人,额又可以抵人呢?南宋朱熹在《诗经集传》中也做类似揣测:
可见这是一笔糊涂账,朱熹对这个解释并没有信心。它明显与麒麟独角的主流观念相矛盾。
另一派观点认为这是一首赞美公侯多子多孙、宗族繁盛的诗。他们质疑《毛诗传》将“振振”训为“仁厚”的合理性。认为在《周南-螽斯》和《鲁颂-有駜》里面的“振振”都用来形容“众盛”之貌,在《麟之趾》中亦当如此。
从诗中“公子”、“公姓”、“公族”三层递进关系看,这一派观点更有道理。“公”是最高等级的贵族,如周公、召公等等。“公子”指就是这位“公”的儿子。“公姓”则是他的孙子。如朱熹《诗经集传》: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
而“公族”则是它的同族人。如《毛诗传》:“公族,公同族也。”
儿子、孙子、同族子孙是三个依次扩大的概念。笔者赞同第二派的观点,《麟之趾》的意旨确实是“美公族之盛也”。第一派的“仁厚”说来源于儒家对古经的曲解。
但这里还是有问题:人丁兴旺与麟的“趾、定、角”又有什么关系呢?诗中以麟的身体部位做比兴,逻辑何在呢?
依笔者看,这个谜题之所以难解,全是麒麟“独角”之说的误导造成的。如果以驯鹿形象为麒麟之原型,则此谜迎刃可解。诗中的比兴其实贴切又自然,且逻辑井然。以下试为读者解之。
第一句“麟之趾”是以麟的四足来比喻公侯的儿子。您可能会觉得四个儿子是不是有些少?其实,麟身上能和“子”押韵的只有“趾”了,诗人的选择也不多是吧? 何况侧重不一定是在数量上。驯鹿每年的迁徙距离达数千公里,奔跑时最高时速80公里,既有速度又有耐力,而且既能游泳又能上山。用驯鹿的足来打比方,未尝不是对公侯的儿子的一种赞美。
第二、三句是以麟(驯鹿)的额角和顶角上数量繁多的小枝杈来比喻公侯的子孙开枝散叶,繁盛壮大。其中较短的额角上的枝杈,喻“公孙”;较长大的有更多枝杈的顶角,喻“公族”。这三个比兴层层递进,与子、姓、族的递进关系完美地契合。如此一来全诗逻辑豁然贯通,全无滞涩。下面是石头布草就的完整译文:
说的太直白,少了原诗的诗意。《麟之趾》中的比兴可称巧妙,韵脚严整,是一首精致隽永的小诗。麒麟在中国文化中还有“送子之神”的属性,此诗盖其滥觞。
《国风-周南》以《关雎》开篇,颂夫妇之道。以《麟之趾》结尾,赞子孙之盛。你要说总编辑孔老夫子对麒麟的真相不清楚,石头布第一个不答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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