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弗洛伊德認為:人的人格是一個整體,它包括三個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本我——是人格結構中最原始的部分。構成“本我”的成分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它包括饑、渴、性等。“本我”之中的需求如果產生時,需要的是立刻滿足。什麼意思呢? 比如以嬰兒為例:嬰兒餓瞭,需要吃奶,這時他就不顧惜媽媽此時有沒有奶,是以他的自我需求和滿足為目的的。所以“本我”遵循的是“快樂原則”。
超我—— 在人格結構中屬於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構成“超我”的成分是:社會道德規范、個體的良心以及自我的理想等。“超我”是要求“自我”按著社會可接受的方式去滿足“本我”。所以“超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則 ”。也有的說是“完美原則”、“理想原則 ”,意思是一樣的。
自我——可以理解為自己。是自己可意識到的。比如:思考、感覺、判斷、記憶等這些方面。“自我”的機能是尋求“本我”沖動得以滿足,還要在“超我”的限制內,保護整個機體不受傷害。所以“自我”遵循的是“現實原則”。“自我”特別繁忙,有時還特別勞累,我們平時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是靠“自我”來完成的。如果我們完成的不好,也就是說,沒能“平衡”好“自我”的沖動和“超我”的限制之間的矛盾,就出現瞭焦慮、抑鬱等一些癥狀瞭。舉一個例子來說,比如:親人突然病故,這對於“本我”來說是出乎意料的打擊,而“超我”更能理性地思考生死的問題,“自我”就是用理性的思考方法控制“本我”的過於悲傷,而使異常情緒穩定下來。如果理性思考解決不瞭“本我”的內心沖突,那麼這個人的心理癥狀就在所難免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