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建設
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重要組成部分,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合理確定國企管理人員薪酬水平,鼓勵非公企業參與國企改革,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工商註冊改為先照後證,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加快房地產稅立法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二、政治建設
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推廣政府購買服務,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行政級別,探索推進省直管縣體制改革,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
三、文化建設
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對按規定轉制的重要國有傳媒企業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允許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開,推動新聞發佈制度化,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
四、社會建設
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啟動一方是獨生子女夫婦可生二胎政策,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設立國傢安全委員會。
五、生態文明建設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建立國傢公園體制,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六、國防和軍隊建設
深化軍隊體制編制和軍隊政策制度調整,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七、黨的建設
紀委加強對同級黨委監督,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巡視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探索實行官邸制,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幹部選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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