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性質不同,因此在通過訴訟WQ的過程中也有區別,但李秘書綜觀與查閱瞭網上所有關於民事與刑事及其訴訟區別的說法與論述,都沒有真正地講全面,說清楚,更談不上通俗易懂。那麼相信你聽完瞭【李秘書講寫作】的這節課,你才會真正搞清二者的區別,也會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兩類不同事件時如何應對瞭。
那麼民事與刑事到底有哪些區別呢?李秘書認為有如下“九個不同”:
一是事件性質不同。民事主要是指有關財產權益方面的糾紛,所以李秘書稱為民事糾紛,如合同糾紛,物權糾紛,婚姻糾紛、傢庭糾紛等,當然也包括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害糾紛等,即民告民;而刑事主要是指涉嫌犯罪可能判刑的案件,所以李秘書稱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當事人或叫犯罪嫌疑人,往往涉嫌犯瞭法,國傢司法機關需要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往往是官告民。
二是嚴重程度不同。民事糾紛往往涉及到財產財務以及傢庭關系方面的權益矛盾,偏私域型與經濟性,絕大多數為私人之間的扯皮事,甚至是雞毛蒜皮的小事,社會危害程度較輕。說簡單點,民事訴訟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糾紛問題,說更直接點:民事就是賠償,不用坐牢;而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到傷害他人身體或侵害公共權益等觸犯刑法的行為,偏公域型與侵害性,對他人或社會危害程度較深,往往引起公憤。說簡單點,刑事訴訟是處理是否犯罪,犯什麼罪,如何量刑的問題,說更直接點:刑事就是判刑,要坐牢。
三是訴訟目的不同。理解瞭上述兩個不同後,第三個不同更好理解瞭: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目的一般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多數為經濟利益;而刑事訴訟中,FY要審理的是關於當事人是否犯罪以及如何量刑等問題,多數為刑罰處罰。
四是起訴主體不同: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原告起訴後,被告不僅可以答辯,甚至可以反訴;而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7fc7e808d67176f1088f014817971ede
五是FY受理不同。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民不告官不究”,當事人不主動向FY請求,人民FY一般不介入。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傢刑事司法機關如公安、檢察機關主動介入,或由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後介入偵查。然後由檢察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FY依法判決制裁,當事人之間想私瞭就不行。
六是調解程度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調解是一項基本原則,FY既可采取調解方式進行審理,也可采取調解方式結案;而刑事訴訟中的調解主要是針對自訴案件及附帶民事訴訟這部分主張,而在定罪量刑問題上可不能調解,否則豈不是把法律當兒戲?
你也許會問:知道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的區別對於我們普通公民有什麼用?你如果真提出這個問題,那麼李秘書建議你再從頭至尾地閱讀此文。看後你就會明白:當遇到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時就會爭取主動,采取較為有利的WQ方式,或拿起法律武器,更好的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你覺得李秘書講的對,就給予點贊加關註,李秘書隨時歡迎大傢溝通交流。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