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私密天堂、美女一對一服務、禦姐少婦任君挑選、包您身心輕松愉悅……”看到上面的幾句話,不知各位朋友有沒有“浮想聯翩”?
作為一個單純而正義的直男,守哥我反正是看不懂的。
不過,北京市有4位男性,他們不僅看懂瞭其中的內涵,還前往實地體驗瞭一番,可惜,感受似乎不是很好 。
今年7月,北京市4位男性先後向新京報記者爆料,他們在某幾所男士養生會所遭遇瞭“套路”,分別被騙走數萬元。根據他們的描述,該事件大體具有以下幾大特點
1、美女色誘:這些男性無一例外,都是被網上的陌生“美女”以能提供“私密服務”所誘惑而前往店內;
2、高價辦卡:4人“掏錢”的原因都是由於“辦卡”,而之所以會辦卡,是因為對方聲稱隻有充值成為會員,承諾的服務才能“到位”;
3、多人協作:在被套路的過程中對方都並不是“孤身作戰”,而是一個由外聯、財務、前臺、按摩師、保安等多人共同組成的有組織、有分工的團隊。
由以上3點可見,這4人遭遇的很可能是同一手法設陷的騙局。為瞭搞清楚這到底是咋回事,有記者前往其中某個會所進行瞭臥底調查。
“招聘外聯銷售,月收入8萬,在北京買車買房不是夢!”
在網上搜索該會所的信息時,記者發現瞭這樣一條“誘人”的招聘廣告,撥打上面的聯系方式後,對方人力工作人員表示,所謂的外聯銷售,工作內容就是偽裝成“美女”吸引顧客到店體驗,根據客戶的消費情況抽取提成。
對方稱,這是個暴利的行業,如果一個月能約到25個客戶,薪水不會低於2萬元;據說他們公司上個月就有人拿到瞭8萬多的工資。
據瞭解,該會所有大約160名外聯銷售,這些外聯會利用虛假的照片,在社交軟件上打造出“美女”形象,之後到城市人流密集的地方,添加附近的男性,再利用充滿“暗示性”的話術誘惑對方到店消費。
舉例來說,某外聯添加客戶後,會先宣稱自己是“全國連鎖的高端私密男士養生會所”,針對男士提供一對一的服務,保證安全可靠,之後向對方介紹名稱十分“誘人遐想”的服務項目,並附上一些環境浪漫,氛圍迷人的會所照片和性感美女照,待客戶表達興趣後,再以“1300元就可享受全套服務”的誘餌邀請對方上門。
除瞭外聯銷售,該會所裡還有保護會所隱私安全的保安和分為各類工種的店內服務人員。從外聯、保安到店內服務人員,讓顧客拿錢消費有一套專門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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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外聯銷售拉客至店後,需要先在群內通知保安,保安驗證完身份,才會帶入店內,交由店內工作人員進行接待服務。
店內的工作人員分為前臺、解語花、粉黛、掌事儀4個工種,前臺負責把客戶領進門、解語花負責接待客戶、粉黛負責給客戶按摩掌、事儀負責按摩之後推銷辦卡,他們的穿著服飾不同,更戴著面紗,四處在店內活動,吸引顧客的註意。
而整個誘導消費的過程是這樣的:
“解語花”在接待客戶時會天花亂墜的介紹項目,之後表示會所隻接待會員,需要充值2萬元辦會員卡才能享受服務,並聲稱一卡可用4次。待客人照做後,就安排“粉黛”按摩技師進行工作,然而在過程中,隻會進行十幾分鐘“開背”、“推拿”等常規的按摩服務。
當客戶提出“為何沒有‘特殊服務’”的疑惑時,掌事儀就會出場,並表示2萬隻是普通會員,充值5萬元以上的高端會員才能享受“全套服務”,在介紹過程中她不僅會不斷使用暗示性話語,例如“想怎麼舒服就怎麼舒服”等,還會配合一些親密動作。
當然瞭,充值後除瞭可能會增加一些“性感舞蹈”和按摩技師“口頭調戲”外,根本不會有實質性的“全套服務”。而如果客戶發現上當,對方還會變瞭副嘴臉,聲稱“全套服務指的是全套SPA”,更表示現在是法治社會,這裡是正規的休閑會所,不存在“涉黃”服務。如此一來,客戶隻能無可奈何憤怒地離去,但大筆的會員費就進瞭會所的口袋。
據臥底的記者報道,這傢會所制定的每月營業任務為580萬元,僅他臥底的7天內,應用以上手段來客量就有182名,總計消費至少93萬元,最高的會員花費瞭10萬2千元。
受害的男性基本上都是25-45歲的成年男人,其中很多人應該社會經驗豐富,那為什麼在這些誘惑面前,卻紛紛掏空腰包,甚至被設局忽悠後,報警的人也非常的少?守哥認為,主要是由於以下兩點原因。
第一,整個事件的流程是非常復雜的,每個環節都經過不法分子精心設計,並且具體到專人專職。
先是在網絡上以“高薪”大量招聘外聯,擴大整個隊伍的人數;接著用小夥來冒充美女,男性更瞭解男性的思維想法;然後通過各類誘導性極強的話術吸引客戶來到會所;到瞭會所又設下保安驗證、專人接待、先辦卡再按摩、按摩後再加價等等環節。
在整個流程中,不斷勾起客戶的好奇心、期待感、迫切感,使得多數人被忽悠之下,喪失理智,掏錢辦卡。
第二,這些會所從頭至尾一直在打“色情擦邊球”,宣稱提供“特殊服務”,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因此這些消費者,即使意識到自己被騙,往往出於“怕丟臉,面子掛不住”及擔心被法律追責,隻好“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黴。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瞭這種心理,才敢一次次“獅子大開口”。
那麼,該會所的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嗎?不,已有相關律師表明:“涉事會所涉嫌詐騙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一方面,會所通過外聯銷售向消費者提供服務信息的行為,屬於通過一定媒介直接或間接介紹會所服務的廣告活動,其內容違反廣告法第九條“廣告內容不得含有淫穢色情”的相關規定,可處以二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可吊銷其營業執照。另一方面,其誘導消費者辦卡的行為,服務內容與承諾嚴重不符合,涉嫌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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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類似這樣的“桃色陷阱”守哥並不是第一次介紹,之前就曾曝光過某男子在外地出差,在房間內看到一張寫著可“美女上門服務”的小卡片,聯系上面的信息後,被對方以“擔保費、健康費、安全費”等各種理由騙款上萬,最後人財兩空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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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守哥想說的是,如果在此類事件中,你遇到的不是詐騙團夥,而是真正可以提供“特殊服務”的不法分子,那麼結果可能就不是損失錢財這麼簡單瞭,“嫖娼”可是違法行為。
(一)賣淫、嫖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已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發生性關系的;
2、初次賣淫、嫖娼行為,認錯態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節較輕情形的。
(二)因賣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後三年內又賣淫、嫖娼的,報勞動教養。
(三)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引誘、容留、介紹賣淫,賣淫行為未遂的;
2、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其他情節較輕的。
(四)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或者被勞動教養執行完畢後三年內,或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一年內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後,又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報勞動教養。
最後,守哥要提醒大傢“色字頭上一把刀”,遇到此類陷阱,沒得逞可能會損失錢財,得逞瞭可能會“違法犯罪”。
因此,我們要對網絡上的陌生人保持警惕,不要理會“突如其來的艷遇”;同時,如果大傢在騰訊平臺上有發現類似的違法犯罪活動,也可以通過“微反詐”小程序進行舉報哦!(掃描 二維碼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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