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隻知道變成老賴,就不能貸款買房,不能買飛機票,其他就不知道瞭。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成為老賴後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
一、查封、凍結網絡支付賬戶
之前由於法律法規更新的滯後,很多老賴把錢存到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賬戶中,然後以銀行卡中沒有錢為由來忽悠法院,以此來躲避追債。但現在不行瞭,網絡支付賬戶中的資金已經納入瞭法院可執行的范疇。不還錢,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都給你凍結瞭。
二、網上凍結、劃扣財產
目前法院已經與全國4000餘傢金融機構建立互通機制,可以直接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不僅銀行卡、微信、支付寶,就連在某傢金融機構買的理財產品、保險等都會被覆蓋到,而且這些財產可以直接劃扣用於償還債務。
三、名單同步至芝麻信用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接入芝麻信用的相關平臺將全面限制老賴。
作為被執行人的老賴,除瞭再也不能到銀行、網貸平臺借款外,也不能在淘寶天貓上買東西,不能通過支付寶訂機票、火車票,甚至連去百合網、珍愛網相親都不行瞭。
四、限制高消費
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五、養老金直接劃扣,唯一住房可拍賣
養老金應當視為老賴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
之前法律規定老賴的唯一住房不可用於拍賣抵債,現在法律也與時俱進瞭,唯一住房也可以拍賣抵債瞭。養老金沒瞭,房子也沒瞭,年紀大瞭可咋辦?
六、不能擔任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傢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關於印發《“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文明辦[2014]4號),明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用的是“限制”,當然也包括禁止。
七、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
2016年9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提出瞭全方面的限制,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包括:
a) 設立金融類公司限制。b) 發行債券限制。c) 合格投資者額度限制。d) 股權激勵限制。e) 股票發行或掛牌轉讓限制。f) 設立社會組織限制。g) 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等。
七、禁止某些駕駛行為
2016年3月浙江省雲和縣人民法院發出一張限制高消費令,首次將被執行人駕駛小型汽車納入高消費行為限制范圍。雖然是部分法院進行的措施,根據限制失信人的強力措施,可能會慢慢得到推廣。
總結
這年頭,雖說欠錢的是大爺,但是一旦成瞭老賴。你還心安理得的在這個社會生存下去嗎?法院對付老賴的“手段”,那可是一個比一個“狠”啊!不僅自己在社會上失瞭信用,連孩子都受拖累。何必呢?
俗話說得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管是從銀行、網貸平臺貸款,還是找親朋好友借錢,一定要按時還。不然真被告上法庭,變成瞭老賴,那麻煩可就大瞭。用線上借條工具“簽個條”,跟朋友借錢,解燃眉之急,安心又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