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
•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审查调查期间,对被审查调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
• 忏悔反思材料在审查调查期间进行撰写,时机不宜过早,一般在审查调查组已经查清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调查人同意组织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后,由被审查调查人亲笔书写。
2.标题
• 区分忏悔录和检讨材料:
• 被审查调查人涉嫌犯罪拟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标题为“×××忏悔录”。
• 不移送司法机关的,表述为“×××(同志)检讨材料”。
3.内容
• 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四条释义,忏悔书的内容包括主要违纪违法问题,主观原因剖析,对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改正措施,警示、教训和建议等。据此,可三部分:
• 第一部分是对违纪违法事实的陈述,要对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予以确认;
• 第二部分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要实事求是,立足自身思想实际,对照党纪国法寻找差距,防止强调客观原因,避免表功辩解;
• 第三部分是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要内容具体,措施扎实,防止泛泛而谈。
• 同时,可列举出所在的部门与行业在制度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并对堵住违纪违法的漏洞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核
• 注意对忏悔反思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对与笔录等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予以排除,要避免出现以下虚假认错情形:
• 只是简单表示或者笼统、概括性地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未有针对性地写明其具体错误之所在;
• 认小错(即情节轻微的违纪违法事实),而对大错(较为严重、关键的违纪违法事实)含糊其词、回避。
5.誊清
• 对被审查调查人写出的忏悔反思材料,审查调查组应誊清打印,由被审查调查人逐页签名并注明日期。
• 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二条和《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审查调查、审理报告附件应当包括被审查调查人的简历、忏悔反思或检讨材料、违纪违法事实材料、起诉建议(意见)书等。要将忏悔反思材料打印版而不是手写版作为报告的附件。
6.应用
• 审查调查、审理报告专设“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一栏,此处应写明被审查调查人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的思想认识转变过程,是否如实讲清问题,是否有认错悔过表现,是否有主动交代检举表现等,并结合其忏悔反思或检讨材料剖析其违纪违法原因。
•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