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文館事件」,是日本出版史上第一起針對漫畫作品的傳播猥褻物品罪判決,也是探索日本漫畫規制歷史時,繞不開的一件事。2002 年 10月,日本色情漫畫出版社松文館因出版的色情漫畫《蜜室》被指「暴露性器官」,出版社負責人、主編及漫畫作者全部被捕。由於,主編和作者由於並非主犯,在被拘留 22 日後通過簡易判決程序認罪並交納 50 萬日元罰款後得到釋放。而作為主犯的松文館負責人貴志元則,則被正式起訴,長達一年的「松文館審判」由此拉開序幕。
該書的作者長岡義幸當時追蹤記錄瞭整起事件的經過,也參與瞭全部 12 場公審,以公眾的視角,還原瞭逮捕、審判的過程。然而,盡管該書的內容主要以引用當時公開的材料為主,作者本身的立場還是有很大的傾向,對現場環境的描述明顯偏向出版社一方,對證人證詞的引用也突出瞭對出版社有利的部分。作為已經知道最終判決結果的人來說,回過頭再來看這本當時在判決之前出版的書,多少會有些滑稽的感覺——居然這樣都打輸瞭。作者後來出版瞭《発禁処分―「わいせつコミック」裁判・高裁篇 (「わいせつコミック」裁判 (高裁篇)》,記錄瞭補充瞭上訴、二審等內容,可惜當時買本書的時候不知道,有機會可能會買來再看看吧。
本書的價值更多是讓我們瞭解到不同領域、不同人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這些看法作為證人證詞雖然給我「詭辯」「睜眼說瞎話」等的感覺,但僅僅作為一種觀點,卻很有參考的價值,也有不少值得思考的地方。
審判過程中作為證人出庭的,既有檢方為瞭證明《蜜室》是「猥褻物品」而請來的出版倫理懇話會會長、出版流通企業的業務負責人、《蜜室》作者和社會學教授;也有辨方請來的日本刑學者、擔任東京都青少年問題評議會委員的精神科醫生、憲法學泰鬥、漫畫編輯及評論傢和參與本案查辦的警員。
這些檢辯雙方的證人幾乎都一邊倒地支持被告(除瞭辦案的警員)。
比如說檢方對證人們都會詢問「(《蜜室》)是否讓你感到厭惡」,期待證明《蜜室》是有害於正常人的羞恥心的。但證人一律會回答「就我而言不會」,如果檢方追問「如果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呢」,證人就會回答「我沒有辦法代表一般人」「我不清楚」之類的內容。
比如檢方證人、出版倫理懇話會(色情漫畫出版業的行業協會)的長嶋會長說,自己看得太多早就麻木瞭,自己的意見無法代表一般人。同時他還指出,(出版)業界並沒有對(性器官的)遮擋做過統一的要求,而且松文館也不是懇話會的成員單位,(就算有這樣的要求也)沒必要按著懇話會的來做。兩位流通企業的證人也是類似的回答。當被問到他們認為《蜜室》會對青少年造成什麼影響時,均強調青少年不會接觸到這類書籍,這也是他們努力的方向。
而《蜜室》作者則供稱,自己當時承認瞭《蜜室》是「猥褻物品」僅僅是為瞭能盡快被放出去。他實際上並不認為《蜜室》是「猥褻物品」。
東京都立大學(現名「首都大學東京」)社會學教授宮臺真司向法庭提交瞭《意見書》,認為當前沒有確切證據表明色情內容會助長性犯罪。但是宮臺教授的意見最終沒有被采納,其提供的數據被認為「過於陳舊」。
辯方證人、研究 175 條的刑法學專傢園田教授是《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的堅定支持者,主張對漫畫嚴加管制,本來是色情漫畫業界的「天敵」,本案中卻是辯方友軍。園田教授堅持認為,《刑法》175 條(即本案將被定罪的法條)本身沒有意義,「猥褻」的定義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改變,無法作為管理色情漫畫的依據,也無益於保障青少年的權益。色情漫畫應當在《條例》框架內處理。檢察官、法官當庭提出瞭質問,由於實力上的差距,當時檢方沒有辯過園田教授。
最有趣的部分我覺得是檢察官詢問證人「老師認為,成年人看到漫畫並不會興奮,是這樣嗎?」「是的。」「根據是什麼呢?」「我自己就不覺得興奮呀。」真的皮。而園田教授對於「猥褻物品」是刑法上的概念,「有害讀物」是行政上的概念,兩者沒有關聯。「有害讀物」的意義不單是「 18 歲以下禁止」,同時還有「 19 歲以上允許」的意義在。
園田教授的這個見解給瞭我醍醐灌頂的感覺,如果混淆瞭「有害讀物」和「猥褻物品」,實質上就侵害瞭「 19 歲以上」的人的權益。擔心擴大「猥褻物品」的范圍,會使政府具備過大權力,最終損害到公眾的利益,可能是他出庭作證的理由之一吧。
精神科醫生齋藤環(就是寫瞭《戰鬥美少女的精分分析》的那位)則作證稱,能夠通過漫畫獲得性興奮的都是大腦經過「訓練」的禦宅族,一般人是不會通過漫畫獲得性滿足的。同時,這些禦宅族雖然會對動畫、漫畫等虛擬的角色產生興奮,但虛擬的女性和真實的女性畢竟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並不代表他們就會對真實的女性產生同樣的感覺。齋藤醫生當時還舉出瞭「正太」「 YAOI (日本女性部分禦宅族群體虛構的一種男性性器官,長在陰莖和肛門之間,用作男男性交)」這樣的例子,試圖說明這部分特別的女性會對虛構的角色產生性欲,而正常人根本完全不會有這樣的感覺。聽得檢方和法官一愣一愣的,給他們打開瞭新世界的大門。但就我個人的看法,「一般人看色情漫畫不會興奮」這個意見就是詭辯瞭,試圖用極端的特殊例子來證明更一般化的情況,甚至可以說是睜眼說瞎話。
憲法學泰鬥奧平康弘直接認為《刑法》175 條是違憲的,以前的判例也都是最高法院瞎搞的,那些判例才是真的侵害瞭公眾利益。然而 175 條合憲基本上是當時的共識,法院也不可能因為奧平教授的證言而推翻最高法的判例。奧平教授的作證更像是給大傢上瞭一堂帶有不同學術觀點的憲法課。
擔任雜志編輯和漫評傢的藤本由香裡則從創作角度認為《蜜室》並非隻是「無益性刺激」,作品是具備故事性的,同時在不同的場景中女主角陰道口的開合情況是不一樣的,她據此認為陰道口的畫法實際上反映瞭女主角的情感(如對這場性交是否接受),是具有創作上的意義的,過分的遮擋反而有損漫畫的表現力。
這個觀點在創作上可能是有意義的,這種解讀顯然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畢竟所有的創作都是能依此解讀的,漫畫有繪畫,攝影也有取景構圖,即便是毫無內容可言的全裸女郎擺拍,也能從構圖、佈光、模特的姿勢等等分析出東西來。如果法院采信瞭,那豈不是往後這些問題內容都不用處理瞭?作為創作者固然是那樣希望的吧,但站到政府的立場顯然是不可能承認的。
最後是辦案警員的證言。辯方請他作證顯然是為瞭攻擊辦案過程的違規之處,但這個警員能作為證人上庭,是不可能被抓到這些漏洞的。他的證言對於我們這些看客來說,真正有意義的,可能是他對案件起因的說法。我們現在都知道瞭事件的起因是眾議院議員平澤勝榮(平沢勝栄)。
這位平澤議員是自由民主黨人,曾當瞭近 30 年警察,一直支持對漫畫進行更嚴格的管制。2002 年 8 月,他收到瞭一位男性支持者的來信求助,來信稱其還在讀高中的兒子在讀色情漫畫(即事件中的《蜜室》),這種漫畫居然能賣給高中生,實在太糟糕瞭。平澤議員把來信轉送到瞭警視廳生活安全部(日本警察系統負責處理「猥褻物品」的部門),這本漫畫於是進入瞭警察的視線。根據證人的說法,他們當時收到的材料其實並不是《蜜室》這本書,而是「相思相愛」的復印件(這是《蜜室》的其中一篇),把這個復印件最終和《蜜室》聯系起來,是因為接到瞭匿名電話的舉報。
這部分的證言算是把整個事件的拼圖補充完整瞭。和警察系統關系匪淺、又主張對漫畫嚴加管制的平澤議員顯然是警察迅速行動的原因,應該也是之前不會關註漫畫市場的警察,一出招就下死手的原因。這與其說是一次監管部門的執法行為,其實更像是針對出版業界的攻擊行為——除瞭松文館的《蜜室》之外,完全沒有去管市場上同類作品,很難不給外人這樣的感覺。實際上在松文館出事的當時,認為是競爭對手攻擊的流言也有存在。但以警員的證言來看,認為這是一次政客的攻擊可能會更符合現實。
去瞭解過日本的內容規制歷史,就不難發現對於規制與否的爭端,歸根結底還是政治立場的爭端。正是因為有兩股相互制衡的政治力量存在。日本的內容產業之所以能夠在政府的大力施壓下發展起來,另一方的支持顯然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沒有瞭這些力量,恐怕松文館早就關門大吉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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