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1870年)九月二十二日晚,曾国藩在天津寓所写下如下一段日记:
“是日细思古人工夫,其效之尤著者,约有四端:曰慎独则心泰,曰主敬则身强,曰求仁则人悦,曰思诚则神钦……四者之功夫果至,则四者之效验自臻。余老矣,亦尚思少致吾功,以求万一之效耳。”
两个月后,他将这则日记的内容通过诠释文字拓展为一封家信,寄给纪泽、纪鸿两个儿子。此时的曾国藩已是百病缠身,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他将自己多年的人生思考和追求凝聚为四句话、八个字,作为最后的家训传给二子,希望他们牢记于心,传之于后。信的结尾写道:“余衰年多病,目疾日深,万难挽回,汝及诸侄辈身体强壮者少,古之君子修己治家,必能心安身强而后有振兴之象,必使人悦神钦而后有骈集之祥。今书此四条,老年用自儆惕,以补昔岁之愆;并令二子各自勖勉,每夜以此四条相课,每月终以此四条相稽,仍寄诸侄共守,以期有成焉。”
与日记相比,家信中四条的内容改动了三个字。一是第一条的“慎独则心泰”,将“泰”字换作“安”字,意思没有变。二是第四条“思诚则神钦”,“思诚”改为“习劳”,这两字改得贴切。其实,这四条八个字,既是曾国藩对子侄做人的要求,更是他在个人修养方面一生的追求。
“修身”是中国传统士人成长过程中贯穿其一生的重要环节。《大学》里有这样的论述:“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在这里,把“修身”作为实现儒家“修齐治平”理想人格的基础,即一切事业的成功“皆以修身为本”。曾国藩提出的“慎独、主敬、求仁、习劳”四条修身要则,既有对前贤的继承和吸收,更有自己独到的体验和省悟。
慎独则心安
“慎独”,即一个人在独处的时候要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妄取、不茍为、不放纵。在儒家学说中,“慎独”乃是修身的最高境界。宋明理学家最重视的也是人独处时的态度。在曾国藩的日记中随处可以看到他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针对内心深处“一闪念”的某种错误想法或某种不为人所觉察的不道德行为,对自己所进行的反省、自责、鞭笞,甚至辱骂。
“母亲五十八寿辰……是日不能预备寿面,意在省费也。而晡时内人言欲添衣,已心诺焉,何不知轻重耶?颠倒悖谬,谨记大过。”这则日记需稍加说明。此时曾国藩在北京翰林院供职,妻子随他在京居住。而父母双亲则远在湖南乡下老家。这一天是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十一月初三日,恰逢曾氏母亲生日,因为母亲远在家乡,所以尽管曾在这天日记里写的第一句话即是“母亲五十八寿辰”,但并没有预备寿面,他考虑的是母亲不在身边,“意在省费也”。但是,吃饭的时候妻子向他讲起,想添置一件衣服,曾虽然口头没有说什么,但心里已答应了。就这么一件他不在日记里写谁也不知内情的事,让他自责不已,在日记里大骂自己不知轻重、颠倒悖谬,还给自己记了大过一次,以接受教训。
同年十月初十的一则日记更有意思:“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至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梦中的事更是除他本人以外无人知晓,即便对于这种情况下流露出来的一丝贪欲,他也不放过,在日记中责备自己:看看你已经卑鄙到什么程度,连做梦都羡慕别人发财。
“慎独则心安”,说的是一个人在独处时尚且能为善去恶,心中自然无一愧疚之事,“可以对天地质鬼神”,就像俗话所讲的“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是一样的道理,这样就能保持心情的愉悦。修身首在养心,从这个意义上讲,“慎独”就是最好的养心,可以使人得到最大的快乐。
主敬则身强
“主敬”,亦是儒家修身的一项重要内容,曾国藩认为:“敬之一字,孔门持以教人,春秋士大夫亦常言之,至程朱则千言万语不离此旨。内而专静纯一,外而整齐严肃,敬之功夫也;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敬之气象也;修己以安百姓,笃恭而天下平,敬之效验也。”
曾国藩强调“主敬”,实际上突出的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庄敬日强,安肆日偷”。人要自强、自信、自立,对待生活、对待工作庄敬严肃,持这种态度的人,必定会事业有成,生活充实;反之则精神萎靡、缺乏自信、处处傍人,必定是事业无成、生活空虚,即便是身体也不会好。
“主敬则身强”说的就是这层意思。曾国藩一生“历百千艰阻而不挫屈”,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主敬”二字,即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求仁则人悦
“求仁”,就是对人要有仁爱之心。“孔门教人,莫大于求仁,而其最切者,莫要于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数语。”曾国藩十分推崇宋儒张载在《西铭》中对人与人、人与万物关系的概括:“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人类万物同为天地父母所生,同出一源,因此都应该互相关爱。曾国藩把这种关系上升为“必如此,乃可谓人,不如此,则曰悖德,曰贼”的高度。
咸丰九年(1859年)五月初八的日记中,曾国藩记下了他和九弟国荃关于“为人之道”的一段讨论:“夜与沅弟论为人之道有四知……四知之目即《论语》末章之‘知命、知礼、知言’,而吾更加以‘知仁’。仁者,恕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道也。立者足以自立也,达者四达不悖,远近信之,人心归之……我欲足以自立,则不可使人无以自立;我欲四达不悖,则不可使人一步不行,此立人达人之义也。孔子所云‘己所不欲,勿施诸人’,孟子所云‘取人为善,与人为善’,皆恕也、仁也。知此,则识大量大;不知此,则识小量小。故吾于三知之外,更加‘知仁’。愿与沅弟共勉之。沅弟亦深领此言。”
“求仁则人悦”,就是说,只要你时时、处处与人为善、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别人也就欢迎你、信服你,可以说,“求仁则人悦”是曾国藩一生在处理官场、朋友、家庭等人际关系时所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
习劳则神钦
习劳,即身体力行,一个人衣食住行,与他所行之事所用之力相匹配,这才符合天道、受人赞许,也就是神钦。当一个人的付出和他所得相一致的时候,那就不会招来忌妒和怨恨,否则,就会惹得天怒人怨。在给纪泽、纪鸿两个儿子的信中,曾国藩写道:“若农夫织妇终岁勤动,以成数石之粟数尺之布,而富贵之家终岁逸乐,不营一业,而食必珍馐衣必锦绣,酣豢高眠,一呼百诺,此天下最不平之事,鬼神所不许也,其能久乎?”此时的曾国藩是侯爵、大学士、两江总督,他在信中能够如此清醒地看到当时社会上所存在的这种不平等的现象,能够如此真诚地对农夫织妇这些人们予以同情,对于不事生产却坐享奢华生活的人给予严厉的谴责,应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而更不容易的是,这种同情和谴责不仅仅停留在文字和口头上,而是付诸实践,用来律己,用来教育和约束自家的子弟。
翻阅曾国藩日记,随处都可以看到类似的记载:“细思修己治人之道,果能常守‘勤、俭、谨、信’四字,而又能取人为善,与人为善,以礼自治,以礼治人,自然寡尤寡悔,鬼伏神钦,特恐信道不笃,间或客气用事耳。”“细思古人修身、治人之道,不外乎前此所见之‘勤、大、谦’……而‘勤、谦’二字,尤为彻始彻终,须臾不可离之道。勤所以儆惰也,谦所以儆傲也。勤能且谦,则大字在其中矣……吾将守此二字以终身,倘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者乎!”
在咸丰四年(1854年)八月十一日给家乡的四位弟弟的家信中,曾国藩写道:“凡一家之中,勤敬二字能守得住几分,未有不兴;若全无一分,未有不败……子侄除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曾国藩要求家中的子侄从小要和农家子弟一样,养成劳动的习惯。把“习劳”二字作为自己修身的重要内容且用以严格约束子弟,固然与曾国藩出身农家、从小受到祖父和父母的影响有关,但更主要的可能是出于他对儒家理想人格的信念和个人阅历的智慧。
同意的点个【喜欢】和【关注】,转发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