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錢,還要得回來嗎?出借風險最小的全攻略來啦!

說起借錢,真是不少人心中的傷。遇上急事借不到錢,感嘆人情淡薄,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不說,還把朋友關系傷到底,老死不相往來,甚至因債權債務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簡直不可勝數。

在律師業務中,無論是咨詢還是正式代理清欠,民間借貸的案子也非常多見。

清欠的活好幹嗎?程序上在律師業務中算不難的,但再簡單的案子也會有各種情況,導致最後錢回不來的。為啥回不來?和國人的觀念、不那麼重視契約精神有關系,甚至不少人理所應當地認為,錢一旦到手,借款人是爺爺,出借人是孫子,無法要回欠款的風險還是很高的,今天就說一說借錢那些事兒。

買房、裝修、結婚、旅行,或者是自己或傢人生病,都可能會有臨時錢不湊手的時候,或者錢放在長期投資產品裡,取出會損失很大,這時都會需要借錢以解燃眉之急。(本篇暫不討論高利貸借款,看過瞭太多的血和淚,過陣開專篇講講大老爺們哭得像個5歲娃娃的悲慘案例)

傳統模式下,找親朋好友拆兌一下,問題解決後如期奉還,金錢也流轉瞭,還能體現人類群居的溫暖。

互聯網時代,傳統模式很大程度被顛覆,借錢已經不再完全依靠“人緣”,各種現金貸、網貸、甚至是正經銀行的啥啥借,手指一點,秒到賬,真不是難事。信用夠的話,利率也沒有想象的高,5-9%的年利率,短期用款也真沒幾個錢。

這種情況下,為什麼還是有人要向親朋好友借錢?咱先簡單分析下借錢人的心態,更容易辨別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

第一類,不瞭解互聯網金融的傳統人群。年齡偏大或像我一樣out(當然我也沒有借錢需求,如果有的話很有可能會研究一下),懶得在借貸領域花過多的時間。

這類人可能也因為在熟人中的信譽良好,很容易從熟人處借到錢。這類人基本可算出借風險最小的人群,傳統嘛,還錢的時候也會依據傳統,按說好的還款期限、說好的利息還款。

第二類,瞭解貸款事項,但不願支付貸款利息的人。隨著疫情的深入,全球已經進入低息時代,借款利息的降低對借款人來說是個利好,支付的利息會少很多。

但貸款利息再低,長期借貸也仍然會產生不少的利息,大部分從親朋好友處的借款,是無息的,省下的是錢,欠下的是人情,自行選擇就好。

從出借人角度考慮是否要借也簡單,關系夠鐵,願意用自己的收益去為別人買單純屬自由,如果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具備,出借風險倒也沒因此增高。

第三類,借錢投資。雖說借錢投資的一般都會給利息,可並不是每個人都瞭解其他行業,對親朋好友提出借錢投資的請求往往做不到正確的認識和判斷,這就讓為瞭投資而出借的風險大增。

如果投資的是小本生意的話,國傢對創業有低息甚至是無息貸款,加上投資人自己的積蓄,基本可以滿足。差個一點半點,也都好說。

如果投資人自己一點錢沒有,或者自己有錢但不願意用自己的錢去冒風險,這錢要不要借就不用我說瞭吧。

投資大生意風險更高。很少見到大的投資項目不找銀行貸款去找親朋好友“融資”的,這種情況不是非吸就是傳銷(投資圈的坑啊,看我前面的文章詳細瞭解,請點擊:原油虧成負,搞個投資還要倒找銀行錢?投資的巨坑有多大)。

即使是正常項目投資,仍然有風險,現在誰敢說哪個項目100%盈利不會虧呢。經濟下行大環境下,投的項目虧瞭、完全還不上本金的案例簡直不要太多。

所以說,如果別人以投資為由找你借錢,還是慎重對待吧。除非你們都有體量差不多的生意,互相拆借是為瞭自己用錢時別人也能同等幫助,否則,最好還是婉拒。

第四類,極小額借款。學生黨、不熟的同事之間,偶有一兩百,三五百的極小額借款,因為錢數很少,風險也就低,還能在還錢時考察人品,大可隨心隨性。

第五類,不說借錢原因張嘴就問“你手上有多少”的。這種借款人尤其要提防,他/她不是來向你借錢的,是來洗劫的。問你有多少的背後一般潛臺詞是,有多少借多少,可知資金的窟窿有多大,可想人心有多貪。

以上分析,隻在借款原因真實的基礎上。遭遇財務危機的人,會認為自己被逼走投無路,所以道德淪喪以致各種欺騙親朋好友的案例也是非常的多。不太熟悉對方近期生活狀態而貿然出借的,本身就是風險。

就像走紅網絡的那句名言“我憑自己本事借的錢憑什麼要還”,如果你攤上這樣的朋友,我隻能說交友不慎,盡快拉黑才是正經。

這裡也提醒有資金需求的借款人,如果想借錢一定遵守一個基本禮儀,格式如下:

電話或見面提出借款需求(微信短信類的容易被電信詐騙),最近有個啥啥事需要用錢,現在還有缺口多少,你能幫我湊點麼?我哪天之前就可以還給你。

看,借條上的要素就出來瞭,借款用途,還款期限。

既然是借錢不是送錢,總是要還的,就算百般提防,隻要出借,仍然有不能還款的風險,所以還是要充分考慮如果對方不還時怎麼辦。

自己去要不用多說,成功固然是好,如果失敗基本就隻剩下走法律途徑一條路,畢竟法院是唯一可以強制執行欠款的官方機構。

要打官司,證據就顯得無比重要,不然連借給對方錢這個基本事實都無法證明,錢數也沒有證據你說多少就是多少嗎?法官又不知道你倆之間的事,更沒有看著你給他/她錢,證據不充分是沒法判對方還錢的。

作為原告,證明案件事實的責任很大,這一點和很多人的理解不同,他們認為被告是欠錢一方,到瞭法院是沒理的,法院應該向著自己。

事實上,到瞭法院就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走,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你說對方欠瞭你錢,這個基本事實你是要舉證證明的。

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的,是借條和錢款的轉移憑據。

有借條瞭,還要收條?是的!借條相當於雙方的一個借款約定,類似合同或協議,隻約定瞭借款事項,比如要借多少錢,什麼時候還,有沒有利息這種。看,這裡面可沒有錢過瞭手的證明!

錢過手,法律上叫交付,是要有約定以外的單獨支付或履行的憑據。如果是現金,需要收條,如果是銀行、微信、支付寶等,需要轉賬憑證。

因為微信和支付寶查證困難,需要律師帶正式手續到騰訊和阿裡專門的接待部門去查,麻煩,所以出借首選銀行轉賬,自己拿身份證到銀行打印個流水,蓋上銀行章,妥妥的證據就有瞭。

借條上還應該有的內容是還款期限。沒有還款期限,你自己說說別人應該什麼時候還吧,對,你去要的時候(法律上也這麼規定)。去要,先矮瞭半截,鼓足勇氣去瞭,吞吞吐吐說瞭,要得回來要不回來還得看對方臉色。如果借條上清清楚楚寫明白,對方就應該主動還錢,到期不還,對方違約。

利息呢?如果你把錢借出去是期待對方支付利息的,那一定要在出借時說清楚,凡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親朋好友之間借錢,應該不涉及高利貸,小聲說句,年利率不能超過24%,否則違法。

為啥說借款用途也是個要素呢,這是考量借款人靈魂的機會。如果他/她說借錢是給他/她媽看病,結果他/她媽根本沒病,借錢去賭博瞭,根本就沒打算還,這不僅構成違約,情節嚴重金額較大時,還會涉嫌詐騙罪。這不還錢的成本就高多啦。

說到借條就推出個粉絲福利吧,在公眾號黑龍馬中發送“借條”或“jt”,最規范風險小的借條范本拿走不謝。

有瞭借條和欠款轉移憑據,是不是就一定能勝訴高枕無憂瞭呢?當然不是,追回欠款的最大風險還真不在於沒有借條(沒有借條還可以補強證據),最大的風險是借錢給不熟的人。

關系熟不熟以什麼為標準?律師告訴你,以你認不認識他/她傢為標準。對方住哪都不知道,能算關系不錯?不知道住址,起訴到法院都沒法受理。

為啥?中國人重名的太多瞭,隻有姓名是沒法斷定你起訴的到底是哪個“張三”或“李四”,屬於典型的“沒有明確的被告”。你又說瞭,我有他/她的電話!對這個問題,容我先呵呵一下。

首先,立案庭在受理案件的時候,不會核實對方電話的真偽,打得通打不通,是不是你告的這個人接,全都不會知道。立案法官會先看你交的民事起訴狀,如果隻有一個名字,後面跟一個電話,立刻就會被拒絕,沒地址就沒法送達(送達就是法院把傳票和其他文書送交被告,正式通知,有人告瞭啊,準備應訴吧)。

沒有地址?如果給你受理瞭,傳票都沒地方送!法院不具備刑偵功能,沒法給你找人去。如果被告的信息完整,立案庭會要求你填寫《法院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立案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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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問題,經常有聰明人說,那我打110,讓警察幫我找人去。親,110是你傢開的嗎?你的案子隻是民間借貸,典型的民事糾紛,110管啥,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打人殺人的案子才找110,對民事糾紛公安機關沒有管轄權。

即使警察出瞭警,一看是欠錢不還的事,警察蜀黍也隻會客氣地告訴你,解決糾紛到法院(外加心裡加一句,又特麼白出警一次)。

話說浪費警力就是浪費公共資源,讓真正需要警方幫助的人得不到或延遲得到幫助。就像前陣美國疫情初期,沒衛生紙都報警,讓病的不行的人911報警電話都打不進去。

那隻讓警察幫我查個地址,這總行瞭吧?對不起,警方對公民信息負有保密責任,私人是不能查的,萬一是仇傢尋仇咋辦。再說,你傢的住址,想讓別人一查就查到啊?

想查隻能委托律師,由律師帶著委托書、介紹信等官方手續去查。

更有甚者,有的人別說對方的住址,連大名都不知道!有外號混江湖的,有網名走天下的,有隻知道姓名發音,不知道名字確切是哪個字的。對被告隻有這種瞭解程度,一律沒法起訴。

以上這種借錢給不熟的人的情況,真的非常多,去法院不能告,對方再換個號碼玩個失蹤,就會徹底失去要回錢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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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方式容易追回欠款?

律師建議:主動要,天天要,各種暴風驟雨式施壓沒完沒瞭地要,當然要在合法限度內哈,因為要賬打人罵人、限制人身自由,都是違法的,可能會上升為刑事案件或治安管理案件,到那時對方欠錢是一回事,你打人是另一回事,分別處理。

有的債權人非常有意思,咨詢時問到對方現在什麼狀況,答不清楚。問沒聯系還錢的事嗎?答不好意思問。

對已經到期的債權,這種佛系要賬一般會直接導致債務人的“不愁”,欠債時間越長越不愁,債務越多越不愁,身體的每個細胞都習慣瞭嘛,舒適圈哪是那麼容易跳出的。

如果暴風驟雨式的要債仍然不起作用,說明債務人抗壓能力較強,應及時到法院起訴。

為什麼要及時,因為法律對起訴的時效期間有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不及時起訴,證據更加不好取得,案件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過多的類似案件會浪費司法資源,所以這個時效的規定,就是為瞭懲罰怠於行使權利的債權人。

立法背景是這樣,時效問題本身在學界和業界也有比較大的爭議,到底對錯不討論,還是那句話,我們不是法學研究號隻是普法號,大傢一定記住3年內主張債權就好,從債務到期日開始計算。

萬一因為各種情況暫時不能起訴,又怕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辦?記住六字秘訣,勤要債、留證據。

無論是續簽借條、寫還款計劃、還款協議等,都能從簽訂當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萬一對方不簽怎麼辦?仍然建議積極要賬,並將要過賬這個事以證據方式保留下來。

律師建議以書面方式寫催款函、要債條,抬頭不重要,內容一定註明什麼時間的那筆借款,應該還啦!這個書面文件,建議快遞寄給對方。

看,知根知底重要吧,沒有通訊地址,你的催款文件都寄不過去。嫌快遞麻煩的,盡量以短信(需能證明手機號是對方的)、微信(需能證明微信號是對方的),電子郵件(需能證明電子郵件地址是對方的)等書面方式,發送要賬的意思。

很多很多人都說過,我總打電話要賬,我能打印電話單子!親,你的電話單子上,能證明你打電話是要賬,還是聊傢常,還是約對方吃飯喝酒大保健?電話單子隻能證明曾經打過電話,不能證明要過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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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信息完整、證據充分的,法院一般會支持債務人還錢。

可法院判瞭他/她還不還,怎麼辦?

仍然到法院,寫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帶好判決書或調解書(調解書的作用請見:疫情過後,民政局開門瞭,該不該離?),立一個執行案件。

強制執行容易嗎?負責任地說,挺不容易。隻有被執行人賬號有錢的時候,執行才容易,如果債務人都有那麼多富裕錢,大概率案件是走不到這一步的。

難在哪?強制執行階段的最大困難——沒有可執行財產。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法院或國傢都不可能拿出這筆錢還你。執行的程序是,需要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為什麼?民事領域中原告和被告發生經濟往來,對被告的瞭解勢必比完全不清楚你倆之間關系的法院多,所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財產線索,比如房產車輛、土地廠房、賬號實物等。

所以,能不能執行回來錢,最大的風險仍然在於,你和欠錢那人,到底熟不熟。熟的話,他傢的地址,不僅能用做送達地址,你也應該知道他傢房子是不是自己的,是自己的話,訴訟時就做個財產保全,到執行階段風險就大大減小瞭。

人不熟還偏要借怎麼辦?目的不同,需求不同,這種情況也並不少見。

不熟還偏要借,就要像熟人一樣瞭解對方的身份信息、財產信息。首推看身份證原件(戶籍地址總是有的),與本人核對無誤後,要求本人持身份證拍照。房產信息不能僅看房本(假的咋辦),要到房屋登記信息查詢部門進行官方的信息查詢。

最關鍵的,如果借款人可以提供房產的擔保,或者擔保人的擔保,執行的風險也能大大減小。

寫在最後

關於借錢問題,這麼超級全的攻略,應該可以大大降低你出借的風險,不要走丟,關註+收藏,親朋好友也需要,誰都會遇到借錢的事,轉發分享給他們吧。

看瞭今天的推送,是不是覺得借錢真是個風險極高的事?其實,借錢真不是風險最高的事,一般出借的資金,大多是你的餘額(信用卡透支借給別人的愣頭青不算),即使萬一錢回不來也不會根本性地毀掉你的正常生活,另一件事,一步走錯,輕則透支青春,重則全傢遭殃——擔保!後面我會專文講述擔保的嚴重法律後果,以及超級奇葩的擔保案例,你會看到比電視劇還狗血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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