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單證指的是在國際貿易中的文件以及單據等,在對外貿易中會涉及很多單據和文件,其中比較常見的分別有:
但是在這些單據中最重要且最基本的是發票、裝箱單和提單,因為這三種單證是提貨報關的基礎。
為瞭便於大傢更好的瞭解,我們著重介紹以上提到的三種單據:
也稱為商業發票,外貿的“發票”概念和國內的財務發票完全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是貨物的賣方自己編制的一份單據,用於說明此票貨物的品名、數量、單價、總值等,以及其他一些說明貨物情況的內容。發票格式不拘,但必須包括上述要素,並全名落款。
發票必須註明一個發票號碼(自己擬定),出票時間。可以按照需要一式幾份,由若幹正本和副本組成的,應註明“ORIGINAL”、“COPY”字樣。發票的末端通常有E.&O.E.字樣,意為“有錯當查”,即此份發票如有錯漏允許更改。
樣式與發票相仿,主要用於說明貨物的包裝情況,如品名、數量、包裝方式、毛重、體積。隻是不需要註明貨物價值。通常也需要若幹正本和副本,格式不拘。
以常見的海運為主,貨物交給運輸公司後,由運輸公司開具提單給發貨人,發貨人再根據交易情況交給買傢,買傢根據提單提貨。提單是全套單據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因為它直接代表貨物的所有權,有法律效力,稱之為“物權證明”。
就出口貿易而言,出口單據是出口貨物推定交付的證明,是結算的工具。每一環節都需要有相應的單證編制、交換、傳達,因此國際貿易的核心是單據,而不是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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