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于7月21日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7月25日(周二)上午7:00
集合地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大门口(学院路南段)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上身勿带金属饰品,以免影响胸透结果。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须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与个人物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七)请所有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勿漏检、误检。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若有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疾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八)考生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身高、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九)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听从安排,取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十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按照280元/人的标准,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现金支付,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
(十二) 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十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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