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題上,《狂人日記》通過諸多“吃人”的本事講述瞭一部四千年的“吃人”史;在敘事方法上,《狂人日記》采用瞭一種虛實結合的雙線結構,既可以在有限的篇幅裡將一部“吃人”的歷史和盤托出,也可以使小說上升到象征的高度;在象征意蘊上,《狂人日記》涵蓋瞭生物學、醫學、倫理學、社會學等多個層面,對所謂“四千年文明史”展開瞭廣泛而深刻的批判。
1.1
莫言式‘吃人’描述
寫“吃人”的故事,至少有兩種寫法。第一種,我們姑且稱之曰“莫言式”吧
。莫言的《紅高粱》系列中的《狗道》一篇,就花很大的篇幅寫“吃人”的故事,不過那是寫“狗吃人”,這裡且不說它。他另有一部長篇小說《酒國》,寫的也是“吃人”。在莫言虛構的這個“酒國”裡,父母養兒不為防老,隻為養成“肉孩”賣給“烹飪學院”的“特購部”;而“特購部”高價收購“肉孩”之後,養得心寬體胖瞭,殺瞭用以烹制所謂“嬰兒宴”。烹制嬰兒的方法也跟烹制其他肉食一樣,有“油炸”、“清蒸”、“白斬”等種種名目,而最受歡迎的做法則是“紅燒”。“宰殺”嬰兒也有專門方法,小說不吝用幾千字來描述烹飪學院女教授在課堂上演示“宰殺”嬰兒(所謂“人形小獸”)的整個過程。比如說“放血”,就很有講究:要放得徹底,否則色澤會比較暗,腥味會比較重;要從腳底下刀,使之露出動脈血管,然後切斷引流,雲雲。
小說寫女教授一邊嘴裡在講解技術要領,一邊手裡便閃出一柄柳葉刀,對著嬰兒的腳底切進去,於是“一線寶石一樣艷麗的紅血,美麗異常地懸掛下來……”———請大傢原諒我這裡的轉述太過於血腥,因為非如此不能領略莫言那種直接粗暴的敘事風格。
1.2
魯迅式‘吃人’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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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就是魯迅的寫法,姑且簡稱為“魯迅式”吧。魯迅在《鑄劍》裡寫狼吃人,雖然也寫得細致入微,但隻是寥寥幾筆,點到為止,表現得極為克制:
第一口撕盡瞭眉間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體全都不見瞭,血痕也頃刻舔盡,隻微微聽得咀嚼骨頭的聲音。
同樣是寫殺人,莫言在《紅高粱》裡寫羅漢大爺被剝皮,寫瞭好幾頁還不盡興,又在《檀香刑》裡寫凌遲,寫成幾十萬字的長篇;而魯迅在《藥》裡寫夏瑜被殺頭,也隻是幾十個字而已,而且並不直寫,而是從看客的反應來寫,粗心的讀者可能都不明白到底發生瞭什麼事:
靜瞭一會,似乎有點聲音,便又動搖起來,轟的一聲,都向後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的地方,幾乎將他擠倒瞭。
1.3
‘吃人’敘述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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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記》講述瞭一部四千年的“吃人”史,但這隻是小說的其中一條敘述線索;而小說還有另外一條敘事線索,就是狂人講述自己被“吃”的故事。也就是說,小說采用瞭一種雙線敘事結構,前一條敘事線索位於小說的後臺,而後一條敘事線索位於小說的前臺。在小說的前臺,其實並沒有發生任何“吃人”的事件,至少並沒有任何人要“吃”狂人。一開始,狂人疑心趙傢的狗要“吃”他,趙貴翁要“吃”他,一路上的人,包括一夥小孩子,似乎也要“吃”他,到後來,他甚至疑心自己的大哥也要“吃”他,總之,所有人都要合謀起來“吃”他。
莫言無論是寫“殺人”還是寫“吃人”,一定是濃墨重彩來寫,非寫得鮮血淋漓,腥味滿紙,不能盡興;而魯迅呢,不僅惜墨如金,而且惜“血”如金,盡量不使紙上見一滴血痕,甚至根本不讓“吃人”的事件在前臺發生。
這兩種寫法,哪一種更好呢?老實說,就故事的可讀性而言,魯迅的小說遠不如莫言。莫言的小說通常極具傳奇性色彩,而且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讀者的獵奇心理;而魯迅的小說呢,通常缺乏故事性,即便是《狂人日記》這樣的以“吃人”為主題的小說,《藥》這樣的以“人血饅頭”為主題的小說,也最大限度地剔除瞭其中本應有的傳奇性因素,好像就是要使那些懷著獵奇心理的讀者的“期待視野”落空。如果是一般性的讀者倒也罷瞭,就連專業性的讀者中也有人感到不滿的,比如夏志清先生在談到《狂人日記》時,就抱怨魯迅“沒有把狂人的幻想放在一個真實故事的框架中(本來沒有人要吃他)”,“未能把他的觀點戲劇化”。
1.4
結語
不過,魯迅寫的雖然隻是狂人的幻想,但他卻采用瞭嚴格的寫實方法,將狂人的整個發病過程寫得極為真切:“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小說的這個開頭其實就暗示瞭狂人發病的開始,因為據說月光往往是精神類疾病發病的誘因,盡管這一點似乎並沒有完全得到現代醫學的證明,但至少西方醫學界曾經有類似的看法,英文中的lunatic(瘋子、狂人),就來自於拉丁文的lunaticus,意即“月亮引起的精神疾病”,英文moonstruck也有“精神錯亂”之意;狂人發病之後,由一開始的疑心狗要“吃”他,到疑心包括大哥在內的所有人都要“吃”他,再到疑心他的妹子是被大哥和母親“吃”掉的,直到將質疑的鋒芒對準自身,疑心自己也是“吃”過人的,這整個過程是層層深入的,這說明狂人的病情是越來越重瞭,以至於在發出“救救孩子……”的呼聲之後,他整個的意識就徹底崩潰瞭;而崩潰之後,是意識的重建與恢復,所以小序裡交代他已痊愈,“赴某地候補矣”,完全變成瞭“正常人”。———這就是說,魯迅寫“吃人”,是采用虛實結合:狂人的幻想本身是“虛”,但他發病的過程是“實”;他所講述的自己被“吃”的故事是“虛”,他所講述的歷史上的“吃人”故事是“實”。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魯迅的《狂人日記》的確要比莫言的《酒國》高明,因為莫言用幾十萬字的篇幅,隻寫瞭一個“吃人”的故事;而魯迅隻用幾千字,便寫出瞭一部“吃人”的歷史。魯迅通過以“實”寫“虛”,又以“虛”帶“實”,使《狂人日記》上升到瞭象征的高度;而莫言盡管寫得“實”,但他通過多重講述的方式(不同的人講述同一個故事),使“吃人”的故事變得虛幻起來,這也使《酒國》同樣能夠上升到象征的高度。
作者:楊文軍
來源: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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