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讲过,住院患者在出院前,医院需要通过HIS接口, 向医保中心传送患者的住院信息, 这其中包括: 姓名,性别, 年龄, 医保卡号,交易流水号,出院诊断,费用信息等等。我们我们要说到说到这个诊断。
诊断分为两个字段: 一个叫疾病名称, 一个叫疾病编码, 一对一对应关系。(另有一些叫法是“诊断名称”,“疾病分类名称”等等)。 当然, 一次住院,诊断可能又不止一个疾病名称,比如车祸中的创伤, 往往是典型的复合型创伤,每一种损伤都要单独命名。仅仅是骨折,可能就有好多个不同部位, 更不要说神经损伤,外伤,带软组织挫伤等等, 十几个诊断都是有可能的。每一个损伤, 都有一个对应的疾病名称和编码。 当然,除了名称和编码, 还有用于修饰名称的前缀(左侧, 右侧,慢性,急性,神经性等), 和后缀(急性期,三期, 早期,晚期), 但算不上独立字段。
我国大多数省份大多数医院目前主流使用的,是国家卫健委2019年颁布的《国家临床版2.0疾病诊断编码》,百度上各种文库里一搜一大堆, 就是没一套完整的。完整版的大概十几万条。它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缩写IDC-10, 手术编码被称为ICD-9。 这两套编码, 临床各科室天天需要打交道。不同科室,不同专业, 有自己领域内专有的疾病名称,这并不稀奇。
我们来看一下百度的定义,ICD10, 和ICD9这两套编码, 全称是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起编制,颁布,她撑起了当今全世界各国医生对疾病命名共通的语言。各国根据WHO颁布的编码, 再由本国卫生部翻译,细化为本国临床使用的编码。ICD-10中的10, 代表第10次修订, 或者第10版, WHO平均每隔10年修订一次。所以, 国际疾病分类已近刚有110年历史。 1891年,为了对死亡进行统一登记,国际统计研究所组织了一个对死亡原因分类的委员会进行工作,1893年 该委员会主席Jacques Bertillon提出了一个分类方法《国际死亡原因编目》,此即为第一版。
ICD-10 的编码框架以字母开头,以数字, 编码范围是 A00.0-Z99.9,类目容量为 2600 个。最新版的ICD-11(2015 年 5 月 31 日冻结版,全球计划于2022年启用) 的编码范围是 1A00.00-ZZ9Z.ZZ,类目位 数增加 1 位,类目容量达到 26928个。
举个ICD-10的例子: 霍乱, 编码A00。 古典型霍乱(可能这个病毒起源比较早) 的编码是A00.051 ,埃尔托霍乱,A00.152。
好,扯远了, 回到医保结算。 ICD10和ICD9为医疗经费的控制带来了便利, 医保中心可以采集计算出某个城市,过去3年所有某一种疾病的患者的平均花费,并以此为依据,得出一个合理的赔付标准费用作为基准。 医院收治患者,超出这个基准, 就要医院自付,没有达到这个基准, 医保赔付后多余的费用, 就是医院的利润收入。从而鼓励医院合理降低检查治疗费用。
不过, 显然卫健委才是ICD疾病分类代码的合法授权发布方, 以前医保局直接把卫健委的ICD10拿过来用, 但这些年的实践发现。 这套编码是医生治病用写文章的, 太学术,一大类疾病,里面的几十种小破病, 治疗方法差不多,钱也差不多,每个病一个名字,有必要吗? 俺就是一付钱的, 不跟你们一起酸, 2020年起,国家医保局颁布了自己的疾病和手术编码(15种编码规范之一)。
那么,现在信息科的问题来了, 一个疾病, 卫健委编码是A, 医保编码是B, 入院登记, 或者出院结算时,从HIS向中心传送, 中心返回一个下拉列表, 请选择疾病编码, 考验收费员的时候到了, 按照HIS名称, 往上靠吧, 靠不上,就登记上传不了。
目前为止, 据老张所知, 只有天津城乡医保把这个问题处理的比较好, 中心提前对卫健委和医保局的编码进行了对照。 直接上传即可, 无需每次痛苦的人工选择, 把收费员活活逼成病案编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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