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消息,該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非國傢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廣東承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廣東康安貿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統稱“承興”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資金部總監羅嵐提起公訴;依法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承興”系公司運營一部經理梁志斌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根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羅靜、羅嵐在經營“承興”系公司過程中,利用與知名公司的業務合作背景,親自或指使梁志斌等8名被告人,通過私刻其他公司印章、偽造購銷合同等方式,虛構應收賬款,與被害單位簽訂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協議等合同,並假冒其他公司員工身份,截留並偽造應收賬款債權確認文書。
8月25日,諾亞財富公佈財報,首次提出去年34億踩雷承興國際的和解方案——授予投資者一定數量的諾亞財富股票,接受者免除諾亞及所有關聯實體及個人和承興產品有關的任何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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