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教育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南通市崇川區教育系統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2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含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市崇川區教育系統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含優秀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崇川教育信息網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應的專業技能。報考教師崗位須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並於2023年8月底前提供通過認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4.1987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到1982年5月以後出生。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後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後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上述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網絡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備註”欄目中主動說明相關信息,否則審核不通過。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傢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南通市崇川區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佈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1月26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6)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7)2023年11月2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傢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絡擁堵,請盡早報名。
報名網址:崇川教育信息網。
1.報名、照片上傳: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高度170像素、寬130像素,大小不超過20k。
2.資格初審: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
3.陳述申辯:2023年5月24日~5月28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30。
5.繳費確認:2023年5月24日9:00~5月29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照本公告、國傢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5797090、0513-85792081。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3.通過初審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註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誠信報考。按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後或資格初審通過後,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審核通過報名人數如未達到相應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崇川教育信息網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5月30日13:30~16:3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報考崗位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的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傢、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01-04崗位的招聘由資格復審、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和面試組成,05-40崗位的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組成。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也不組織或委托、授權任何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1.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和公共基礎知識。語文、數學學科崗位的含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日期: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於2023年6月7日13:30~6月9日16: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發佈。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閱卷結束後,由崇川區教育體育局與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並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如人數不足,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網公佈。
(二)資格復審與綜合能力素質考核
1.資格復審對象。01-04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和報考05-40崗位經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
2.資格復審由崇川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名單在公佈筆試成績時對外公佈。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如應聘者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傢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截至報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須提供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並承諾於2023年8月底前提供通過認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4)2021年、202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
(5)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人員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6)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7)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後收取復印件,原件退回。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綜合能力素質考核)資格。
3.資格復審人選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綜合能力素質考核)資格。被取消面試(綜合能力素質考核)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應聘人員須在成績公佈後,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崇川區教育體育局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網公告。
4.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報考01-04崗位且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按序準備相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如:畢業證、學位證,高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學生成績單,研究生和本科段獲獎情況;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業績成果證書等材料)參加綜合能力素質考核。佐證材料原件在綜合能力素質考核後退回。
綜合能力素質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方式為適崗評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能力及崗位適應能力。綜合能力素質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未達60分直接淘汰。綜合能力素質考核成績不計入總分。
(三)面試
1.面試對象。01-04崗位按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從綜合能力素質考核成績合格者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並進入;不足1:5比例的,按實確定)。05-40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網公佈。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形式和內容。01-03崗位、05-26崗位、38崗位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和答辯的形式,04崗位、27-37崗位、39-40崗位的面試采用模擬上課、答辯和專業素質測試的形式。模擬上課和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個性心理、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板書等教學基本功。應聘人員按抽簽順序進行備課、模擬上課和答辯,備課30分鐘,模擬上課時間不超過12分鐘,答辯不超過3分鐘。模擬上課和答辯滿分為100分(其中,模擬上課占70分,答辯占30分),合格線為60分。
04崗位、27-37崗位、39-40崗位的專業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其模擬上課和答辯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專業素質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
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報考01-04崗位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報考01-03崗位的,以模擬上課成績高者為先,若模擬上課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報考04崗位的,以模擬上課和答辯成績之和高者為先,如模擬上課成績和答辯成績之和仍相同,以模擬上課成績高者為先,若模擬上課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報考05-40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後保留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先,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以模擬上課和答辯成績之和高者為先,如模擬上課和答辯成績之和仍相同,以模擬上課成績高者為先。若模擬上課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五、體檢、考察、公示、選崗、聘用、遞補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崇川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網公告。體檢標準按《國傢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總成績、排名等。
(四)選崗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後,學前教育崗位由崇川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員按崗位代碼現場選擇單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每人限選一個單位崗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小學學科崗位由崇川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員按崗位代碼現場選擇教育集團,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每人限選一個教育集團(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各教育集團按上述方式組織二次選崗至相關成員學校。未按時到現場或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集團)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崇川區教育體育局按照規定程序報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並由用人單位根據核發的《南通市崇川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聘用手續,按相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南通市崇川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並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於3年,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已經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解決。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如總成績相同,按照總成績計算方式確定)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選崗)後不再進行遞補。
六、優秀人才獎勵辦法
對報考01-04崗位的,本科為師范類考生,錄用後享受招聘優秀人才待遇,根據《關於實施“崇川名師工程”的意見》(崇辦發【2021】19號)文件規定,進行相應的人才獎勵。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並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並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南通市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區教育體育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