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定律”與“墨菲定律”、“彼得原理”並稱為二十世紀西方文化中最傑出的三大發現。帕金森定律是官僚主義或官僚主義現象的一種別稱,常被用來詮釋“官場病”和“大企業病”,那麼帕金森定律到底是什麼?有什麼作用?我們又能從中學到什麼呢?今天就由雪夜陪您一起,探究帕金森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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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定律”源於英國著名歷史學傢諾斯古德·帕金森1958年出版的《帕金森定律》一書的標題。
一個不稱職的官員,要想完成工作的任務,看起來有三種選擇:一是讓位給能勝任這份工作的人;二是找一個能幹的人協助自己完成這份工作;三是任用兩個水平低於自己的人當助手。
這三種選擇都能達到完成任務的目的,但是對於這個官員自身的影響卻是大相徑庭的。讓位會使自己出局,損失很多既得利益;找能幹的人協助自己會培植起威脅自己地位的人;任用兩個水平更低的人,指揮他們幹活,而且他們不會對自己造成威脅。因為這個官員不會做出損害自己利益的行為,那看起來隻有第三種選擇才是唯一的出路。
由此造成的結果就是,該組織管理中的每個層級都如此做,就會形成一個機構臃腫,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領導體系。因此產生瞭組織發展的越發壯大,每個人都很忙,但效率卻越發低下的怪現象。
由帕金森定律的內容,可以總結出該定律發生作用的四個條件:
1. 首先要有一個組織,管理要在這個組織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也就是說至少要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2. 管理者本身不具有對權力的壟斷,也就是說他的地位有可能被競爭者所取代,自己因此喪失很多利益。
3. 這個管理者的能力不足以勝任他現在的崗位,無法完成任務。
4. 這個組織是一個不斷自我完善的組織,而不是放任完成不瞭的任務而不管,看著組織越來越衰落而不作為。
同時滿足以上四個條件的組織,帕金森定律就有可能發生作用。那麼這樣的組織該如何避免出現帕金森定律指出的現象呢?
1. 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機制,使每一層級的管理者都由能勝任的人擔當。
2. 建立學習型的組織,除瞭日常工作,亦要建立不斷學習更新的企業制度和文化,使組織內的每個人的能力都能滿足社會變化和企業成長的需要。
3. 制定人才培養機制,對於一定層級的管理者,在其績效考核中加入人才培養的指標。對於發現人才、培養人才、推薦人才的部門及其管理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4. 各級管理者要更新思想,把有才幹的人提升上來協助自己,給其更多的機會,並不一定是給自己樹敵。很多時候,是自己把對方當作瞭敵人,於是對方就成瞭敵人;你把他當作朋友,他才能夠成為朋友。也許管理者培養起來的人以後能成為他敵人的敵人;也許管理者與其培養起來的人以後能夠互相幫助。路應該是越走越寬,人脈應該是越來越廣,而不是越來越窄,身為管理者就要有一定的格局。
5. 嚴格控制組織內各崗位的指標,當確因企業發展需要增加崗位時,應由本部門向上級單位提交申請,並經由人事部門考察研究,得到上級單位批準後,才能增加崗位,而不是各級管理者隨意招人。
6. 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招聘機制,各崗位的人事任命,應由上級單位人事部門統一負責。
這篇短文僅用作介紹,希望可以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帕金森在其所著的《帕金森定律》中還有很多的表述和拓展,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讀一下相關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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