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机构及其领导的级别是一般依照行政区划的级别自上及下设置的。
行政区划分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地级区划在宪法中没有,但是在实际的规划中,是存在的。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等。)
每一级行政机构一般都下设有「内设外管」两套系统,「外管」是指管辖下级行政区划的机构,内设部门一般与其平级。
以下详细说明(先不提及如直属机构,垂直管理,副省级城市等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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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下图:
再从头梳理一遍,举例说明:省部级中的部委:教育部,公安部,发改委,卫计委等省级政府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局级的部门:如教育部高教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税务总局征管司,湖北省国税局,河北省交通厅等厅局级的政府包括
处级部门
处室,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发票管理处,海南省交通厅安监处
处级局,比如保定市教育局
县级政府包括
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
科级部门
科室,如营口市财政局会计科
科级局,如正定县水利局,四平市铁西区地税局
乡级政府包括,县辖区,镇,乡,民族乡,街道,苏木,民族苏木
城市化程度较高一般称街道,不设一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派出机构管理,一般为街道办事处。
股级部门
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现在直接叫**股的少了,有的直接叫科,如 **乡政府综合科但依然是股级。
一般科级局的股级派出机构叫所,如 XX乡公安派出所, XX街道工商所,县地税局第八税务所。
*行政级别也有很多特殊情况
直辖市的县、区政府大多提格为正地级,其下辖的行政机构也大多提升。
副省级城市,有的地级市因为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等高于其他地级市,但又因种种原因不能成为直辖市,故而国家将其设为“副省级城市”,其下设的行政机构大多提升半格,有的还额外设置一个低于副厅,高于正处的“局级”的新级别(仅在本地区有效)。
有些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会设置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其级别一般额外规定。
还有的部门因为相对重要,也有整个部门或者仅仅是主官提半格的情况,如地方政府的公安系统,税务系统的稽查部门,海关系统的稽私部门。
以上是我国行政机构级别基本划分模式,各级党群组织,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国企,事业单位如公立学校、医院、电视台、报社等单位,都参照这套模式有自己对应的行政级别。
PS:关于局级。
正式的法规中,是没有局级这种概念的。
如果某个县政府发通知,局级干部来县政府开会。那么说的是科级局的局长。
如果某个地级市政府发通知,局级干部来市政府开会。那么说的是处级局的局长。
如果某个部委发通知,局级干部来开会。那么说的是司级的干部。
有一个特例,副省级城市的「局」级。
副省级城市市长副省部级,底下所有领导都比地级市高半级。
地级市下属的各个局为处级。局长,提半级就是副厅级。
地级市下属的各个局内的各个科室负责人,为科级,提半级为副处。
这些副处的“科长”说了,我都副处了。能不能把科室换成处室啊!上面同意了。
这些副处的“科长”说了,我都管处室了。我能不能叫处长啊!上面同意了。
这些副处的“处长”说了,我都处长了。我能不能升正处啊!上面同意了。
这时副局长们不干了,我分管的干部都成正处了。我也是正处,怎么管啊,我也要再提半格。
上面这时不干了,你们都这么干,一直闹到市长哪里,市长不就成省级了。这副省级城市不成直辖市了。好了就此打住。给副局长安排一个法律没有规定的级别吧 。副厅之下,正处之上,叫什么呢,就叫局级吧。仅在本市有效,出门不算数。
PS:根据@瓜尔佳百川的提醒和指正。补充以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