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降低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成本,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財政部關於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十四五”優化營商環境規劃的通知》(黑政規〔2021〕20號)和《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黑財采〔2023〕1號)等文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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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電子履約保函的定義及原則。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是指以使用CA證書進行電子簽名的數據電文為介質,投保人發起投保申請,經采購人確認,由擔保方為投保人提供政府采購合同履約保證,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憑證。電子履約保函服務應遵循“網上辦理、交易自願、風險自擔”的原則。
(二)明確擔保方的資質、收費標準及相關要求。擔保方應承諾履行電子履約保函明確的擔保責任。擔保方應具備在線受理開函申請、簽發電子履約保函的能力和資質,能夠提供在線理賠申請渠道並及時在線反饋理賠處理結果。擔保方的收費標準,不得高於保函保額×0.5%(單筆最低費用500元)。擔保方應允許和接受供應商及采購人查詢、下載、打印電子保函,並配合省政府采購網對電子保函進行核驗。擔保機構對接省政府采購網產生的相關接口開發、聯調、運維等費用,由擔保機構自行承擔。
(三)明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供應商的相關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積極推動電子履約保函的應用,允許供應商使用電子履約保函替代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不得對辦理電子履約保函業務的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采購人如需提出索賠申請的,應在電子履約保函有效期內提出。供應商不得對已開具的電子履約保函單方面提出退保、註銷等要求。
(四)明確各方當事人責任。全省各級財政部門為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的監管部門,對本級政府采購電子保函擔保業務各方當事人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應將供應商、金融機構、采購人等電子履約保函各方當事人納入政府采購信用評價考核范圍。涉及擔保方的違法違規問題,供應商、采購人應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移交給擔保方所在地的金融監管部門處理。擔保方有辦法所列情形之一的,將其從合格擔保方名單中清除,三年內不予受理其在黑龍江省政府采購領域開展電子履約保函業務的申請,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辦法所列情形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於國傢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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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黑龍江省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降低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成本,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財政部關於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十四五”優化營商環境規劃的通知》(黑政規〔2021〕20號)和《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黑財采〔2023〕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是指以使用CA證書進行電子簽名的數據電文為介質,投保人發起投保申請,經采購人確認,由擔保方為投保人提供政府采購合同履約保證,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憑證。
前款所稱投保人是指中標(成交)供應商。擔保方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受益人是指與投保人簽署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
第三條 電子履約保函服務應遵循“網上辦理、交易自願、風險自擔”的原則。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的申請、受理、開具、索賠、賠償等業務均通過黑龍江省政府采購網(以下簡稱省政府采購網)辦理;供應商自主決定是否采用電子履約保函方式進行政府采購合同履約保證,自主選擇擔保方;擔保方自主決定是否為供應商提供電子履約保函服務;供應商和擔保方通過雙向選擇自願形成民事法律關系,雙方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及電子履約保函的風險。鼓勵擔保方為政府采購供應商提供成本較低、高效便捷的擔保產品。
第四條 財政部門委托省政府采購網運維機構為推行電子履約保函提供技術支撐,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二章 擔保方、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供應商管理
第五條 在黑龍江省政府采購領域開展電子履約保函業務的擔保方由黑龍江省財政廳(以下簡稱省財政廳)面向全國(不含港澳臺)公開征集。擔保方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報省財政廳審核:
(一)擔保方資質;
(二)具體方案及產品管理辦法;
(三)業務流程及聯系方式;
(四)風險控制的主要措施;
(五)服務收費標準;
(六)與省政府采購網技術對接方式與方案;
(七)《黑龍江省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業務擔保方承諾函》(見附件)。
省財政廳審核合格並進行公示後,可開展電子履約保函業務。
第六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積極推動電子履約保函的應用,允許供應商使用電子履約保函替代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不得對辦理電子履約保函業務的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
第七條 采購人如需提出索賠申請的,應在電子履約保函有效期內提出。
第八條 供應商采用電子履約保函作為保證方式的,需瞭解擔保方開函服務的工作周期,並在采購文件規定的履約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通過省政府采購網按照“一項目一保函”的原則申請開具電子履約保函,並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 供應商原則上不得對已開具的電子履約保函單方面提出退保、註銷等要求。如供應商因保函/保單文本有誤需重開保函/保單,或供應商履約完成需在保函/保單到期日前註銷保函,需由供應商提出申請,並與擔保方、采購人三方達成一致意見,方可重開保函或解除擔保關系。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全省各級財政部門為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的監管部門,對本級政府采購電子保函擔保業務各方當事人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應將供應商、金融機構、采購人等電子履約保函各方當事人納入政府采購信用評價考核范圍。涉及擔保方的違法違規問題,供應商、采購人應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財政部門移交給擔保方所在地的金融監管部門處理。
第十一條 省財政廳委托省政府采購網運維機構整理並發佈擔保方反饋的電子履約保函數據,包括通過率、費率、受理時效等,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選擇擔保方及各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提供參考和依據。
第十二條 擔保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財政廳將其從合格擔保方名單中清除,三年內不予受理其在黑龍江省政府采購領域開展電子履約保函業務的申請:
(一)為供應商提供虛假電子保函的;
(二)發佈不實的通過率、費率、受理時效等信息的;
(三)未公開費率或未執行公開的費率標準的;
(四)未按承諾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的;
(五)被供應商投訴成立3次以上的;
(六)出現重大違法違規情況或財務狀況惡化等較大運營風險的;
(七)泄露政府采購項目及相關當事人信息的;
(八)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擔保方的上述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存在下列行為:
(一)對采用電子保函作為保證方式的供應商,設置其他資信證明條件;
(二)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幹預供應商自主選擇開具電子保函擔保方;
(三)對辦理電子保函業務的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
(四)對核驗發現的虛假電子保函情況未及時上報財政監管部門;
(五)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上述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屬於公職人員的,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涉及國傢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一年。如遇國傢有關規定調整,本辦法規定與國傢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國傢規定執行。
dio,就是嚣张傲慢,又玩世不恭的感觉。 源自《JoJo的奇妙冒险》第三部星辰十字军中的反派角色之一的迪奥·布兰度(dio),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