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风新闻
“不知情的以为我是建设公司老板,一定很风光;知情的明白我现在受的就是‘夹心苦’!”说起自己承包工程陷入催款难、还债苦的经历,中年汉子陈先生欲哭无泪。
陈先生说,他是陜西崇海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承接总承包中铁二十一局工程分包工程,上游已欠款300多万元未付,下游农民工不断起诉讨要工钱,呈现“夹心苦”状态,其官司缠身,公司深陷债务危机。如今为了偿还债务,他被迫抵押房子、信用卡贷款、打零工。
陈先生介绍,他其实就是个 “包工头”,也就是各级工程小分包商的角色,直接关联著十几人组成的班组级,而这些分包商又横向链接了相关的供应商,上游大企业中标后,逐级分包给二级、三级工程分包商, 形成施工上下游生态链。
不敢得罪上游企业,
分给的项目看似蛋糕实则是个“坑”
陜西崇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海建设)负责人陈先生,40来岁,一个月前的深夜致电华商报大风新闻求助讨要工钱。
后来,陈先生又几次致电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作为一家小的建筑公司,不敢得罪上游企业,建设单位也得罪不起,欠了钱也不敢告,就算告也很难赢,告赢了也还是没钱,还给你拉入黑名单,最后还是得去求人。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陈先生反复掂量著,又反复与总包单位负责人商量,结果他的努力和期望都成为了泡影。
9月15日,陈先生向记者倾诉他这几年艰难的状况。
陈先生的父辈就干建筑,自从父辈年龄越来越大后,陈先生接手当起小包工头养家糊口,不成想现在陷入困难境地。
陈先生说,2021年,他通过朋友介绍与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工程公司总包承建兰州榆中文成广场项目经理认识,因为是央企大单位,陈先生感觉很靠谱。后来,接到项目通知,他们于2021年4月13日到现场准备施工。因为签订的是劳务大包合同,他们公司需要陆续准备材料、机械等设备进场。同年4月25日,已基本达到施工条件。
陈先生称,当时项目副经理口头通知因上级检查,需要对施工区域进行防护栏、安全网搭建,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他们赶紧组织几十名工人到场。然而,等了1个多月,现场钢筋迟迟不到,现场施工队长多次电话或到办公室催促钢筋进场事宜,工人也到项目催促,迟迟不能到位。没办法,陈先生只能自己支付这些工人的误工费,保留3人看管现场。
工人在施工区域进行防护栏、安全网搭建
陈先生说,当初看中的是中铁二十一局这个牌子,几个月里投入大量资金后,迟迟不签订合同,材料迟迟进不了场,层层申请程序极其复杂,将分包商拖入其中无法自拔。看着像是块蛋糕,其实则是个“坑”。
两百万元劳务费直接发给工人,
分包商一分未得?
2021年7月中旬,中铁二十一局承建的兰州榆中文成广场项目钢筋才陆续到场一部分,因现场钢筋型号不全,施工也是断断续续,合同约定付款在验工计价后支付到80%,但无合同施工几个月后,经多次催促,项目部安排履行招投标程序,进行合同签署。
崇海建设公司组织工人施工的现场
陈先生称,实际他们到场施工好几个月,崇海建设公司为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用公司资金给现场施工人员发放工资30万元。在合同签署后,已完成计价及发票开具,但是项目部迟迟未发放工资,后期多次催促项目部工程部、计划部、财务部、项目副经理、项目领导,均未给崇海建设公司支付款项。
后来,整个项目因资金的断裂,其余标段施工人员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欠薪问题。开发商、项目部、农民工代表在榆中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下,签字确认承诺按时支付工资。崇海建设工人去维权时,项目部给陈先生他们施压,对现场人员进行劝阻,安排食宿。2021年9月份在政府多部门协调下,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资50万元。陈先生称,其中40万给了劳务人员工资,还有10万是机械塔吊等费用,这些钱他一分未拿。
陈先生称,2021年11月10日,现场又进行施工后,总承包方中铁二十一局没有支付工人工资,无奈工人又到榆中县劳动监察大队、市人社局、榆中县政府、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总部讨要工资,项目部于2021年12月8日支付工资152万元,全是人员工资,崇海建设公司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陈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作为分包商,有两部分费用一是劳务,二是材料费用,确保农民工的劳务费能拿到,这是上级要求,他们分包商也会全力支持,所以中铁二十一局支付的劳务费用,他们一分未拿,只祈求接下来的材料费、机械租用、人员工资的支付。
央企欠款三百多万元,迟迟未付
陈先生介绍,2022年4月1日,项目部通知崇海建设公司退场。工人工资未及时发放,现场存在钢筋加工一半,模版制作安装好也未打灰,脚手架搭建好还没拆除,崇海建设公司跟项目部工程部多次就实际工程进行确认,但是项目部对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大量扣减,一直没决算。
陈先生称,农民工起诉他们公司,表述也非常清楚,劳务费约25万元、成品活约15万元,这样加起来就是40万元,还有拆除费用20多万元,模板塔吊工费及损耗约20万元,加上人员工资等费用,应该在80万以上,总承包方中铁二十一局仅承担28万元费用。
为偿还欠款,分包商到处打零工赚钱还工钱
陈先生给记者算了一个账,因为他们签订劳务大包,要购置材料费,目前,总体劳务和材料费用约510万元,前期中铁二十一局付202万元(全部支付劳务)。60万元劳务费还未付,陈先生公司垫付30万元,还有30万元左右,正在打官司,这样算下来,中铁二十一局还欠他310元左右欠款,这在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是有账目的。
崇海建设公司跟中铁二十一局的结算单
陈先生提供一份,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榆中文成广场工程项目部外部劳务验收计价表表显示:时间2021年12月;劳务队名称:陜西崇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含增值税价款为 5135480.06元。陈先生称,前期支付两百万元给农民工工资,仅账目上现在还剩下310万元未支付,不包含他们干的半成品。
陈先生称,崇海建设公司因前期购买施工所用方木、木胶板及现场零星施工所用工器具、支付人员工资,已花费200多万元,缴纳税金70多万元。截至2023年9月,因项目部未向他们公司实际支付一分钱,公司也未能给现场施工负责人几人工资未发放,没钱向租赁公司、塔吊公司支付租赁费,公司也无法正常经营,工人每天打电话讨要工资,因榆中文成广场这个项目,现法院诉讼好几起。他们多次向项目部负责人,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讨要工程款未果。
陈先生给记者算了一下他的实际投入,为了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工程公司总包承建的兰州榆中文成广场项目,刚开始购置材料和支付人员工资,投入70万元;后来又借亲戚朋友100万元左右;抵押房子银行贷款100万元(现在陆续还了还剩下30万元);父母养老金40万元。投入这么大的成本,中铁二十一局欠三百多万元迟迟未付,令他的生活陷入困境。他上有两个老人,下有两个孩子,老人和妻子身体不太好,孩子上学都受到影响。
承建方:
短时间内无法付钱
有争议部分需要重新核算
9 月初,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中铁二十一局第二工程公司兰州榆中文成广场项目经理梁某,他介绍说,项目现在处于停工状态,对于陈先生的欠款,公司暂时还没钱支付。
对于何时才能支付,梁经理称,等项目正常运转起来,目前,他已经负责其他项目了。
9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该项目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对于何时支付陈先生的欠款,他称项目资金不太好,项目上有十几支类似陈先生这样的队伍,处境基本都差不多,但短时间内没有资金支付。
李先生称,现在项目还未正常复工,仅是准备状态。对于他们之间的半成品价格,李某称这部分有争议,还需要进行核算。
律师:
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
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静认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第三十及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建设资金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对其负责人进行处分。
实践中,为转移工程欠款风险,总包人进行分包时通常利用优势地位,在合同中约定待总包人与发包人进行结算后,总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即实践中的“背靠背”条款。该条款的效力历来存在争议,目前的法律、司法解释均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和地方性指导文件来看,对“背靠背”条款效力予以原则上认可的同时也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了合理规制,以规避发生总包人与分包人权利义务约定严重不对等的情形。建设工程具有总包人、分包人风险共担的本质,即需共担资金压力和期限风险。而房地产企业作为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根源在于现阶段出台的各种救市措施无法对抗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下行,对开放商资金断裂并无履约的能力。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光敬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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