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親歷與見聞——黃華回憶錄》
導語:中國人民對外友協副會長凌青說,黃華在任外長期間,取得瞭許多具有戰略意義的外交成就,如實現中、美正式建交,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等。這些在新中國外交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事件,都是經過長期艱苦的談判才實現的。
中美建交的第二年,即1980年,是美國的總統選舉年。共和黨競選綱領的對華政策部分很不好,它的總統候選人裡根,在競選中發表瞭許多親臺灣,破壞中美關系的言論,尤其是提出瞭真正的“倒聯絡處方案”,即按1973年臺灣在美有“大使館”,中國在美設聯絡處的方式,現在中國在美有大使館,讓臺灣在美設聯絡處。對裡根的這些言論,我們的報紙已公開批駁。裡根怕影響他的當選機會,派競選夥伴,共和黨的副總統候選人,曾於1974年10月至1975年2月任美國駐華聯絡處主任的G.M.佈什,到北京來向中國領導人進行解釋。8月22日,鄧小平會見瞭佈什,駁斥瞭裡根的言論和佈什的解釋,並要佈什向裡根轉達:一、中國政府希望中美關系發展,不應該停滯,更不應該後退。任何從中美建交公報後退的言論和行動,中國政府都堅決反對。二、不管美國1980年大選後哪一個政黨執政,中國政府評價和判斷美國政府的戰略決策和對外政策都將把對中國的政策視為最重要的標志之一,因為這是一個全球戰略的問題,不是一個局部性的問題。三、如果共和黨競選綱領中對中國政策部分(其中包括對臺灣的政策)和裡根先生最近發表的有關言論真的付諸實施的話,這隻能導致中美關系的後退,連停滯都不可能。四、如果以為中國怕蘇聯,有求於美國,以致一旦美國共和黨競選綱領中的對華政策和裡根先生發表的有關言論成為美國政府政策付諸實行,中國也隻好吞下,別無選擇,那完全是妄想。
1980年1月,裡根當選為美國總統。就職前夕,他的外交顧問克萊因訪問臺灣,一到臺灣就大放厥詞,說中國軍力落後,不足以牽制蘇聯,美國在戰略上無求於中國,可以加強美臺關系而不必顧忌中國的反對。接著,臺灣的國民黨中央秘書長蔣彥士又收到請柬,出席定於1981年1月20日舉行的裡根總統就職典禮。蔣彥士是臺灣執政黨的主要成員之一,顯然具有官方身份。同時有消息透露,美國將允許臺灣在美增設“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的分支機構。另外,在中美建交談判中,我方提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認為這是美國損害中國主權、領土完整,幹涉中國內政的行為,要求美方停止。美國沒有接受,隻表示在美臺《共同防禦條約》於1980年終止前暫停售臺武器。鄧小平在談判的最後階段會見美方談判代表、美國駐華聯絡處主任伍德科克時斬釘截鐵地說,美國售臺武器不能隻停一年。但是這年還沒有結束,又傳來美國賣武器給臺灣的消息。荷蘭也想賣武器給臺灣,並於1980年11月作出瞭售臺兩艘潛艇的決定。所有這些,都迫使我們必須同美國政府進行一場嚴正的、堅決的鬥爭。
首先,我方在北京和華盛頓就美方邀請蔣彥士出席裡根總統就職典禮事進行嚴正交涉,明確表示,這是制造“兩個中國”,如果蔣彥士真的出席這個典禮,中國大使柴澤民決不出席。美國作出瞭讓步,由它的駐華大使伍德科克通告中方,已經抵達華盛頓的蔣彥士已因病“住進瞭醫院”,肯定不會出席裡根總統的就職典禮。柴澤民大使這才接受美方的邀請,代表中國出席瞭裡根的就職典禮。裡根就職後,我們同美國朝野重要人士多方進行接觸。3月間,柴大使拜會裡根總統,闡述中國對臺灣問題的政策。中國外交部西歐司司長宋之光於1981年1月2日召見荷蘭駐華大使,表明如果荷蘭堅持賣潛艇給臺灣,中國將不惜將兩國外交關系降格。我們還將這一決定通告瞭美國。5月,由於荷蘭向臺灣出售潛艇,中國駐荷蘭大使館降格為代辦處。
1981年6月,美國國務卿黑格訪華。14日和15日,我先同他談瞭兩次。頭一次談國際問題,第二次談雙邊關系。在第二次會談中,黑格先發言。他表示,美國政府正考慮向中國轉讓高一級的技術,準備取消不允許向中國出售武器的禁令,以對待其他友好國傢一樣的方式進行逐項審批,建議中國的總參謀長助理劉華清夏末去美國交換意見。在會談中,我提出瞭美國售臺武器問題。我說:建交後,美國國會通過的《與臺灣關系法》在許多重要方面違背建交公報,實際上重新恢復瞭美臺《共同防禦條約》,向臺灣提供防禦物資和防禦服務。武器不是一般商品,向臺灣出售武器不是民間往來。美國有意實行“一中一臺”政策,把臺灣作為獨立的政治實體,取得國際地位。向臺灣出售武器實質上是繼續把臺灣置於美國的軍事保護之下,延長中國的分裂局面,是對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嚴重侵犯。1970年聯合國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稱:“各國有責任不組織、煽動、資助或參與另一國傢的內爭。”美國是宣言的提案國。美國在南北戰爭時,反對英商向南方出售武器,同英國進行嚴肅鬥爭,迫英國付出巨額賠款。建交之初,我們就聲明反對美國賣武器給臺灣,希望經過一段時間能解決這個問題。現在一年多瞭,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我們不能容忍,不得不作出強烈反應,兩國關系不僅不能發展,連停滯都不可能,如果中美關系倒退,將給戰略全局帶來嚴重後果。黑格說:戰略全局是大車輪,臺灣問題是大車輪中的小車輪,大車輪應該繼續影響和制約小車輪。美國今後仍要為臺灣提供仔細選擇的、性能適度的防禦性武器。我於是說:向臺灣繼續出售武器不是小車輪、小問題,而是大車輪、大問題,是影響兩國關系和戰略全局的大問題,希望能引起你們的嚴肅註意。16日,小平同志會見黑格,再次談美國售臺武器問題,他強調說,我們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幹擾太厲害會使中美關系停滯甚至後退,希望美國政府從更廣的角度考慮這個問題。黑格隻說,美國會十分謹慎地處理這個問題。
黑格訪華後,我們推遲瞭總參謀長助理劉華清對美國的訪問,控制去美團組和帶隊人的級別,加強輿論對美國的抨擊,通過第三國對美國領導人表達我國的極端不滿。8月,卡特政府同我們常打交道的幾位高官在來華訪問時,已經知道黑格在華會談的一些情況,感到問題確實很嚴重。我們向他們強調我方的忍耐是有限的,使他們懂得問題的嚴重性。9月,有消息透露,美將在年底或1982年初向臺出售FX飛機(X表示尚未定型),形勢很緊迫。中央決定,借二十二國(包括中國、美國在內)首腦於10月份在墨西哥坎昆討論南北問題之機,直接向裡根提出售臺武器問題,建議雙方就此舉行正式談判。
10月21日,在坎昆喜來登旅館美國代表團駐地,美方安排瞭一次中美工作午餐,除雙方首腦外,我方出席的有我、浦壽昌、張再等官員,美方有黑格、溫伯格、霍爾德裡奇等。中國總理闡述瞭三周前即9月30日葉劍英委員長為和平統一祖國發表的九點聲明,說美國繼續賣武器給臺灣,會使臺灣態度更頑固和拒絕接受我們的九點聲明;中美關系的主要障礙是臺灣問題,現在是售臺武器問題。由於午餐時間較短,中國總理來不及按原定計劃提出中方對售臺武器問題的兩點原則表態,建議由我另約時間通過黑格向裡根轉達,裡根表示同意。
10月23日,還是在喜來登旅館,我同黑格會見。我說:前天,中國總理同裡根總統詳談瞭我們對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九點方針政策。現在是美方消除向臺灣出售武器和消除這給中美關系帶來嚴重威脅的最好時機。賣武器給臺灣是歷史遺留的問題,美國解決需要一定時間,但我們等瞭三年,問題依然如故。我們有耐心,但不能無限期容忍。如果美國明確表示決心,消除向臺灣出售武器給中美關系帶來的障礙,我們準備再給美國一些時間。這種靈活性的前提是:一、美國明確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售給臺灣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方面不超過卡特政府時期的水平;二、美國明確承諾,在規定的同樣期限內,出售給臺灣的武器將逐年減少,以至最終完全停止。這就是中國總理要我通過你向裡根總統轉達的兩點。黑格回答說:1981年美國售臺武器的數量遠遠低於中美關系正常化以來的任何一年。美國有義務繼續向臺灣提供防禦性武器。我們反復受到警告,說中國可能采取劇烈行動,對此我們十分不安。隨後我和黑格約定,一周後我訪問華盛頓時再繼續談判。這是當年6月黑格訪華時,我們早已確定我將在10月回訪美國。
10月29日上午,我如約到華盛頓美國國務院同黑格會談,浦壽昌、張再同行。黑格先稱贊中國執行和平統一祖國的政策,說美國保證不采取任何行動去阻礙或破壞中國執行這個政策。但馬上又說,美國要繼續執行謹慎、克制、有選擇地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不能規定在某一期限內停止向臺灣出售武器,拋棄老朋友,使臺灣被迫到國際市場尋購武器。如果接受中方的要求,就會被認為是美中勾結,把臺灣問題的解決辦法強加於臺。美國售臺武器水平各年可能有高有低,總的來說,性能和數量今後都不會超過卡特政府時期的水平。中美雙方的容忍都有限度,都需要靈活和善意。不要把對方逼到墻角。如果一方處在能脅迫對方的地位,和平統一便不能實現。我說,在我們兩國就關系正常化進行談判時,中國領導人明確指出,正常化不能隻管一年。不是一年後你們就可以向臺灣出售武器。中國反對任何外國賣武器給臺灣。中國無法也不能在這個問題上對美國和荷蘭采取不同做法。美國承諾在規定期限內逐年減少以至停止售臺武器,中國才能對美、荷采取區別對待的做法。臺灣如果轉向國際市場尋求武器,我們會用對待荷蘭的辦法來處理。
一刻鐘以後,我到白宮會見裡根總統,佈什副總統、黑格國務卿等人在座,我方參加的有浦壽昌副部長、柴澤民大使和韓敘司長等。裡根滿面笑容先寒暄瞭幾句,然後,談話轉入正題。我說:中國正式提出通過談判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不是要使美國為難,而是為瞭發展中美關系。中美關系必須建立在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幹涉內政的基礎上。不能期待中國在售臺武器問題上采取雙重標準,欺小國,怕大國。裡根說:我們存在很大分歧,重要的是繼續商談,希望能取得積極成果。在臺灣問題解決前,美國根據《與臺灣關系法》將向臺灣提供防禦性武器。我說:我方認為需要繼續談。但雙方在謀求解決此問題時,如果美方向臺灣出售武器,則不論性能、數量如何,即使不超過卡特政府時期水平,都將迫使中國作出強烈反應,兩國關系的停滯或倒退將不可避免。(按:這是我在坎昆請黑格向裡根轉達的兩點中方原則表態後,又根據中央指示作出的中方的第三點原則表態。)裡根說:我們將謹慎小心地采取行動。
10月30日下午,我同黑格又舉行瞭一次會談。黑格說:中方突然要美國拋棄老朋友,把問題拿到談判桌上,逼美方作出無法兌現的承諾,向總統的信譽挑戰,這樣就把美國逼到墻角。美方同意就售臺武器問題與中方會談,在此期間美國將謹慎行事,但仍要做它必須做的事。中方未就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承擔義務,卻要美國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售臺武器。美國同樣準備應付中美關系全面後退的後果。我說:不能說中國在美國售臺武器問題上提出的要求是把美國逼到墻角,相反,要求中國無限期容忍美國賣武器給臺灣,使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被侵犯,內政受幹涉,才是把中國逼到墻角。最後我們商定,12月再就美國售臺武器問題進行副部長級的談判。
12月4日,談判開始在北京我國外交部進行。中方代表是章文晉副外長,美方代表是美國駐華大使恒安石。恒安石在第一次會上說,美國售臺武器受中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影響,但不完全取決於它。他預期售臺武器不超過卡特時期水平,但各年會有不同,時高時低。12月11日,他又告訴我方,美國政府將非正式通知國會,將向臺灣銷售價值六千萬美元的軍事零配件,加上臺灣為這批零配件的運輸、保管付給美方的費用共為九千七百萬美元。我方對此提出強烈抗議。隻是在美方作出三點解釋和保證後,我方才沒有采取更嚴厲的措施。這三點是:一、這批軍售是坎昆會議前向臺灣承諾的;二、隻是零配件,不是武器;三、今後數月內,即中美談判期間不再向臺灣進行新的軍事轉讓。
此後不久,即1982年1月,負責遠東及太平洋事務的美國助理國務卿霍爾德裡奇來北京,同我方進行瞭三天會談。霍爾德裡奇說,希望中美雙方現在進行的談判能達成協議,最後發表一項內容較為廣泛的公報,包括美國售臺武器問題的一系列原則,也包括雙方對國際問題的看法,按《上海公報》的格式,在下月底《上海公報》十周年時發表。他還給我方打招呼說,裡根即將發表同臺灣聯合生產FSE飛機的聲明,因裡根受到國會的壓力,需在此問題上表態,但他已決定不提高臺灣飛機的性能,不向臺灣提供任何新型飛機,如FSG或F-16-79,也不提供FSE的改進型,隻準備在1983年以後繼續與臺灣聯合生產FSE。我們未理會他的其他話題,隻就美國與臺灣聯合生產飛機問題表示不滿,提出一系列問題要他澄清,直到他一再強調,裡根要發表的聲明是不同臺灣做什麼,而不是要同臺灣做什麼才作罷。
在霍爾德裡奇訪華後,我方於1月22日提出瞭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的第一個聯合公報草案,核心是:美售臺武器逐步減少,直至在一定時期內完全停止,在此以前向臺出售的武器在數量和性能上不超過卡特時期的水平。草案隻談售臺武器問題,不談其他問題。1月25日,美方提出他們的第一個草案,又在2月15日提出第二個草案。美方草案回避瞭作出停售武器的承諾,而把售臺武器問題與我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掛鉤。至3月底,雙方在正式會談和非正式磋商中都無法取得進展,談判陷於僵局。4月6日,恒安石送來裡根總統給小平同志的信,要求派副總統佈什來北京會談。我方同意。
5月5日,佈什副總統乘專機抵達杭州,天下著大雨。他在機場發表書面講話,說要同中方討論的問題很多,是雙方面臨的而不是雙方之間存在的重大問題,如福克蘭群島(阿根廷稱之為馬爾維納斯群島)、阿富汗、波蘭、柬埔寨、世界經濟危機等問題。這實際上是有意掩蓋中美之間當時存在的危機,制造中美共商國際戰略的假象。第二天上午,美方提出要與我方在杭州或北京就雙方正在討論的草案進行緊急磋商。我方建議請美駐華使館公使銜參贊傅立民在北京會見我外交部美大司副司長朱啟禎,瞭解中方對美方2月15日草案的非正式修改意見,即在我方對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政策表述作某種美方可以滿意的修改後,美對售臺武器問題除表示以後要逐漸減少外,還應表示,美向臺出售武器不會無限期地繼續下去,或美不尋求執行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等。
7日,佈什抵達北京,下午,我會見瞭他。我表示,售臺武器的談判陷於僵局,主要原因有二:一、美方不願承諾逐步減少以至在一定時期最終停止售臺武器。我們不把售臺武器問題看成僅僅是武器問題,實質上是美方是否尊重我國主權,是否願意發展兩國關系的問題。二、美方要把解決售臺武器問題同臺灣海峽軍事緊張程度聯系起來,把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作為美國解決售臺武器問題的先決條件,等於要中國接受美國進一步幹涉中國內政。在建交談判中,中方明確表示,美國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實際是繼續承擔保護臺灣的義務,是對和平解決臺灣問題設置障礙,最終將導致使用武力。因此中方要求,美國售臺武器問題留待建交後再同美國討論。我重提在美國國會討論《與臺灣關系法》時及該法通過後我和中國外交部照會所表達的中方對該法的立場,並指出:以《與臺灣關系法》為借口,說美國總統不能確定停售武器給臺灣的期限,那麼如何解釋美國關於無意無限期向臺售武的表示?隻有承諾停止售臺武器,美國才能不陷於自相矛盾的境地。我方提出停售時限並不是一個新因素。當伍德科克大使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說,1979年可以不賣武器給臺灣時,回答他的就是一句反問:正常化難道隻管一年?在坎昆和華盛頓的會談中,我們提出在規定的期限內停售,現在改為在一定的期限內停售,這是為瞭照顧美方,是我方在維護主權的范圍內盡可能采取的靈活態度。佈什說:如果1972年要求解決所有問題,就不可能有《上海公報》,在1978年要求卡特什麼問題都解決,就不可能有正常化。我們提出的建議可能不會解決所有問題,但可以推動這一進程。
5月8日上午,佈什見鄧副總理。除解釋裡根有關臺灣問題、中美關系的立場外,佈什還強調裡根與卡特不同,他是一個有原則的總統,而卡特卻是一個軟弱動搖的總統。卡特沒有反對和遏制蘇聯侵略的外交政策,裡根決心加強美國的力量,比任何一屆美國總統更願意采取行動對付蘇聯。小平同志指出,《與臺灣關系法》侵犯中國主權,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是中美關系中的陰影,是潛伏的危機。在建交公報中,美國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現在再搞《與臺灣關系法》,不是要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嗎?如果兩國關系中的這個疙瘩能夠解開,將對全球戰略很有利。鄧副總理要佈什轉告裡根總統,美國領導人應承諾,在一定時期內逐步減少並終止向臺灣出售武器。承諾的方式可以商量,公報的措辭可以研究。當天下午,韓敘副外長約見隨佈什來華的助理國務卿霍爾德裡奇,非正式地提出我1月22日草案的四段修改。
正當中美有關軍售問題的談判激烈交鋒之際,傳來6月25日裡根總統宣佈黑格國務卿辭職的消息。裡根任命喬治•舒爾茨為新國務卿。據我觀察,這同美國各派在對華政策問題上的分歧有關。黑格感到他同裡根總統的關系難以為繼,憤而辭職。接任的舒爾茨國務卿基本參照裡根總統業已批準的黑格備忘錄原則同中方談判。
期間,美方於7月13日由恒安石大使向鄧副總理面交裡根總統的信,並提交美方新草案。裡根在信中表示,要他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終止向臺出售武器極其為難,但他不謀求執行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也不會無限期地向臺出售武器。美方新草案除寫入裡根說的這兩點,還表示美國預期在一段時間內逐步減少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以至最終導致最後的解決,美政府承認中國關於在一段時間內徹底解決這一問題的原則。恒安石還說,在中美雙方就此問題達成協議後,中美高級領導人可以恢復互訪,美國國務卿將訪華,歡迎中國總理訪美。據西方通訊社報道,國務卿黑格對裡根總統這次下決心起瞭積極作用。黑格對裡根說,中美關系可能發生1949年美國“失去中國”以來最重大的外交災難,對這次失敗,共和黨要在政治上承擔嚴重後果。
17日上午,我會見恒安石,轉達鄧副總理的回話:7月13日裡根總統的信和美方新草案有積極因素,但雙方立場仍有不少差距,要繼續努力,通過商談,爭取就聯合公報達成協議。當天下午,韓敘副外長向恒安石提出瞭我方新草案並建議雙方開始逐段討論。又經過兩次會談,美方要在聯合公報中寫入雙方對廣泛國際問題的看法,被我方拒絕。我方對17日草案提出瞭修正案,美方同意以此修正案為基礎開始進行逐段討論。
8月7日,中美雙方開始逐段討論。美方提出一個新草案,卻比上次提的草案又有倒退,還宣讀新任國務卿舒爾茨的話,說關於售臺武器的協議必須符合美國國會通過的《與臺灣關系法》。韓敘副外長表示震驚,評論說美方這一主張將使我們的談判沒有討論的基礎。當晚美方轉彎子,恒安石邀我方人員於9日共進午餐,進行非正式接觸。午餐時,美方的調子有瞭改變,提出瞭一些可以商討的建議。他們還說,19日美將就美臺聯合生產FSE飛機事向美國會發出通知,希望在此以前我們的談判能達成協議。次日起至15日,雙方每天都會談,有時甚至是上、下午都談。
雙方在逐段討論中的爭執在於:一、我方要求將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與《上海公報》、《建交公報》中雙方確認的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的原則直接掛鉤,美方反對;二、美方要求將其解決售臺武器問題的承諾與我國爭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政策直接掛鉤,我方則反對;三、關於美方解決售臺武器問題的承諾,我方力爭盡可能明確,美方則力爭盡可能含混;四、我方力爭在協議中列入以後接觸、協商的條款,美方竭力反對;五、美方力爭在公報中盡可能列入中美在國際問題上的共同看法和發展雙邊關系的合作願望,我方則堅持突出售臺武器問題,少談國際問題和其他雙邊關系問題。結果是雙方互作妥協,於8月15日就公報全文達成協議。
1982年8月17日上午,小平同志會見恒安石,表示中國政府同意雙方協議的聯合公報,將於當日晚7時(北京時間)發表這個公報。
《八一七公報》是解決美國售臺武器問題的公報,但又不僅僅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公報。它並非僅僅因售臺武器問題而起,它的意義和作用也不限於售臺武器問題。公報說,美國政府“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幹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的政策”;這三個“無意”都是較之《上海公報》和《建交公報》更為明確的承諾。
《八一七公報》發表後,中美關系確有重要發展。1984年,裡根總統訪華;第二年,李先念主席訪美,佈什副總統訪華。中美在許多領域的交往與合作逐步取得進展。在一段時間內,美國賣武器給臺灣比較謹慎。以後有消息透露,裡根曾在《八一七公報》發表前向臺灣作出六項保證:對臺軍售不事先與中國咨商;不設定終止對臺軍售期限;不在兩岸間扮演調解人;不變更《與臺灣關系法》中的承諾;不改變對臺灣“主權”的認知等。後來,曾任美駐華大使的李潔明又在回憶錄中透露,《八一七公報》發表後,裡根總統又擬訂一份備忘錄說:對臺灣軍售的任何減少,將視臺灣海峽的和平以及中國所宣稱的繼續尋求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大政方針而定。對臺軍售的質量,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威脅為條件。臺灣的防衛能力一定要保持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能力相應的水平上。直接起草備忘錄的高級官員還解釋說:如果中國變得好戰,或是增強軍力導致該地區的不安和不穩,那麼,美國就會增加對臺灣的軍售,而不管公報對軍售的質與量是如何規定的。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超級大國的強權政治,違反國際公法,必然會遭到失敗。
作者:黃 華
《中外書摘》 2007年 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