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记得“Youbank”数字银行吗?曾经忽悠了不少人,后来谎称与马来西亚传销组织“满星云”合作,最后不了了之!
目前这个传销组织骨干即将被审判了,利箭从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起起诉书中获悉:
2019年6月起,被告人陈标在福清市成立福清地区的“全球数字经济俱乐部”,该俱乐部编造所投资项目为国家扶持项目,虚构盈利前景,并以在“YouBank”数字银行APP上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发展团队领取动态奖金等为由,骗取会员财物.
具体运营模式是:
1、会员层级:经注册会员推荐即可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发展不限层级、不限人数;会员发展的下线会员或本人投资总额达到20万美元,本人及其上线会员即可成为V1级别会员;下线会员中发展出3个不同团队的V1级别会员则上线会员成为V2级别会员;V2、V3、V4级别会员以此类推。
2、会员缴费:黄金卡户定存500USDA-4999USDA,月息可达5%;白金卡户定存5000USDA-99999USDA,月息可达7%;环球卡户定存10000USDA以上,月息可达10%。
3、抽成获利:除上述所述会员缴费产生静态收益外,会员发展下线还有动态奖金、社区奖励、伯乐奖、分红奖,动态奖金即会员发展1代下线拿1代利息的100%;会员下线再发展下线,拿1代利息的100%,拿上一代利息的15%,拿2代利息的50%;会员下线的下线再发展下线,拿1代利息的100%,拿上一代利息的15%,拿2代利息的50%,拿3代利息的20%;会员发展出3-5代下线,拿1代利息的100%,拿上一代利息的15%,拿2代利息的50%,拿3-5代利息的20%;会员发展出6-8代下线,拿1代利息的100%,拿上一代利息的15%,拿2代利息的50%,拿3-5代利息的20%,拿6-8代利息的10%;会员发展出9-12代下线,拿1代利息的100%,拿上一代利息的15%,拿2代利息的50%,拿3-5代利息的20%,拿6-8代利息的10%,拿9-12代利息的5%;…。
之后,被告人陈标、林某甲、陈某甲及同案人何某丁、伍某某、“姨夫”(均另案处理)等通过微信、口口相传的方式发展下线会员,被告人陈标还创建会员微信群“YouBank凌云系统战狼9群(323)”、“YouBank核心交流群(77)”、“YBK凌云社区会员1群(486)”、“YOUBANK超越V1进军V2群(272)”、“凌云系统核心晋级群(343)”等,在微信群内宣传在“YouBank”APP上投资虚拟货币YBT,并鼓吹投资YBT能赚钱高额利息,各级会员均可向他人发送其本人在“YouBank”APP上的邀请码发展下线会员;被告人陈标、林某甲、陈某甲等还多次组织人员赴香港参加“YouBank”的宣讲会等。利箭在出击
其中被告人陈标发展下线何某丁、伍某某,同案人何某丁发展下线余某甲、林某甲、李某某…….被告人陈标、林某甲及同案人何某丁、伍某某为V2级别会员,被告人陈某甲及薛某某、陆某某、林某乙、陈某乙、俞某甲等人为V1级别会员。
至2019年11月28日,该平台在福清地区发展下线层级至少5层,发展下线人数30人以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被告人林某甲、陈某甲及同案人何某丁、伍某某、余某甲(另案处理)、“姨夫”还承担讲课宣传、管理、协调等职责。
2019年11月28日,福清市公安局民警在福清市抓获被告人陈标、林某甲、陈某甲及林某乙、陆某某等28人。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标、林某甲、陈某甲结伙违反国家规定,组织、领导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人民币25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被告人陈标、林某甲、陈某甲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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