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身份問題,延畢後你就是下一屆的應屆畢業生,相當於大四留級一年,和你的大三學弟一樣。比如,你正常應該在2020年7月畢業,是20屆應屆畢業生,因為某些原因延畢變成2021年畢業,那你就相當於多做瞭一年學生,你將成為是2021屆的應屆畢業生,無論你是考研,考公務員等等,你都是2021屆的應屆畢業生,當然,假如你參加瞭2019年12月份的研究生或公務員考試,那麼由於你沒有拿到2020年的畢業證,你是不能入學的,隻能第二年再考,還是以應屆生的身份考。
第二:一些不清楚學校教學計劃和程序的人把延畢傳歪瞭,如果有人因為延畢而鬱悶難受,那你大可不必,因為,大學本來就是彈性學制,以我們比較常見的四年學制來說,彈性學制一般是三到六年,也就是說,按照學校的排課計劃,安排的課程是四年畢業,所以稱為四年學制,但是每個學生的實際情況是不同的,有的學生基礎好,學習能力強,三年就能完成教學任務,那麼就可以申請提前一年進入畢業設計環節,隻要最後所有課程和畢設通過瞭,三年就可以畢業,但是最多提前一年,也就是說你想兩年就畢業是不被允許的。同樣的,有提前就有延後,有的學生因各種原因無法在四年內拿到全部學分,那麼就可以申請延遲一年畢業,如果延畢一年後還是修不夠學分,可以再延畢一年,但是不能一直延,本科一般規定不能超過六年,也就是四年制的最多延後兩年(這一點不同大學不一樣,個別大學設置的上限是五年或七年)。目前國內絕大多數本科高校都是這樣,以四年為計劃安排,三至六年彈性學制。需要說明的是,不論是提前畢業還是延遲畢業,都是要滿足一定條件自己主動申請的,學校不會強制,想要三年就提前畢業的學生,需要在兩年內就修夠一定比例的學分才可以申請提前畢業,同樣,對於四年學分沒拿夠的學生,學校會根據所缺學分的多少來做結業或肄業處理,隻有你主動提出延長學制,學校才會讓你繼續學習,並在你修滿所有學分後發給你畢業證和學位證,不存在強制延畢的說法,隻是很多人把不發畢業證說成瞭強制延畢,其實不是的,延畢一定是自己主動申請的,如果你不申請,學校就會給你發個結業證或肄業證。延畢是學校制定的正常制度,和提前畢業是一樣的性質!
第三,很多人覺得因為掛科被延畢可能會被貼上不好的標簽,但是我想告訴你們,這和延畢無關,它的負面影響來自於掛科而不是延畢,事實上,延畢的原因有很多,掛科隻是其中之一,如果一定要說延畢有什麼負面影響,那就是你的所有計劃都要推遲一年,不管是工作,考研,考公務員,都要推遲一年,因為你的畢業時間推遲瞭,但是如果能利用這多出來的時間和學校資源,好好學習提高自己,或許收獲會更大。
最後,如果你是因為考研,參軍等主動延畢,說明你對自己有很明確的規劃,如果你是掛科拿不夠學分,但是又想拿畢業證和學位證,那麼申請延畢是最好的選擇,也是你為自己爭取到的第二次機會,希望你能在這一年,好好提升自己,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