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七年(1528)十月,平定兩廣八寨地方盜賊的王陽明,因病重向朝廷上《乞恩暫容回籍就醫養病疏》,請求致仕歸鄉看病,上疏後,陽明就離開軍營,希望能在回鄉途中,收到朝廷允許他致仕的旨意。
王陽明擅自歸鄉的行為,觸怒瞭心胸狹隘的嘉靖帝,嘉靖八年(1529)正月初八,這廝傳諭吏部,批評王陽明“不候進止,非大臣事君之道,”要求吏部命王陽明“具狀以聞”。
但王陽明再也不能上疏自辯瞭,因為他於年前的十一月二十九卒於南安,享年57歲。
王陽明的死,讓才興起兩代的王傢,斷崖式的走向凋零。而就在陽明屍骨未寒之際,王傢就禍起蕭墻,差點分崩離析。
現在網上(包括有些地方學者)提到陽明的身後事,無不誇贊王氏門人俠義保孤,堪稱明朝版的《程嬰救孤》,而備受陽明教導和期待的嗣子王正憲,則成為主導兄弟鬩墻的大反派,要為王傢內亂負起主要責任。
王傢內亂的真相真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誠然,王門弟子們對陽明親子王正億付出瞭足夠的心血,扶持他成長,教導他的學業,還為恢復新建伯的爵位爭相奔走,王傢爵位的恢復,的確是王門弟子的功勞。
但是,王傢在陽明身後發生爭產、致使親人形同陌路,以及後來王正億被幽禁月餘等諸事,也是陽明弟子們自以為是、粗暴幹預王傢內務導致的惡果,隻不過是他們補救及時,才沒有釀成大錯而已。
本文就來聊聊王陽明死後王傢禍起蕭墻的那些事,順便為悲催的王正憲叫叫屈、正正名,人傢王正憲沒有坊間網文寫的那麼陰險惡毒,而王正億被幽禁的鍋也不該人王正憲來背!而是應該由自詡“保孤”、“救孤”的王門弟子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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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的傢庭情況非常復雜,陽明之父王華有二妻一妾四個兒子,原配鄭夫人生守仁陽明,繼妻趙夫人生守文,小妾楊氏生守儉、守章。
而王陽明有一妻、最少三個妾,妻子諸夫人無出,過繼嗣子正憲;妾吳氏、陳氏也無出;唯有新妾張氏生子正億;另有義男螟蛉子若幹。
王華去世後,就以趙太夫人輩分最高,陽明之妻諸氏早亡,按理說該趙太夫人掌傢,但從陽明書信透漏出來的信息可知,趙太夫人並不理傢事,王傢的內宅事被陽明專門委托給魏廷豹。
身為主母的趙太夫人為何沒有擔起王氏內務呢?一來可能是孝順的繼子陽明不願意讓繼母勞心,二來大概就是王傢的傢不太好當。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王傢的“妖魔鬼怪”太多瞭。
王傢原本是寒微的耕讀之傢,是從王華發跡後才開始積累財富改換門庭。古人都很重視傢族,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嘛,王華出仕後也不例外,他提攜本傢兄弟子侄,“祿食盈餘皆與諸昆弟共之,視諸昆弟之子不啻已出”。
從王華墓志、陽明書信以及薛侃的《同門輪年撫孤題單》所述可知,王傢親族有不少人住進陽明傢中,最少是王華的同祖兄弟以下,都依附陽明傢生活。
昆弟子侄一多,自然是良莠不齊,這傢肯定不好當,所以趙太夫人才不掌傢,而是由魏廷豹主持王傢內務,並由薛侃、錢德洪、王汝中等人協助。
魏廷豹是何許人也?
並不清楚,但從他頻頻出現在陽明晚年的書信中可知,他備受陽明信任和倚重。但是,面對復雜的王傢內宅,大管傢魏廷豹也一樣理不順,致使身體不好的陽明在處理公事之餘,還要操心傢務事。
陽明在給嗣子正憲的書信中就曾提到:
“奢淫如舊”的守度,不值得重托;
勒令改過的保(寶)三要是依舊“長惡不悛,”那就“斷巳難留”,誰敢縱容留下他,就是一丘之貉,應該一起逐走;
來貴“奸惰略無改悔”也須逐出;
來隆、來價二人近來是否“痛自改省”?
四官“尤要戒飲博”;
添保如果還不改過自新,等我歸來“仍須痛治”;
保(寶)一還有勤勞可取之處;
來瑣倒是老實可以托付,就是太“執戇”,又愛聽婦人言,不長進;
還有王祥、王禎,務必替我盡心管事,但凡哪裡出瞭問題都是你二人之罪,你們都要聽魏先生的教戒,誰不聽就“責之”;
以及添福、添定、王三等輩,“隻是終日營營,不知為誰經理”······
(以上內容見《王文成公全書》卷之二十六·傢書墨跡四首·寄正憲男手墨二卷)
從以上內容看,陽明提到的這些人——有兄弟子侄、義男、或親戚?——基本沒有省油的燈,即便是魏廷豹,處在仆人的位置,也做不到真正的令出必行。
哪怕陽明每每寫信交代,“傢眾悉宜遵廷豹教訓”、“皆須聽魏廷豹斷決而行”、“傢事賴廷豹糾正”、“魏廷豹決能不負所托”、“凡百隻宜謹聽魏廷豹指教”、“傢中事凡百與魏廷豹相計議而行”等等叮囑,可謂不厭其煩。
並讓長子正憲帶頭遵從魏廷豹的指令,約束懲治不聽從魏廷豹話的傢眾,但依舊有人和魏廷豹公然發生沖突,比如同輩兄弟守度,就“牴牾廷豹,”還有其他“桀驁不肯遵奉其約束者”等等,可見王傢的情況有多錯綜復雜。
也就是說,在陽明晚年,他的大傢庭中,不但有繼母、異母兄弟、同族昆弟子侄,還有嗣子、嗣子妻、親子、義男、妾室(老妾、新妾)、其他親戚等等,人際關系、環境都很復雜。
這些瑣碎又繁雜的傢事極大的牽制陽明的精力,他在關心長子學業之外,最操心的就是傢務事,而傢務事中最讓他放不下的就是族中的不肖子弟。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哪怕陽明委托魏廷豹、錢德洪、王汝中以及薛侃等幫忙操持傢務,王傢內宅也沒有太平下來,並且成為陽明亡故後內宅變故的大火山。
陽明的門人王艮、薛侃等人,也註意到王傢的亂象,就勸陽明扶正某位妾室,“立夫人以為眾婦之主,”建議立最年長且性格剛強的吳氏妾,但陽明以吳氏“德性未定,未可輕立”為由給拒絕瞭,哪怕弟子們“請至再三”陽明都不以為然,並沒有扶正吳氏。
好瞭,現在陽明病死在外,關系錯綜復雜的王氏內宅就亂套瞭,各路“神仙”大顯神通,原本就彈壓不住大局的魏廷豹愈發無力。
按照常理,此時的王傢,應該由趙太夫人出面穩居中樞,以22歲的長公子正憲為主,陽明最鐘愛的弟弟守文為輔,來主持大局。
但不知為何,陽明弟子們卻一改往日推崇誇贊正憲的口風,無視陽明視嗣子正憲為衣缽傳人的事實,改扶持才兩周歲(虛4歲)的小兒正億,並把趙氏母子和正憲視為假想敵,覺得他們會對陽明親兒子正億不利。
畢竟,奶奶不是親奶奶,哥哥也不是親哥哥,反正,在陽明弟子心中,王守文和王正憲叔侄,莫名就成瞭被防備的“狠叔奸兄”。
以錢德洪、薛侃為首的陽明弟子,在為陽明辦理後事之餘,就逐步展開他們的謀劃。
首先,他們拉攏朝廷派來安撫王傢的僉事汪克章(即汪誠齋、汪白泉),去打壓趙太夫人。
趙氏是王華的繼室、陽明的繼母、正億的繼祖母,是王傢名正言順的尊長,就是陽明弟子們也不敢怠慢的角色,如果不把老太太擊退,弟子們是很難獲取陽明傢的控制權。
而身為餘姚人的汪克章可能也有私心,他大概和陽明同祖、同曾祖昆弟們有私交,如果把關系最親近的趙氏母子,排除出陽明傢權力核心之外,那陽明的傢小就成為他族兄弟們砧板上的肉,畢竟,王氏父子為官幾十年,積累瞭一筆可觀的財富,誰不想分一杯羹啊!
因此,汪克章可能在言語上故意質疑趙氏的真心,以此激怒趙氏母子,善良的趙氏母子果然中計,為瞭自證清白,怒而發誓:不插手陽明的傢務事,不踏進陽明傢一步。
在排擠瞭趙氏母子後,奪取瞭陽明傢大權的弟子們,繼續自以為是的做主,替亡師扶正妾室,還是扶正被老師陽明曾經否決掉的吳氏,為王傢新主母。有新繼母在位,身為嗣子的王正憲也隻能退避聽命。
為什麼我用“奪取”這個詞形容陽明弟子的行為呢?
因為陽明晚年,一直信任倚重的是管傢魏廷豹,他一直都是以魏廷豹為主來管理王傢事務,而身為門人弟子的薛侃、錢德洪等人,隻是協助魏廷豹,起輔助的作用,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督促陽明兄弟和兒子的學業。
但是,等陽明死後,陽明生前書信中頻頻提到、被他視為股肱的魏廷豹,卻一夜之間從陽明傢的權利核心消失,再不見其人蹤影,這顯然是不正常的。
隻有一種可能,就是他被陽明弟子們逼退瞭,失去陽明支持的魏廷豹自然成為無足輕重、不值得一提的角色。
接下來,嘉靖八年(1529)十月,陽明下葬後,他那些強勢的弟子們,就以“防微杜漸”為由,主持分傢。
趙太夫人、王守文三兄弟、吳夫人、正憲、正億,以及王氏親疏宗族子弟、四方門人齊聚一堂,還有僉事汪克章、太守朱袞等朝廷命官在場,“酌之情禮,參以律令,”為正憲、正億兄弟分傢。
陽明弟子在分傢書中直接寫明:
由正億繼承其父衣缽,“繼志述事”;身為兄長的正憲,要愛護弟弟以報答嗣父陽明的恩育之重,即便以後朝廷恢復新建伯的爵位,也不能來和正億爭奪。正億年幼,傢事由嫡母吳氏管理,諸叔侄不得幹預,僅由陽明弟子們每年輪班兩人兼同扶助。
分傢書一式五份,由在場官員用印鈐記,一本留在紹興府,一本留在趙太夫人處,一本留在陽明弟子處,正憲、正億兄弟各留一本,“永為照守”。
不管是黃宗明的《處分傢務題冊》,還是薛侃的《同門輪年撫孤題單》,都詳細記錄過王傢第一次分傢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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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大概在嘉靖八年年末的時候,王正憲就被嗣父的弟子們做主分出去瞭,王氏兄弟在嘉靖八年就已經“離仳竄逐、蕩析厥居”分傢瞭,你王正億以後過得是好是歹,都不管人傢王正憲啥事瞭。
原本該長兄撫育幼弟、兄弟同心,或者叔父扶持侄子共克時艱的,再或者由弟子們和叔兄共同看護年幼的正億成長,無論哪種都是美談。
但偏偏有被迫害妄想癥的陽明弟子們,卻聯手向正億最親近的叔父、兄長施壓,強行剝奪王守文、王正憲的基本權利,讓正憲、正億兄弟形同陌路,這樣的“未雨綢繆”,反而把正億推向險境,也是讓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客觀的說,陽明弟子防備王守文、王正憲,也是人之常情,畢竟財帛動人心,當時是好叔叔、好哥哥,天長日久呢?誰知道會不會變心呢?
但是,陽明弟子們就隻擔心守文叔侄對正億的感情變質,為啥不擔心新扶正的繼母以及後宅那些“妖魔鬼怪”呢?
從後事的發展看,明顯是他們考慮不周嘛!王正億的成長空間,在遠離陽明弟子們以為的“狠叔奸兄”後,並沒有如他們以為的那樣健康、安全。
首先是來自外部的威脅,當時朝廷對王陽明持否定的態度,對王氏心學多有打壓,官場上對王傢落井下石的自是大有人在,“有司默承風旨媒孽,其傢鄉之惡少遂相煽,欲以魚肉其子弟。”
直到嘉靖十一年(1532)議禮寵臣之一的方獻夫署吏部,以陽明門人刑部員外王臣出任浙江僉事,對王傢多方照顧,來自外部的惡意才稍稍退卻。
其次是來自內部的挾制,率先搞小動作的是被陽明弟子代師扶正的吳夫人,她果然如陽明當初所料那般,對正億的生母張氏心懷嫉妒,毫無主母度量,打壓迫害正億生母,“使正億之母處於危險之地,無由自安。”生母被欺凌如斯,身為兒子的境況又能好到哪裡去呢?
還有就是陽明曾擔心的不安定因素,比如同祖昆弟子侄們、寄居的親戚們、與王傢沾親帶故的半仆半主的豪仆們、以及不知名妾室等等。
總之,虛齡5歲不被繼母待見、又失去生母庇護的正億,就“陷於五婦人之手”,很可能受到虐待,處境極為危險,就連輪班看護他的陽明弟子也見不到他,“經月不得見,相懷憂逼”、“危險至此。”
幸好歐陽德發現正億的危險,和黃弘綱、李逢把他解救出來,但一時半會並不能讓正億擺脫繼母吳夫人的挾制,陽明弟子們這時才想起老師生前對吳氏的評價,不由後悔同門的自以為是,隻能盡力補救己方的失誤。
於是,嘉靖十年(1531)五月,準備赴京殿試的黃弘綱前往南京,去見升任南京禮部侍郎的黃綰,商量如何安置王正億的事。
黃綰提出把女兒許配給正億,由他撫養教育小女婿,陽明弟子們大喜,錢德洪、王畿、王艮等人,遂替王正億向黃傢問名、行聘、請婚,然後在嘉靖十一年(1532)九月,把王正億送到南京黃綰傢居住。
隨著正億要被送到南京生活,他被後宅虐待的事也傳出來,當初立誓不摻和陽明傢事的趙太夫人和王守文母子,也忍不住出頭,對年幼的正億背井離鄉很不放心。
王守文寫信給陽明門人,希望由他撫養正億,但被拒絕,一朝被蛇咬的陽明弟子,更是毫不客氣的讓守文“割恩舍愛”不要阻止正億去南京。
還是黃綰為守文說幾句公道話,理解他舍不得侄子遠離的人之常情,他寫信安撫守文的情緒,希望守文能體諒門人因為敬愛陽明先生、為瞭保孤而做出的種種行為。
事已至此,守文母子也隻能徹底放手,趙太夫人“愀然”叮囑陽明弟子:“守仁遺孤幼,老眼在望門戶事,儻可經理,以無忘新建伯之功。”
正億出走南京,身為繼母的吳夫人自不願意,還有盤踞府上吸血的豪奴們,也緊扒著正億不放,陽明弟子們對這些狗皮膏藥實在無可奈何,隻能花錢消災,才讓正億擺脫掉他們。
吳夫人和陽明另一個妾室陳氏被送歸老傢,可能就在這個時候,陽明弟子們“任錯改之”,再一次替老師做主,廢掉吳氏的嫡妻之位,讓其“還歸原職”,然後又替老師扶正妾室張氏,即正億的生母,正億也因此從庶出變成陽明的嫡長男。
這也算是天下奇聞瞭,俺見過王安石做主讓二兒子王旁與妻子龐氏和離,也見過王安石為亡故的學生侯叔獻休棄紅杏出墻的妻子魏氏,如今,又看到王陽明的學生替王陽明兩次扶正妾室為嫡妻、一次廢妻為妾,果然是浩瀚史籍無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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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億當然不是光桿到南京,而是攜帶王傢所有的財物,所以也怪不得吸附王府的豪奴們不放手瞭。
黃綰是精明人,也是聰明人,他不願意落得個侵吞女婿傢財的名聲,於是在收養王正億之前,當眾做財產公證。
把陽明遺留的財產厘清賬目,邀請陽明弟子和陽明財物的經手人,與王守文、王正憲叔侄一同過目,“逐一查對明白”,立三本合同,一本交付老傢,大概放在王守文叔侄處;一本交付正億之母張夫人;一本黃綰自留,等正億“成人之日查對,毫法不許輕動”,平時的花銷就用田租。
黃綰的舉動,一來可以保障小女婿的財產繼承權不被侵吞,二來向大傢自證清白,表示自己不會幹監守自盜的事,的確是用心良苦。
這次財產公證時間在嘉靖十一年,有不少網文把此次黃綰主持的財產公證,與嘉靖八年末正憲、正億兄弟分產混為一談,還把王傢內亂的鍋扣到王正憲頭上,這明顯是錯誤的,是對王正憲的不公平。
另外,從黃綰接受正億時強調財產賬目的問題,也可以推測,陽明先生留下的財產有多麼的可觀哈!
正億被嶽父黃綰撫養後,陽明死後的王傢內亂才告一段落,由於嘉靖帝對陽明的惡意,盡管後來有所松弛,但陽明和心學在嘉靖一朝始終沒有得到正式的平反,陽明弟子門人由鄒守益擔任總裁為陽明編纂年譜,也隻能偷摸著匯編。
嘉靖三十九年(1560),鄒守益、陳惟浚相約錢德洪等人去祭奠陽明,時年53歲的王正憲,也攜帶嗣父留下的書信前來相聚,為年譜的匯編盡一份心。
也就在這一年,被弟子扶正的陽明繼妻張氏,向朝廷陳情,請恤王正億為國子生。
要搞清楚一點,即便朝廷停襲新建伯的爵位,但王陽明生前好歹是三品高官,按例他兒子是可以被錄為國子生的,就是嘉靖帝也無話可說,隻能在九月十三下詔“特許之”。
王正億又上疏陳情,表示自己“願授武蔭”以圖報效,讓他的兒子王承學補國子生,嘉靖帝不知動到哪根神經,或許想起陽明的軍功瞭,就在當年十一月十六又下詔,允許王正億恩蔭錦衣衛左所副千戶,王承學為國子生;王正憲也因向朝廷捐納糧食,得瞭個王府典儀的小官。
嘉靖四十一年(1562),鄒守益病逝,陳惟浚和王正憲也先後病逝,匯編陽明年譜的重任就落到錢德洪身上,經過同門的努力,嘉靖四十二年(1563)四月,陽明年譜成。
之後,隨著嘉靖帝的死,隆慶帝朱載坖即位,陽明弟子們再次奔走起來,朝廷也終於給予陽明公正的評價。
隆慶元年(1567)四月二十九,朝廷詔贈故新建伯王守仁為新建侯,謚號文成,賜祭七壇。二年(1568)十月二十七,朝廷又詔命王守仁嫡長男、43歲的王正億襲新建伯爵,“明旨許其世襲”,歲給祿米一千石。
世人每每提起王門弟子保孤的故事,都是稱頌不已,但其中歷經坎坷的過程卻鮮為人知,不管王傢第一次分產的原因,還是替師扶正妾室、再廢妻為妾,以及正億母子受到的迫害,陽明弟子在年譜中都含糊其辭、說不清楚。
為什麼呢?
其實,除瞭陽明或許真有些許隱私不足為外人道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
正是因為陽明弟子們的自以為是、粗暴幹涉、不聽老師生前的意見,才差點害死老師的親兒子王正億啊!
這種糗事怎麼能清楚的寫明白呢?自然得含糊的一筆帶過,還好他們補救的及時,才把陽明遺孤王正億拉出他們造成的火坑,讓“保孤”、“救孤”的行為完美落幕。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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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王守仁《王陽明全集》錢德洪《陽明年譜》黃綰《石龍集》卷二十《寄甘泉宗伯書》鄒守益《東廓鄒先生文集》卷十一《廣西參議瑤湖王君墓志銘》錢明《王傢衰落的過程及其成因——王陽明傢事辨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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