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消息,2022年12月23日,尼日利亚联邦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向WOAH报告称,尼日利亚拉各斯州(Lagos)发生一起非洲马瘟疫情。经临床、尸检与实验室检测发现,有44匹马疑似受到感染,其中10匹发病,6匹死亡。2023年1月10日,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3年第4号公告《关于防止尼日利亚非洲马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尼日利亚输入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为更好地做好防控工作,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非洲马瘟。
非洲马瘟概述
非洲马瘟(African horse sickness,AHS)是由非洲马瘟病毒(African horse sickness virus, AHSV)引起的马属动物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其主要症状为发热、皮下水肿和病毒血症,马属动物中马最易感,骡、驴次之。这种传染病被WOAH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也是《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唯一的马属动物一类疫病。
病原学
非洲马瘟病毒为呼肠孤病毒科环状病毒属,有9个血清型,存在一定交叉性。所有血清型在非洲均有分布。病毒在37℃下可存活37天,而在50℃3小时、60℃15分钟可被灭活。在pH6.0~10.0间稳定存活,在pH3.0时迅速死亡。乙醚、福尔马林、石炭酸和碘伏灭活有效。
流行病学
非洲马瘟的发生和流行有明显季节性和地域性,夏秋季常呈地方性流行,潜伏期一般为 5~7 天。马、骡、驴和斑马是常见的易感动物,马病死率可高达95%,斑马被认为是储存宿主。非洲马瘟是非接触性传播疫病,主要通过生物媒介如库蠓传播感染马匹的内脏、血液、精液、尿液及分泌物均可为传染源,康复动物不再携带病毒。非洲马瘟非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
分布与危害
非洲马瘟主要流行于南非、北非、中东等。2016年以来,南非、斯威士兰、乍得、莫桑比克等非洲国家发生多起非洲马瘟疫情。2020年3月,非洲马瘟疫情时隔半个世纪传入亚洲,泰国首次暴发;9月,马来西亚发生首起非洲马瘟疫情。
我国是马匹养殖大国,全国马存栏360多万匹,也是WOAH官方认可的非洲马瘟历史无疫国。当前我国马术运动蓬勃发展,非洲马瘟疫情一旦传入,其极高致死率将给马养殖产业和马术运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失去在WOAH中的无疫国地位,将意味着我国必须停止进口和出口马类动物,再次申请无疫状态至少需要2年的时间。
临床症状
根据临床症状,非洲马瘟可分为最急性型(肺型)、亚急性型(心型)、急性型(心肺型)和亚临床型(发热型)。肺型特征为严重的渐进性呼吸道症状,最高体温可达41℃,出现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同时从鼻孔向外流出泡沫样液体,死亡率95%;心型出现特征性眼部水肿,通常于发热反应后4~8天死亡,死亡率约50%;心肺型在临床诊断上少见,可见于马和骡等的死后剖检;发热型一般可自然康复,主要见于免疫动物或对该病有抵抗力的动物,如驴和斑马等。
海关防控非洲马瘟措施
目前该病尚无有效治疗药物。可对未感染马进行免疫接种。我国目前尚未发现此病,国内无法接种非洲马瘟疫苗。我国每年进口马匹的数量一直保持在2000匹左右,主要来自荷兰、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美国等国。为防止该病的境外传入,海关防控非洲马瘟措施如下:
(1)发布公告禁止进口疫区易感动物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疫区输入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停止签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严格口岸检疫监管
要求各口岸海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口岸检疫和监管工作。自禁令公告发布日起启运的疫区的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作退回或销毁处理。自禁令公告发布日前启运的疫区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疫区的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对非疫区马属动物,要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非洲马瘟流行史,根据议定书、卫生证书,核查入境马属动物是否应该进行免疫接种并实施临床检查及30天(种用45天)的严格隔离检疫措施。
(3)提高口岸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口岸海关密切关注非洲马瘟疫情发展趋势,尤其关注边境相邻国家疫情动态;注意加强边境动物管理,高度警惕境外传入风险;做好应急准备和检疫技术储备,提高口岸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4)做好外来有害生物监测
非洲马瘟主要通过虫媒传播,因此开展虫媒普查监测,调查库蠓种类及分布区域,清理虫媒繁殖地,为开展非洲马瘟风险评估、生物安全防护提供支撑。
来源/中国口岸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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