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根據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等因素實行排污單位管理劃分,相應的排污單位需向生態環境部門申領排污許可證,還出臺瞭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來規范排污單位排放標準。究意排污許可證是什麼?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呢?本期小編為您解答心中疑惑。
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
排污許可證
申請程序:
1、註冊、登錄:排污單位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註冊。
2、填報並公開信息:實施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申請前信息公開。
3、提交書面申請:排污單位向核發部門提交排污許可申請表、承諾書、企業自行監測方案、排污單位有關排污口規范化的情況說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文號,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等材料。
4、審核發證:核發部門按照審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依法做出核發排污許可證或者不予核發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