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完整的心理治療歷程應當包括三者:
一、建立洞識
二、尋求有意義的改變
三、體會在世存有的意義
當然,我們都習慣從第一者著手,畢竟人類大腦最後演化出來的新皮質主要的職掌是認知功能。瑞士籍的Jean Piaget(1896~1980),是近代最著名的發展心理學傢也是一位哲學傢;他的認知發展理論被公認為是上世紀發展心理學中最權威的理論,也廣為應用。在心理治療領域,美國咨商心理學傢Allen Ivey(1986、1999)就運用Piaget的理論,並系統化地整合其它相關理論,發展出名為「發展咨商與治療(Developmental Counseling and Therapy)」的整合性跨理論助人模式。
先來簡介紹Piaget的理論。他將認知發展分為四個階段,任何人的成長都需經歷此四階段,惟其成長的快慢可能因為個人或文化背景不同而有差異,但因每一階段的發展都是後一階段發展的基礎,所以四個階段的發展順序是不會改變的(Flavell,1963;Piaget,1970、1969),這四階段分別是:
一、感覺動作期:0-2歲。行為建立在感官與動作的協調上,發展出物體恒存概念,以感覺動作發揮基模的功能;可由本能反射動作發展出目的性活動。
二、前運思期:2-7歲。思考是固定的、具體的、不動的靜止狀態,已能使用語言及簡單符號等表征外在事物,但沒有存留概念,不具可逆性,自我中心,能思維但不合邏輯,不能見及事物的全面性。
三、具體運思期:7-11歲。能根據具體經驗邏輯推理思考來解決問題,能操作具體物來協助思考,協調內外在刺激,統整主觀與客觀觀點,能理解可逆性與守恒的道理,但仍無法做抽象推理與應用。
四、形式運思期:11-16歲。開始懂得類推,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法則,如假設演繹推理、命題推理、組合推理思考解決問題,會嘗試以驗證假設來執行抽象的邏輯推論以解決問題。
假使比較統計學概念來說,前兩期像是描述性統計,目標在掌握事情的真相、完整面貌;後兩期則推論性統計,是得深思明辨前兩期的觀察、體會,並據之以推敲事物的道理、運作法則,並推而廣之、觸類旁通地精研事理,掌握奧理。這樣的發展歷程,或也可用來參酌運用在心理咨商與治療工作上;參考Ivey的概念,這四個階段就可以比照為:
一、感覺動作期:讓案主清楚明白地抓住自己問題的本質(essence)。就像是在前面案例所描述的,當案主陷入具壓制性的情緒裡頭時,不知所措、無所適從、甚至又被「凍僵」瞭!治療師就先情感聚焦地同理、涵容案主的感受,讓案主在安全的依附關系中被護持去探索、命名、接納自己的焦慮、悲傷感受。
二、前運思期:接著讓案主透過鏈接分析(chain analysis)的方式,逐步澄清、探索、回顧出現強烈感受的脈絡;案主就可以情緒不過度激發地回憶、描述前一天所發生的事件。
三、具體運思期:當本質與脈絡都清楚後,就有足夠的素材來反思(reflection);治療師除標記鏡映地涵容案主的感受外,也運用澄清、挑戰等技巧,讓案主逐步去心智化自己的處境,理解自己所感受到的具壓制性情緒的意涵;並運用譬喻式詮釋個人經驗的種種意涵,溫和地擴展案主的心智化,更鼓勵案主辨識先前未曾覺察到的各種心智狀態。至此,案主已能透過心智化的情感作用(mentalized affectivity),辨識自己的身心狀態與人際關系型態,建立起相當的洞識。
四、形式運思期:建立起初步的洞識後,接著就可以系統化地(systemic)、辯證追本溯源,反復辯證(dialectic)、探索個人成長歷程,找出不良適應型態的根源;這麼一來,就有機會尋求有意義的改變,及體驗在世存有的生命意義。到此,治療的工作就可期待大功告成!
若再從心智化治療模式來摘要會談的過程,基本上這個模式的會談乃循著一定的軌跡來開展,關鍵則在於:
一、同理與認可;
二、澄清、探索、和需要時加上挑戰;
三、溫和地擴展案主的心智化,並鼓勵案主辨識先前未曾覺察到的各種心智狀態。
在每次相近會談軌跡的累積之下,案主不斷被涵容與護持,會談內容也將逐漸減少負向話語增加正面話語,自然案主會建立起足夠的自尊,改變先前的自我概念,嫻熟地建立起新的適應良好型態,並應用到生活的許多層面上,尋求更成熟、更完滿的人生,甚能達到自我實現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