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三國志》的時候,除瞭感受到歷史的波瀾壯闊、人物的栩栩如生之外,最直觀的感受就是兩個字——殘忍。這個殘忍還不僅僅是在戰場上死人死得多,更關鍵的是一種政治鬥爭和對人權毫不在意的殘忍。其中最令我覺得毛骨悚然的就是“夷三族”,這個字眼動不動就在史書中蹦出來。
下面我引用幾個史書中的例子(為瞭便於觀看,用白話版本):
…………類似這種的實在太多瞭,就不一一舉出例子瞭。而且說瞭這些也才是我國一本史書中的一小部分,我國二十四史裡的“夷三族”則更是浩如煙海,如果要查清中國二十四史裡一共有多少個“夷三族”,那恐怕是個大工程。
而最令我感到可怕的,還不僅僅是這些“夷三族”的客觀事件,更是當時的人們對於夷三族的主觀看法。
“夷三族”根本不是某些偶然的事,也不是暴政,而是一個毫無爭議的法律。而當有人對這個法律提出質疑時,連當時的大知識分子都會振振有詞地進行反駁。
鐘繇這段話,可以說是不打自招,幫忙梳理瞭一下我國“自古以來”夷三族的歷史。並且也說瞭一句最重要的:“自古聖明帝王懲治犯罪,都連及妻兒。”可見“夷三族”在我國可真的是一種“政治正確”啊!
就連當時的八九歲的小孩,都能完全瞭解夷三族的真正含義,可見夷三族在當時,已經算是個常識瞭。其普及程度不亞於今天的九九乘法表呀。
當然瞭,夷三族還有其加強版本——誅九族,基本上以自己為中心,以四代為半徑,屠殺的巨輪這麼一轉,所有人都死瞭個幹凈。
這是什麼概念呢?相當於我在一個地方工作得好好的,也沒違法犯罪,結果突然有一天來個人把我腦袋砍瞭,理由是我的一個八竿子打不著的族兄弟犯罪瞭,即使我都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那也免不瞭一死,誰讓我和他同屬九族之內呢!
據說還有一種夷三族的加強版,叫滿門抄斬,這個滿門還不僅僅指自己的父母、子女,還包括傢庭裡的所有用人:丫環,老媽子,燒火的,做飯的,看門的,管傢,花匠,師爺,教書先生,養馬的,看傢護院的等等,隻要在府中幹活的,住宿的統統斬首。畢竟是“滿門抄斬”嘛,能讓你跑得瞭一個?抄傢的士兵一進,無論是誰全都一矛刺死。
這就如同我是個窮孩子,和我媽一起給一個大戶人傢打工,我負責燒火,我媽負責做飯,這個大戶人傢做瞭什麼事情我們也不知道,有一天糊裡糊塗地就被一隊抄傢的士兵給殺瞭,你說我們冤不冤呢!沒準按照“夷三族”的邏輯,我們還不冤,誰讓你給“罪大惡極”的人做飯瞭?他們吃瞭你的飯,豈不是更有力氣去做壞事瞭?因此你就是“幫兇”!助紂為虐,死得一點也不冤!
總之,夷三族及誅九族、滿門抄斬等帶有中國特色的特殊“法律”和認同夷三族的中國特色價值觀,構成瞭中華文明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可能有的人要問瞭,難道外國就沒有“夷三族”嗎?這話也不能這麼絕對,像是日本啊、朝鮮啊等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地區,也會有這種刑罰。但是在西方歷史裡,還真沒有“夷三族”的事情,如果各位發現有的話,可以拿實例來反駁我。而且無論西方有沒有這種事例,有一點我們絕對可以確定,就是西方從來沒有把夷三族作為一條法律,更沒有把“夷三族”作為一種政治正確來普遍為人接受。而中國的夷三族則在秦朝之前多次出現,之後在秦律正式成文,數千年來一直沿用下來,並且還“發揚光大”,對鄰邦進行“文化輸出”。
而且也不要說西方瞭,就是全人類,能想出誅九族等特殊思想,正如能想出凌遲這種特殊刑罰的,可能也就中國一傢,別無分號。不得不感嘆我國在整人方面的技能樹已經點到瞭滿級而自行突破的狀態瞭。
那麼接下來我就簡要分析一下,為什麼我國會出現“夷三族”這種怪胎思想。主要就是兩點,思想因素和客觀因素。
第一,因為在我國的宗法倫理觀念下,中國人往往不是一個個體,而是一個從屬於“傢庭”單位的一部分。因此你的一舉一動,都不代表你自己,而是作為你傢庭的反映。因此一個人犯瞭法,把對方一傢人都殺瞭這種做法是符合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的。就如同一個人的“手”犯罪瞭,那“手”不還是屬於那個人的嘛。至於一個傢庭裡的人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生命、各有各的生存權利等等,這不是你應該考慮的,“自古聖帝明王,罪及妻兒”嘛!聖帝明王尚且如此,你還敢有意見?
第二,我國的鬥爭環境異常殘酷。地狹人稠,所以必須殺來殺去,把擋路的人殺瞭,自己才有活路。把擋路的人殺得越幹凈,越毫不留情,自己的活路越大。比如一傢有10口人,自己如果要是殺瞭對方一個人,肯定怕對方報復,隻有把對方那十個人全殺完瞭才甘心。殺完那一傢十個人發現那一傢還有20個外來親戚,那肯定坐立不安,還要再殺……直到殺得血流成河,把對方的勢力全都清除得幹幹凈凈,自己才能長籲一口氣。在我國夏朝的時候,大禹的兒子啟討伐諸侯的時候都對天發誓:“予則孥戮汝”(我要殺你全傢)。但是受客觀環境的影響,在那種情況之下你不“孥戮”人傢還真不行,你不“孥戮”人傢,人傢緩過勁來就“孥戮”你,你說你怎麼辦吧。
因此,這個夷三族思想,其實側面上也反映瞭我國的傳統思想文化裡缺乏“個體意識”和“人權”這兩大要素。後來辛亥革命,夷三族、誅九族等惡法被全面廢除,後來又有魯迅、胡適等人大量引進西方思想,讓當時的年輕人普遍接受西方的“自由”、“人權”等觀念,更使得中國的宗法思想相形見絀、節節敗退,使中國在思想上得到瞭改善。
再後來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開展,我國的經濟迅猛發展,生存環境不斷變好,已經不需要“孥戮”別人就可以保證自己的生存瞭,因此“夷三族”思想也失去瞭它存在的客觀環境。在現在的中國,人們普遍接受“以人為本”、“罪不及妻兒”瞭。
這是中國人在思想方面取得的又一個偉大的進步,而這個偉大的進步和之前的許多偉大的進步一樣,都是通過拋棄瞭自己的傳統思想包袱才實現的。
但俗話說得好,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自然,有些糟粕思想也不是一天被清除的。“夷三族”雖然已經被廢除瞭,但廣義的“夷三族”思想還仍然留存在一些人的腦中。比如軍訓,一個人犯瞭錯要罰全組,這不是“夷三族”思想嗎?又比如說我個人親身經歷的一個事件,我高中數學老師讓一名女生背公式,說答不對就罰那一組人把那個公式抄寫多少多少遍。結果那個女生沒答出來,老師就真的罰大傢抄瞭。大傢雖然不是很野蠻,但還是偶爾有一些人吐槽瞭幾句那個女生,那個女生本來就很愧疚,結果被大傢吐槽之後就哭得很傷心……
那件事我記瞭很久,或許這在某些老師的眼裡,就是一種合理的“教學方法”吧,他們可能覺得用這種方法,就會讓同學們高度緊張,從而能夠更用功地去背那個公式。然而,這損害瞭同學之間的友誼,損害瞭背不下來的人的自尊心,甚至對一個人的人格發展都產生負面影響,這些似乎在那名老師的眼裡從來沒被註意過。或者,在那名老師的眼裡覺得都沒有分數重要。
而令我更印象深刻的,是群眾們挨罰瞭之後沒有一個人對老師這個做法表示不滿,反而紛紛去吐槽背不下來的那個人。令我不寒而栗,覺得中國的教育思想從小就在培養一群適合被奴役的“烏合之眾”。在這種教育下,人們不敢反抗權威對他們的迫害,隻敢譴責一些人為什麼沒做好以招致權威來迫害他們;人們不敢抽刃向更強者,隻敢抽刃向更弱者,以發泄自己的憤怒。這就是“集體挨罰”對中國人的人格所造成的最大的損害,而背會一萬個公式、打對一萬套軍體拳,也無法彌補這個損害。
因此,對於“夷三族”思想,我們新公民最應該做的就是夷它的三族,不但要消滅夷三族思想。還要把他的黨羽——等級思想、宗法思想、集體連坐思想等中國傳統文化糟粕全部趕出中國的神州大地,將中國改造成一個尊重個體、尊重人權、尊重自由的現代文明國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