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看官在評論區留言:想要知道發明專利申請具體有什麼流程?小編收集整理瞭一部分資料,特此貢獻出來。
在講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之前,大傢有必要認識一下:什麼叫發明?
發明指的是對產品、方法或是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關鍵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得到 專利的發明又分成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生產制造方法)兩個大類。諸位可以對號入座,看一下自身的技術成果是不是歸屬於發明。
第一、發明被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理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且撰寫申請文件、辦理申請手續都必須滿足法律要求的形式,才可以得到 專利權。“三性”原則是國傢知識產權局對發明開展實質審查環節時最關鍵的考量標準。
新穎性:指的是該發明不屬於目前技術性(即申請日之前在國內外為大眾所知的技術性);也並沒有任何單位或是個人就一樣的發明在申請日之前向國傢知識產權局提出過申請,並記述在申請日之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或是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指的是與目前技術性相比較,該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特點和明顯的進步。
實用性:指的是該發明可以生產制造或是應用,而且可以形成積極效果。
第二、專利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理應包含: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理應遞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有必要時理應有摘要附圖),各一式一份。
涉及氨基酸或是核苷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理應包含序列表,並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遞交,另外還應遞交滿足國傢知識產權局要求的記述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是軟盤。
第三、專利申請程序流程
(1)受理環節
國傢專利局受到專利申請後開展審查,要是滿足受理條件,國傢專利局將確認申請日,予以申請號,而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後,傳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者。
(切忌:申請文件未打字、印刷或是字跡不清、有塗改的;或是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照片模糊有塗改的;或是申請文件不齊全的,或是請求書中缺申請者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沒法確認的,及其外國單位和個人沒經專利代理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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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步審查環節
經受理後的專利申請依照要求繳納申請費用的,自動進到初審環節。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開展信息保密審查,需要信息保密的,按信息保密程序處理。
初審是要地申請是不是存有明顯缺陷開展審查,關鍵包含審查內容是不是歸屬於《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是不是明顯缺乏技術內容無法構成技術方案,是不是缺少單一性,申請文件是不是齊全及格式是不是符合規定。若是外國申請者還要開展資格審查及申請手續審查。不過關的國傢專利局將通知申請者在要求的時間內補正或闡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作撤回。經答復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
(3)公佈環節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到公佈環節,要是申請者沒有提出提早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個月才進到公開準備程序。要是申請者請求提早公開的,則申請馬上進到公開準備程序。通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概3個月後在專利公報上公佈其說明書摘要並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佈之後,申請者就得到瞭臨時性保護的權利。
(4)實質審查環節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之後,要是申請者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並已起效的,申請者進到實審程序。要是申請者從申請日起滿3年還未提出實質請求,或是實審請求未起效的,申請即被視作撤回。
在實審期內將對專利申請是不是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及其專利法要求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開展全面審查。經審查覺得不符授權條件的或是存有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者在要求時間內闡述意見或開展修改,逾期不答復的,申請被視作撤回,經多次答復申請仍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實審周期較長,若從申請日起2年內並未授權,從第3年應當每一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不繳的,申請將被視作撤回。
(5)授權環節
發明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到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開展復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開展校對、修改後,國傢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者接到通知書後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要求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國傢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並在2個月後於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作選擇放棄獲得專利權的權利。
(6)復審環節
專利復審程序是專利是申請被駁回時,予以申請者的一條救濟方式。根據專利法第41條的要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開展受理和審查,並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審和實審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僅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利啟動專利復審程序,並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知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
第四、發明專利申請時間
2-3年(加快2年),遞交申請同時也提交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請求。(從國傢專利局受理申請文件到批準獲權拿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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