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哈尔滨为中心,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路线呈丁字型,全长约2400公里。初名“东清铁路”,民国后改称“中国东方铁路”,简称“中东铁路”。日俄战争后,南段(长春至大连)为日本所占,称南满铁路。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苏联控制全部中东铁路,改称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解放后该铁路移交中国,分为滨洲线、滨绥线、哈大线三条铁路线。
中东铁路干线西起由满洲里入境,中间经过海拉尔、扎兰屯、昂昂溪、齐齐哈尔、哈尔滨直至绥芬河出境,横穿当时的黑龙江、吉林两省;支线从哈尔滨向南,经长春、沈阳等,直到旅顺口,纵贯吉林和辽宁两省。
中东铁路干线和支线总长2437公里,是沙俄帝国连结欧亚两洲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的一部分。
由满洲里经哈尔滨到绥芬河是中东铁路干线,全长1480多公里;由哈尔滨经长春到大连是中东铁路支线,称南满铁路,全长940多公里。
清朝时期,在辽东半岛的最南端,有一个叫“青泥洼”的小渔村。1882年,清朝北洋海军在辽东半岛南端的旅顺口建设海军基地,号称东亚第一军港。
沙皇俄国一直把吞并中国东北地区作为它的既定国策,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即开始酝酿建设一条穿过中国东北地区的铁路,把远东重镇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与其国境内的西伯利亚铁路东段连接在一起。
1891年2月,俄国开始修筑横贯欧亚两大洲即西起莫斯科、东达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西伯利亚大铁路。 沙俄决定兴建西伯利亚铁路时,就想在未来铁路的某一站上修筑一条伸入中国境内的支线,以便“直接与人口稠密的中国内地各省通商”。1893年2月,俄国学者巴德马耶夫向负责修筑西伯利亚铁路的俄国财政大臣维特献策说:“西伯利亚铁路不仅要修到海参崴,而且应从贝加尔向南深入中国1800俄里,直达甘肃、兰州……”。1894年,铁路修到了外贝加尔地区。俄国竭力想取道我国东北筑路,这对扩张俄国势力将大有好处。
1894年甲午战争期间,日本侵占辽东半岛, 实行军事统治。
甲午战争中国大败于日本,于1895年4月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和辽东给日本。然而,仅仅几周后,德、法、俄三国强迫日本归还辽东于中国,是为“三国干涉还辽”。最终日本向清政府索取3000万两白银,还给了中国辽东半岛。
甲午战争后,中国向日本赔款2亿2千万两白银(包括日本退还辽东半岛索款3千万两),清政府财政拮据。沙俄便乘人之危,与清政府签订《中俄四厘借款合同》,提供贷款,以图控制中国。后来,俄、法成立由俄国控制的华俄道胜银行,规定该银行拥有可以在中国修铁路、开矿山、设工厂、代收税款等特权。这个银行后来成了沙俄借地筑路的工具。
1895年秋,沙俄未经中国政府同意,就派人到中国东北进行勘察。清政府提出交涉,俄驻华使馆答称,俄国兴造西伯利亚铁路,将来可能与在东北日后兴造各铁路相接,所以“自应将满洲铁道所能经过各地情节数端,预先勘查”,并要清政府训令地方当局“放行无阻”“量力照料”。
1896年4月18日,沙俄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要求中国政府把满洲铁路干线及支线的租借权给俄国公司,而且不能让别国家参与。
1896年,清军重新接收金州和旅顺。
甲午战争后,日本侵占了辽东半岛,在《马关条约》中最初有割让辽东半岛的条款,这对沙俄在远东的扩张极为不利。于是,沙俄联合德、法两国对日本进行交涉,通过追加中国对日赔款,换取日本退还辽东半岛。在交涉中,俄国扮演了一个为中国“打抱不平”的“救星”角色,乃乘机向清政府索取“报酬”。为扩张在中国的势力范围,财政大臣维特的关于西伯利亚铁路穿过中国东北地区直达海参崴的建议很快得到了沙皇的批准。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4月,沙俄驻华公使喀西尼向总理衙门正式提出这一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断然拒绝。
5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典礼在莫斯科举行。沙俄别有用心地邀请清朝权臣李鸿章参加典礼,并待以国家元首之礼。此间,尼古拉二世特命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洛巴诺夫与李鸿章进行秘密谈判。
谈判期间,俄方利用清政府部分官僚急于同俄国结盟的心理,把“借地接路”作为实现结盟的先决条件。为迫使李鸿章就范,俄方不断施加压力,威胁讹诈,以中断谈判相要挟。后来竟然将单方面拟定的《中俄密约》约稿交与李鸿章。同时,沙俄还使用重金贿赂的卑劣伎俩,向李鸿章许诺,如果“接路”顺利进行,将付给李300万卢布酬金。李鸿章没有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就把约稿转奏光绪帝请旨,并电催清政府准其画押。
1896年6月3日,中俄双方代表在莫斯科举行《中俄密约》(正式名称为《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或《防御同盟条约》)签字仪式。
该条约主要内容是:
1.如日本入侵俄国远东或中国、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陆海军及军火、粮食互相援助,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向俄国兵船开放。
2.中国允许华俄道胜银行接造一条由黑龙江、吉林至海参崴的铁路,无论战时平时,俄国均有权使用该铁路运送兵员、粮食和军械。
同年12月,俄国将铁路定名“满洲铁路”,遭到李鸿章的反对。李鸿章坚持“必须名曰‘大清东省铁路’,若名为‘满洲铁路’,即须取消允给之应需地亩权”。因此正式定名为大清东省铁路,简称东清铁路。
1897年11月,德国借口两名传教士在山东被杀,派军队强占胶州湾。沙俄借口“帮助中国人摆脱德国人”,于1897年12月14日俄国借口“还辽”有功,派海军进入旅顺口港,将其作为在中国北部、朝鲜和日本海的前沿阵地,并更名为亚瑟港。并答应“春暖离口”.其实却与德国暗中勾结,保证互相支持对方的侵略活动。沙俄为了强租旅大,一方面采取多种外交手段取得了法、德两国的支持和英、日两国的默认,克服了国际上的压力;另一方面沙俄不断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从海参崴向旅顺口增派舰艇。
1898年3月3日,沙俄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向清政府正式提出租借旅顺、大连和建筑中东铁路南满支线的要求,并“限五日照复”。清政府决定派驻德公使许景澄为头等钦差大臣,赴圣彼得堡与沙皇政府举行谈判。
1898年3月27日,俄罗斯与中国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正式向清政府强租大连湾与旅顺港,租期25年。
5月又签订了《续定旅大租地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有:
1.旅顺、大连及其附近水面租与俄国,为期25年。期满可“相商展限”,俄国在租借地内享有治理地方和调度水陆各军等全权,清政府无权驻军;
2.租地以北划出一段“隙地”(几乎包括了整个辽东半岛),未经俄方许可,中国军队不得进入。
3.中国同意俄国从中东铁路修一支线到旅顺、大连,“此支路经过地方,(中国)不将铁路利益给与别国人”。
沙俄逼迫清政府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后,租借地北界向北推进,西到半岛西岸的亚当湾(今普兰店湾)北岸,东到貔(pi)子窝(今普兰店区皮口街道,貔子意为黄鼠狼),界北还由清政府留出断不租与外国的中立地带。由此,沙俄占领了普兰店镇至貔子窝(今皮口)一线以南,陆地、水域及附近岛屿,总面积3200平方公里。
按《旅大租地条约》规定,金州城由清政府自理。
《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关于修筑中东铁路南满支线的合同。又称《东省南支路合同》。
根据《旅大租地条约》中俄国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规定,俄国财政副大臣,东省铁路公司经理罗曼诺夫与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在彼得堡谈判。经双方多次辩论,终于1898年7月6日签订该续订合同,共7条。主要内容有:一、规定中东铁路支线由哈尔滨修至旅顺、大连。取名中东铁路南满支路。二、中国允许中东铁路公司轮船可在辽河、营口及“隙地”各海口行驶。三、暂筑支路至营口及隙地海口,俟中东铁路通车后,公司应遵中国政府知照,将诸支路拆去。四、中国政府准许中东铁路公司在官地树林采伐木材,并准许在此支路经过的一带地方开采、建造、经理铁路需用之煤矿。五、俄国可在辽东半岛租地内自行酌定税则。以后,中东铁路公司与地方政府陆续签订了一系列采矿、伐木合同。上述续订合同的签订,使俄国的侵略势力扩展到东北的南部,整个东北成为俄国的势力范围。
在《旅大租地条约》签订后,俄罗斯在旅顺口建立了军政合一的殖民政权——军政部,俄罗斯太平洋分舰队司令官、海军中将杜巴索夫担任首任军政部部长。军政部是通过旅顺民政管区的警察署进行司法统治的。旅顺的行政事务由陆军少将沃尔科夫管辖。1898年8月,俄罗斯皇帝任命陆军少将苏鲍季奇接替杜巴索夫担任租借地俄军司令官,并且赋予其州级行政权力。该租借地政权接受阿穆尔总督格罗杰科夫的管辖。
1899年8月,沙皇颁布《暂行关东州统治规则》,单方面将旅大租借地定名为“关东州”,并在旅顺口设立关东州厅。州衙门下设民政厅、财政厅、外务局等统治机构。沙俄关东州下设金州、貔子窝、亮甲店、旅顺、岛屿5个行政区和金州、貔子窝、旅顺3个市。关东州厅设有州长官,此外还设有州陆军副司令官,军事方面设有州陆军会议、州参谋部和军法会议,地方行政方面设有民政部、外务部、财务部及其他各部、局。首任关东州厅长官为俄罗斯太平洋舰队司令、海军中将阿列克谢耶夫。关东州厅长官在民政方面的权力相当于边疆高加索最高民政长官;在陆军方面的权力相当于边疆军区司令官;在海军方面的权力相当于舰队和军港司令官。关东州厅长官还有权与俄罗斯驻北京、东京的公使、驻汉城的代理公使及武官进行直接联系。
沙俄侵占大连地区后,即在旅顺和大连湾设置警察署,实行军事统治。
1899年8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将位于亚瑟港海军基地东北的青泥洼敕命为“达里尼”(俄语“遥远”之意),9月28日筑港建城工程启动,划达里尼为“特别市”,直接归属沙俄财政部管辖。后来成为大连市。
1900年7月27日,俄罗斯派兵突袭金州城, 逮捕流放金州厅地方官,金州孤城被鲸吞。
1903年8月,沙俄在旅顺置远东大总督府,翌年5月迁奉天。
1897年8月东清铁路举行开工仪式,1898年5月着手铺设营口支线以便搬运材料,于7月13日全线开工。1898年8月东清铁路正式动工,以哈尔滨为中心,分东、西、南部三线,由六处同时开始相向施工。采用与俄国轨距一致的5英尺(1524毫米)宽轨铁路。南到旅顺、大连,北到哈尔滨的东清铁路支线。干支线相连,恰如“T”字形,分布在中国东北广大地区。
1902年11月3日完成了从哈尔滨到旅顺的工程,并于1903年1月起开始临时营业。
1903年7月14日,东清铁路全线通车,并开始正式营业。
线路走向
1904年的日俄战争是中国的屈辱史,是日本和沙皇俄国争夺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战争,而主要战场在中国东北。腐朽昏庸的中国清政府竟然忘记了甲午之耻,听信日本“帮中国夺回东北“的说辞”妄想靠日本强盗帮中国赶走沙俄强盗,面对这两个强盗表面竟然宣布中立,暗中却帮助日本强盗。直到日军攻占了旅顺、大连、沈阳,并将俄军赶到了昌图以北,美国总统罗斯福出面调停,日俄两国才停战议和,1905年8月10日双方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海军基地举行了谈判。在美国等国的撮合下,日俄于9月5日在签订和约。条约正文十五条,附约二条,主要内容是:
俄罗斯承认日本对朝鲜“政治军事经济上均享有卓绝的利益,如指导、保护、监理”的权利。凡是日本认为必要的措置,俄罗斯“不得阻碍干涉”。
“俄罗斯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将俄国从中国攫取的旅大租借地及其附属的一切权益、公产均转让给日本。
俄罗斯政府将从长春至旅顺段的中东铁路支线及其所属的一切权利、财产,包括煤矿,均移让给日本。日、俄两国可在各自霸占的铁路沿线每公里驻护路兵十五名。
日俄订约后,日本又强迫清政府承认《朴茨茅斯和约》中有关中国的各项规定,并取得经营安(东)奉(天)路、修筑长春到吉林的铁路以及在鸭绿江右岸伐木等权利,又开放东三省十六处为商埠。
自此,中国东北成为日俄两国的势力范围,出现从一国独占变为两国分据南北的局面。日本又加紧了对朝鲜的控制,至1910年(宣统二年)完全兼并了朝鲜。
根据《朴茨茅斯和约》,日本取代俄罗斯占领这一租借地,俄将旅顺和大连的租借权转让给日本。大连地区变为日本殖民地。日本在关东州租借地设立关东都督府。将亚瑟港更名为旅顺港,达里尼更名为大连。
日本还获得从长春到沈阳间长885km的南满铁路的两侧地带的治外法权,即满铁附属地。这些权力连同铁路及其支线转交给了满铁。为管理这一新占领地区,设立了关东都督府和满铁守备队,即后来的关东军,成为满洲国建国的工具。
1905年在日俄战争中战败后,俄国根据《朴次茅斯和约》将“关东州”(中国辽南旅大地区)的租借权和南满铁路转让给日本。日本从帝俄手中夺取辽东半岛后,1905年9月在辽阳设“关东总督府”,后迁至旅顺。日本为维护其殖民利益,派遣2个师、4万人的兵团进驻“关东州”及南满铁路附属地,并设立关东总督府。1906年8月改称关东都督府,都督由军人担任。下设陆军部,辖1个陆军师、6个独立守备营、旅顺重炮营和宪兵队等。1919年4月都督府撤销,改设关东厅,成立关东军,首任司令立花小一郎,司令部设在旅顺,直接隶属天皇。在旅顺口设关东军司令部。对中国推行武力扩张政策。1931年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全境。次年扶植成立“满洲国”,司令部迁至长春。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后,成为日本陆军精锐主力和战略预备队,兵力达近百万人。1938年和1939年先后制造张鼓峰事件和诺门坎事件,1941年举行关特演,对苏联进行武装挑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其精锐部队不断调出。1945年8月,在中国抗日军民和苏联红军强大攻势下迅即覆亡。关东厅负责管辖“关东州”的行政,警卫“满铁”、监督“满铁”的业务。1934年12月27日关东厅举行撤销仪式,其权力转归关东军。
1915年日本与中国北洋政府签订“中日民四条约”中,关东租借地租期延长至99年,即截止于1997年。
1932年由日本控制的伪满洲国成立后,日本向伪满洲国租借关东州。1937年日本和伪满洲国达成了新租借协议,将满铁附属地行政权交给伪满洲国,但仍保留关东州于名义上独立于伪满洲国之外,直至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投降。
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爆发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
1920年起东清铁路始称中国东省铁路,简称中东铁路或中东路,长春以北段(即北满铁路)由中俄共同经营。
1922年2月28日,北京政府与苏俄、远东共和国两政府代表就中东铁路问题签定协定大纲规定:中东铁路归中国政府管理;俄人所有该铁路股份由中国政府于向后5年内收回之;该路未完全收回前,苏俄、远东两政府之代表有权派员参与该路路政;中东路所负各国政府及外商之债,由中国政府完全负责。
1922年12月30日,苏联成立。
中东路事件
中东铁路事件发生于1929年,“改旗易帜”的张学良,追随南京国民政府的国际反苏路线,采取了武力收回中东铁路主权的行动。中苏双方装备悬殊,东北军 “以东北一隅之力,对抗俄顷国之师” 而南京政府未发一兵一卒出关协助,中方伤亡惨重。张学良只能与苏联和平谈判,无条件同意恢复中东路原状。
1928年6月3日,与北伐军作战失败的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乘坐火车由北京返回沈阳。4日晨5时27分,行至皇姑屯时,张作霖所乘专车被炸,张作霖受重伤后于当天死去。6月19日,其子张学良就任奉天督办,主政东北。12月29日,张学良将军宣布东北易帜,服从国民政府,12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任命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至此,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完成了中国的统一。
张学良主政东北后,有感于俄日两大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进行疯狂渗透,导致北患无休无止,决心加速收回中东铁路路权,维护国家主权。而南京的国民党中央政府为了达到推行反苏反共政策,切断苏联与中国共产党的联系,同时消耗东北地方势力的目的,利用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政府决心夺回失去的主权的这种心理,片面夸大苏联的对华野心和其势力在东北的渗透,激化张学良与苏联方面的矛盾。而此前在东北当局收回中东路权的单方面行动中苏方表现出的忍让使张学良和东北政府内部一部分人误认为苏联软弱空虚、外强中干,因此坚定了使用强硬手段收回全部路权的决心。
1929 年5月27日,张学良在蒋介石的指使下密电哈尔滨特区长官张景惠,派军警搜查苏联驻哈尔滨使馆、逮捕苏联驻哈总领事,同时封闭了中东铁路苏联职工会,并强迫中东路苏方正、副局长停职。29日,张景惠又下令封闭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苏联领事馆。张学良这一公然违反国际公法的行为激怒了苏联政府,苏联对此事反应迅速,态度强硬。31日,苏联政府向南京政府提出抗议,要求释放其在哈尔滨领事馆被捕人员,同时向边境地区增加兵力,准备在外交交涉失败时诉诸武力。“五.二七事件”成为中东路事变的开端。
针对苏联方面的军事压力,东北方面也采取了强硬态度,针锋相对的积极备战。6月22日至25日,张学良在沈阳召开对苏会议,7月7日,张学良抵达北平与蒋介石会晤,取得了中央政府对收回中东铁路的支持。7月10日,东北当局在中东铁路沿线各地部署军队,强行以武力接管了中东铁路,将中东铁路管理局叶木沙诺夫、副局长艾斯孟特等苏联高级官员全部免职并遣送出境,逮捕了苏方200余人。7月13日,苏联政府向中国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限三日答复,“倘不得满意之答复时,苏联政府迫于不得已,将取他种方法,以防卫苏联之所有权利”。17日,苏联政府决定召回驻华使节、商务代表及中东铁路苏籍人员,断绝中苏间的铁路交通,令中国驻苏使节离境,与中国断绝邦交,并威胁中国东北当局和南京政府,中东路如不恢复原状,中国将有莫大危险。21日至23日,苏联驻齐齐哈尔、哈尔滨、海拉尔、满洲里、黑河、绥芬河领事及海关职员和大量侨民经满洲里回国。至此战争已不可避免。
1929年8月17日,中国国民政府对苏联宣战。武装冲突的规模进一步升级,中东铁路事件已经由武装冲突发展为一场不折不扣的战争。
9月至11月,“苏联特别远东集团军”进攻中国东北边防军,东北军战败。张学良停战议和。
经过谈判,12月3日,东北方面谈判代表蔡运升与苏联代表斯曼诺夫斯基在双城子签订了《停战议定书》。6日,东北政委会决定承认《停战议定书》,并派蔡运升为正式会议代表于12月16日与苏方代表斯曼诺夫斯基、梅里尼可夫在伯力外交公署开始中苏预备会议谈判。22日,蔡运升与梅里尼可夫在伯力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草约》,规定两国立即息争,中东铁路恢复中苏合办,苏军尽速退出满洲里,彼此释放所俘军民,重设领事馆。议定书恢复了苏联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中东路事件基本得到解决。12月底,苏军开始撤军,但继续占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交汇处面积达 360平方公里的抚远三角洲(黑瞎子岛)等中国领土。中国方面则释放了冲突发生以来逮捕的苏方人员。1930年初,苏方释放了冲突中被俘的中国官兵。
1905年日俄《朴次茅斯和约》规定以长春宽城子站为界,以南的长春至大连段铁路交给日本,改称为南满铁路。日方要求以哈尔滨为两国铁路的分界点,俄国坚持以宽城子(今长春)为分界点,最终沙俄在1907年6月13日,以56万卢布为代价,保留了宽城子火车站的所有权,双方同意以宽城子为两国铁路区分点-宽城子以北归沙俄,宽城子以南归日本。
1904年日俄战争开始后,俄军将全部机车和完好车辆开往北方和旅顺,中东铁路旅顺至公主岭段被日军占领,日军只能依靠人力推动俄军遗弃的车皮运送辎重。日本政府决定改修占领区内的中东铁路以供利用。1904年5月25日以陆军为中心成立铁道提理部。从日本运来机车和客货车以及轨条。日本铁路的轨距是3英尺6英寸(1067毫米),所以在修复被俄军破坏的铁路和桥梁的同进,还要将轨距缩小。至1906年11月11日通至孟家屯(今长春南站)。1905年12月19日当日本提理部结束其部队归国运输任务后,在其所管区域内,保留和新设的车站干线上有:大连、南关岭、大房身、金州、三十里堡、普兰店、瓦房店、得利寺、万家岭、熊岳城、盖平、大石桥、海城、汤岗子、鞍山、苏家屯、奉天驿(今沈阳站)、虎石台、新台子、铁岭、开原、昌图、双庙子、四平街、郭家店、公主岭、范家屯、宽城子。
为管理南满铁路,日本于1906年11月26日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部设在东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成立后,该公司后又获得了安奉铁路(安东至奉天)、抚顺铁路(奉天至抚顺)、牛庄铁路(大石桥至营口)的路权,其铁路从奉天再向东延,直达中、朝边境的安东,与朝鲜半岛的铁路系统连接起来。
1907年4月1日,满铁开始营业时,它所管辖的铁路干线大连至孟家屯695.2公里,同年7月又接收孟家屯以北8.5公里,共计703.7公里。
1907年5月开始将战时所修改的窄轨轨距再更改为改筑4英尺8英寸(1435毫米)标准轨距的扩轨工程,1908年5月完成。
满铁在整个扩轨工程期间,并未停止原窄轨铁路的运输。采取了在窄轨外侧敷设一条或两条轨道,实行三线式或四线式的窄、宽轨并用的操作方法。从而在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情况下,前后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全线的改筑。为了提高铁路的运输能力,还施行了大连至苏家屯之间的复线敷设工程。1909年10月27日,这一复线工程完成并通车。1915年6月,又开始修筑上述复线的延长线——苏家屯至奉天间的复线。历时三年余,于1918年11月开始通车。1919年满铁又制定了修筑奉天至长春的复线计划,1921年11月,奉天至铁岭间的复线通车,铁岭以北至长春间的复线虽然自1921年便着手修筑,但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的10年间一直是断断续续进行的。直至“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占领东北,对满铁的军事运输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大,满铁又全力修筑铁岭以北的复线,1934年9月,大连至长春间复线才完工。
1935年3月23日,苏联与日本、伪满洲国正式签署把中苏共同经营的中东铁路北段(北满铁路)以1亿4千万日元卖给了日本扶植的伪满洲国的协议。
1935年8月1日长春至哈尔滨间改标准轨距完工。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苏军驻扎中国东北,中东铁路改称中国长春铁路,由中苏共管。
1950年2月14日,中苏双方通过谈判,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以及苏联给中国的贷款协定等文件。有关中东铁路的协定中说:“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此项移交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立即实现,但不迟于1952年末。在移交前,中苏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现状不变。惟中苏双方代表所担任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会主席等职),自本协定生效后改为按期轮换制”。
1950年4月25日,中苏双方通过谈判,成立了中国长春铁路公司,作为中苏两国在中东铁路移交前共同管理该路的机构。
1952年9月15日,中苏发表联合公告,宣布为进行铁路移交工作,成立了中苏联合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于1952 年12月31日前将中东铁路向中国移交完毕。
1952年12月31日,结束中苏共管,中长铁路(原中东铁路)完全由中国收回,归中国所有。当时恢复设立哈尔滨铁路管理局,管辖中长铁路全部,包括哈尔滨到旅顺的哈大铁路。其后中东铁路分为了滨洲线、滨绥线、哈大线三条铁路线,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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