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和亚马孙,到底有什么区别?
北美洲、南美洲、拉丁美洲和美洲大陆,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今天我们用Reader’s Digest 6月刊上的一则小笑话,给大家介绍一点易混的地理小知识。
正式开始今天的讲解之前,先来一则号外:
我们7月少儿外刊精读营将于后天开营咯,大家抓紧时间参加哦。
第一句:My neighbor was on a mission trip to South America, so his wife attended a dinner party alone.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mission trip:mission有“任务”的意思,但mission trip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出差”(出差可以说be/go on a business trip),而是表示宣教、传教的意思。
South America指的是南美洲,和北美洲(North America)共同构成了美洲大陆(the Americas,这里之所以Americas要用复数,就是因为其中包括了North America和South America;或者也可以叫America)。
PS:美国的全称就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为USA);亦可把America省略,直接称为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US)。而American一般表示“美国的、美国人”,而较少表示“美洲的、美洲人”。
除了南美洲、北美洲,还有一个概念叫拉丁美洲(Latin America),简称拉美。拉丁美洲的概念经常和南美洲混为一谈,其实二者并不完全一样。那么拉美又和南北美洲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南、北美洲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而拉丁美洲是一个文化上的概念(包括所有说拉丁语系的国家,主要是西班牙语、法语、葡萄牙语)。比如,墨西哥虽然地处北美,但由于说的是西班牙语,也属于拉丁美洲。
这是我们今天要理清的第一个重要概念——America,后面还有一个重要概念——Amazon。
由于丈夫不在家,他的妻子就独自赴宴(attended a dinner party alone)。attend表示出席、参加,我们可以说:
attend a meeting (出席会议)
attend a wedding (参加婚礼)
attend a party (参加派对)
第二句:When the woman seated next to her asked why her husband hadn’t come along, my friend explained, “He’s been on the Amazon for four days.”
这里的the woman seated next to her,还是用后面的内容(seated next to her)来修饰前面的内容(the woman),意思是“坐在她旁边的女士”。seated是seat的过去分词形式,表示坐在……的。
come along在这里意思和attend其实差不多。比如我们要邀请别人参加一个活动,就可以说:
Please come along. (意思是“你一定要来啊”)
接下来,邻居妻子的解释就要造成误会了。她说:“He’s been on the Amazon for four days.” the Amazon,在这里可以指亚马孙盆地/平原(Amazon basin)、亚马孙雨林(Amazon rainforest)或者亚马孙河(Amazon River)。
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
Amazon rainforest位于Amazon basin。Amazon basin是Amazon River及其支流所流经之处,且占到South America 近40%的面积。
下图中亮蓝色图形内的区域即为Amazon basin,占到了南美洲接近半壁江山。邻居的妻子,意思就是她丈夫近4天在这一带活动:
第一句:The woman was impressed.
这句话里的impressed,如果直译成中文“印象深刻的”或者“十分钦佩的”感觉都有点别扭。我们不妨这样理解:If you're impressed, then you feel like saying, "wow!"
也就是当我们想用“wow”来回应别人时,我们的心理状态就是impressed.
为何要如何惊讶呢?原来是误解了Amazon的意思:
第二句:“Really? Whatever is he buying?”
因为Amazon还有一个意思,在日常生活中更常见,就是:
没错,美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就取名于亚马孙河,因为亚马孙河是地球上孕育最多种生物的河流,而亚马逊公司经营的品类也是非常丰富。
(PS:这两者的中译名有一点区别,公司名是亚马“逊”,而地名是亚马“孙”。据说前者是因为打入中国市场时,受海外粤语人士习惯的影响,选用了“亚马逊”这一译名。)
邻座的女士误以为她丈夫在亚马逊网站上逛了4天(He’s been on the Amazon for four days),所以才会惊呼:Whatever is he buying?
这里的whatever表示“到底是什么”、“究竟是什么”,整句话的意思是:他到底要用4天时间买些什么呀?
attend /ə'tend/ v. 出席
impressed /ɪm'pres/ adj. 大受震撼的
你能跟同学解释清楚,North America, South America, the Americas, America和 Latin America的区别和联系吗?
(昨日答案:为什么两条前腿要岔开那么远才能喝到水呢?可能很多小朋友会猜长颈鹿的脖子比腿短。其实长颈鹿的脖子和腿一样长,但是因为有脖子以下、腿以上这部分区域的存在,所以不得不把腿岔开才能让嘴碰到地面或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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