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這裡,等二十分鐘。”
如果你早上八點前路過二郎鎮大十字路口,一定會看到一個年紀六十十多歲,精神矍鑠的老人身著卡戴爾高級定制西裝,筆挺地坐在絲蘭黛兒咖啡館靠窗戶的位置。他是蘭德爾子爵,一個可以主宰二郎鎮命運的老式貴族。
今天有些不一樣,咖啡館的其他顧客都看著爵爺,好像在等待什麼事情發生,或者什麼事情已經發生瞭。有些事情你不瞭解,你不是二郎人,二郎鎮上的人都知道,爵爺每天早上七點到絲蘭黛兒咖啡館喝咖啡,八點整準時走出咖啡館大門,坐上他專屬的克萊斯勒轎車去南溪河健步。二十三年來,風雨無阻,比咖啡館那臺老擺鐘還要準時。
今天,老擺鐘都指向瞭八點零三分,爵爺還坐在位置上,神情穆然地看著窗外看,手裡拿著一張紙。今天早上,蘭德爾二十三年的規律的生活被一張五厘米寬的紙條打破瞭,紙條是從窗戶縫隙中塞進來的,塞的極快,爵爺隻覺得有個黑影在窗外閃瞭一下,紙條就在桌子上瞭。
紙條上有九個字,就是小說開頭的那句話。到瞭爵爺這個年紀,早已沒瞭少年的好奇心,他之所以留在原地,因為字條上的字他認識。那是很久遠的事情,久遠到他的記憶都有些模糊瞭。
上次見到這樣的字他還是個一無所有的流浪漢的時候。那次的字比這次少,隻有五個字,“到老狼街去。”他去瞭,變成瞭現在的自己。現在,爵爺很想知道二十分鐘過後到底會發生什麼?
這是我寫的搭建情景的開頭,不是我寫得多好,隻是通過這種練習,找找和大師的差距。下面是斯蒂芬金《屍骨袋》的開頭,我們一起來欣賞一下。
“一九九四年八月的大熱天,我妻子跟我說要去德裡鎮的萊德藥店去補充她鼻竇炎的處方藥,我想現在這東西應該不需要處方瞭。那時,我已經寫完當天該寫的份,便說我去替她買好瞭。但她說謝瞭,反正她順便要到萊德藥店隔壁超市買魚,可以一兼二顧。她從掌心送給我一個飛吻之後,就出門瞭。
之後,我再見到她時,就是在電視熒光屏上。在我們德裡這裡,要認屍不必到地下室,穿過墻面貼著綠瓷磚,頭上有白色長日光燈管的走廊,不必去看裸體的屍身由輪床從冰冷的櫃子裡推出來;隻需要走進一間掛著非請莫入牌子的房間,看一看電視熒光屏,然後說是或不是就好瞭。”
第一個段落是生活中普通的一個早晨,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著。變化出現在第二段,一開頭就是普通人沒有見過的,一下子就吸引瞭讀者的眼球。
我設想瞭一個類似的情景。一個買菜的中年婦女,踏著早餐的露氣,提著一籃子菜,在煙火氣的小巷子間穿行。下一幕,警察出現在相同的巷子中,刑警、法醫、維持秩序的警察都在忙碌,中年婦女的屍體出現在巷子最深處,一隻腳沒穿鞋。旁邊一個老警察對一個年輕警察說道:“算上這個,這個月已經是第四個瞭。”
好像是一個刑偵類小說的開頭,按照斯蒂芬金的理論,情景本身必須具備足夠的力量,這樣作者才能順著故事的脈絡,把整個故事從地下挖掘出來。這個故事應該比開頭那個要好上一些,連環殺人向來是讀者們愛讀的故事。
我們試著挖掘一下這個故事。
“張爸,這四個受害人都在慶餘小區,有點太詭異瞭吧?”同行的高個年輕警察,低頭問身邊頭發花白的那個矮胖老警察。
被叫“張爸”的老警察小心地沿著路邊走著,眼睛掃描過巷子裡的每一個角落,一邊走一邊說:“小陳,說說你的判斷。”
小陳跟在張爸的身後,踩著張爸留下的腳印前進著,他思考瞭一會兒回答道:“根據兇手作案的時間、地點、受害人被殺害的方式等信息分析,小區內人員作案可能性最大。可我們已經做過四次人員篩查,沒有發現一點兒線索。我也不知道偵破方向在哪裡?”
“張爸”突然靠墻蹲瞭下來,看著拐角處墻上一個腳印出神,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問瞭小陳一個奇怪的問題,“兇手下次作案是什麼時候?”
“下次?還會作案?”
“當然~”
“可…可…我們怎麼知道兇手還要作案呢?”
“他說瞭~”
好瞭故事暫時挖掘到這裡,斯蒂芬金是同時代最偉大的驚悚小說大師,從他的書裡能學到很多東西。我們有時間慢慢跟著斯蒂芬金學習如何寫作,希望迷途未遠,尚可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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