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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生存率、總生存時間、無進展生存期、無病生存期,這些名詞相信很多患者及傢屬都聽說過。每當患者咨詢腫瘤治療效果如何,或在網絡上搜索腫瘤治療方法時,都會遇到這些詞,但是這些詞到底代表什麼含義,卻很少有患者及傢屬清楚。
通俗來講:
5年生存率是臨床上用於反映惡性腫瘤嚴重程度、進展快慢或兇險程度的指標,也可以評估治療的效果。
總生存時間(OS)是腫瘤臨床試驗最主要的療效終點。如果研究結果顯示生存時間有提高,證明藥物的效果較好,可以延長患者的生存期。
無進展生存期(PFS)與OS相比,PFS增加瞭腫瘤進展這一數據,因此PFS的時間一般短於OS,可以間接和直接地反映新治療方案與先治療方案的療效和風險,也可作為評估帶瘤生存的指標。
無病生存期(DFS)常用於根治性手術或放療後的輔助治療的研究,用於評估輔助治療後腫瘤復發的風險。
客觀緩解率/有效率(ORR)可以根據腫瘤縮小直接反映藥物的有效性。
以上指標,均可以在不同角度反映治療效果。隨著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新興技術的出現,晚期癌癥患者也有瞭長期帶瘤生存的可能,因此無進展生存期作為評估帶瘤生存的指標,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
▲厚樸方舟自制圖
5年生存率作為最常應用於評估治療效果的數據,很多患者及傢屬仍存有誤解,認為5年生存率是指患者隻能活5年,從而惶惶不可終日。但實際上,5年生存率並不是這個意思。
腫瘤治療為什麼常用5年生存率?
腫瘤患者的5年生存率是指,患者經治療後存活5年以上的概率。簡單來說,就是患者在罹患腫瘤五年後,還活著的概率。所以5年生存率並不是指患者隻能活5年,而是指患者活5年以上的概率。
腫瘤患者經過治療後,生存時間超過五年,又無任何復發跡象者,就可以認為臨床治愈。
這是因為,惡性腫瘤有復發和轉移的機會,所以患者經合理治療後,還需要定期的復查和隨訪,檢測腫瘤有沒有復發和轉移。腫瘤的復發和轉移一般發生在根治後3年以內,約占80%,少部分發生在根治後5年以內,約占10%。
如果腫瘤在根治後5年內沒有出現復發,再次復發的可能性就很小瞭,因此臨床上常用5年生存率來表示各種腫瘤治療的效果。
另外,也有用3年生存率和10年生存率表示療效的,與5年生存率相同,3年生存率是指,患者存活3年以上的概率,10年生存率是指患者存活10年以上的概率。
比如,日本胃癌5年生存率74.9%,10年生存率66.8%,也就是說74.9%的胃癌患者在經過合理治療後可以存活5年以上;66.8%的患者可以存活10年以上[1]。需要註意的是,總的生存率反應的是一個群體的數據,具體應用到每個患者的身上,可能會存在誤差,患者具體的生存率,還需要根據病情和治療方案來確定。
▲厚樸方舟自制圖
但是,即使是存活5年以上,也不能保證腫瘤癌百分百不會復發或者轉移。因此,五年之後依然不能太放縱自己,需根據醫生要求註意健康生活方式,定期復查,這樣即使發現復發轉移,也可以早期診斷、及時治療與控制,從而延長生存以及提高生活質量。
總的來說,5年生存率隻是一個統計概念,不能單指某個患者的生死結局,不必將總體的預估概率往自己頭上套。即使是5年生存率僅為11.1%的胰腺癌,也有患者可以獲得臨床治愈(生存5年以上),任何人都可能成為11.1%中的一個。因此,面對腫瘤,不要盲目恐慌或者輕易放棄治療,積極尋找最佳治療方案,保持信心,堅持與腫瘤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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