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州市金融工作局、鄭州市商務局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全面取消鄭州市住房限購、限售政策,自9月12日文件發佈之日起執行。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的居民傢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於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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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出臺的房地產政策,感覺沒有刺激性,房地產“心臟復蘇”在於融資,限制開發商融資的“三條紅線”應該取消,房價應該打開限制。(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全行業全面推行。具體內容如下: 1、房企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產負債率不得大於70%; 2、房企的凈負債率不得大於100%; 3、房企的“現金短債比”小於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