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鑒,珍視和平。70多年前,中華民族以不屈的精神贏得瞭偉大抗日戰爭的最後勝利。70多年後的今天,在這平靜安逸的和平生活中,可能已很少有人去探究那段血火交織的歲月,更不用說鮮有人問津的國民革命軍陸軍單兵服制裝備。歷史不容忘記,忘記意味著背叛。警鐘長鳴,方為民族的脊梁。下文以詳盡的文字和豐富的繪畫追憶瞭那段歷史.謹以此緬懷那些為民族獨立和解放而獻身的英烈們!
嚴格意義上來說,中國軍隊在抗日戰爭中仿佛並沒有一個統一完整的軍服服制和單兵裝備制度。這是源於舊中國那段不堪回首的歷史,在經歷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帝制的最後一個帝國--滿清王朝的覆滅之後,苦難的中國就又陷入瞭軍閥混戰的年代。軍閥們為瞭爭奪勢力范圍,大量購進西方列強的各式武器,我國漸漸成為瞭一個名副其實的“萬國軍事博物館”。同時也就出現瞭紛紛亂亂的軍服及裝備。直到中原大戰的結束,國民黨南京政府才在形勢上基本統一瞭中國。但軍隊中除中央軍外,還保留著大量的軍閥殘餘部隊。其都保留著原有的裝備特征。
談及國民革命軍的軍服服制和單兵裝備制度,必須先從國民革命軍的整軍運動說起。
1933年,南京中央政府國民政府軍政部根據德國軍事顧問提出的建議.開始瞭浩浩蕩蕩的整軍計劃。在整軍過程中,不同編制的部隊有不同的名稱.主要有整理師、整編師、調整師、新編師四種稱謂,按照德國顧問塞克特《陸軍改革建議書》所提方案.要將全國陸軍重新編組成60個師,稱為整編師,裝備德國進口武器,應用德國先進的軍事體制。
但其整理師的概念是最早提出來的。1934年12月,尚未*到編組的部隊根據軍事委員會頒佈的《陸軍師暫行編制表》的四團制師為標準進行整理,故整理師。它的編制為2旅4團,師直屬騎兵1個連,炮兵1個團,工兵、通訊、輜重各1個營,1個衛生隊,1個特務連。
1935下半年,第一批10個師的整編計劃開始實施,由於當時德械裝備尚未運抵中國,隻得在編制體系和武器裝備方面進行一些內部調整,故稱之為調整師。但lO個師中有一個例外,就是中央軍校教導總隊,它完全按照當時德國陸軍步兵師的編制編成,異於國民革命軍其它師級部隊。
1936年,軍事委員會對整軍方案作瞭進一步規劃,確立瞭減少大單位,充實小單位,特別是充實團以下部隊的戰鬥力以及人事、經費等方面的整軍原則。根據這一規劃,整編的部隊稱為二十五年調整師(1936年即民國二十五年),初步計劃年內完成20個師的整編,先從中央軍和東北軍開始。中央軍的37個師師共186個團,除正在圍剿紅軍的一線部隊外,其餘部隊一律改為四團制的整理師。各軍師直屬的騎兵、炮兵、工兵等兵種,則集中進行整訓。預定中央軍參與整軍的135個團中先整編出18個四團制的整理師,再將其餘63個團合編為32個團,在此基礎上組建8個新編師,新編師基本上以2個整理團合並為1個團。東北軍的18個師54個團計劃整編為10個整理師(由原來40個團組成)和2個新編師(由原來8個團組成)。
整理師與新編師的差別在於,整理師的各級軍官基本還是以原來的各級軍官為基礎,而新編師則完全打破原來的人事編制,由來自不同部隊的各級軍官進行混合編組,以徹底清除軍隊內部派系林立的現象,建立一支完全新型的國傢軍隊。整軍過程中,當時擔任第五任德國軍事顧問團團長的法肯豪斯對該計劃提出瞭建議:“各師應以中央軍校教導總隊的編制和裝備為標準,如果暫時沒有條件組建工兵營和通訊營的,可以先組建工兵連和通訊連;加強炮兵建設,各師應盡量配屬一個轄3個炮兵營的炮兵團(山炮營、野炮營和105毫米榴彈炮營各1個);輕武器方面應統一武器制式,並在師建制裡組建一個修械所負責武器的保養維護和修理。”
到1937年7月,中央軍共調整35個師、整理24個師.東北軍調整10個師,另有粵軍10個師、川軍26個師和9個獨立旅被整理。在中央軍的30個師裡,基本上都接受瞭一些德式裝備,其中還有一些全部實現瞭德械化,並接受德國顧問的系統訓練。已經過這樣的整軍而面貌一新的中央軍,堪稱為中國近代史上最現代化的陸軍。在抗戰初期,就是以這些經過整軍的德式師擔當起中流砥柱的作用,發揮瞭巨大的作用,當然也付出瞭巨大的犧牲。
至抗戰爆發前.整軍計劃一共進行瞭兩期,共計20個師,第三期的10個師正在進行之中。在已完成整軍的20個師中,實際上接受過德國顧問系統訓練與指導的部隊隻有第3師、第6師、第9師、第14師、第36師、第87師、第88師和教導總隊,以及不屬於正規軍系統的稅警總團。
德式師的編制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中央軍教導總隊,為裝備最全,訓練最正規的精銳之師,1937年11月被擴遍為3旅6團的甲種師,總兵力達三萬餘人,其中3個團即第1、第3、第5團為全德式裝備,另3個團(多為新兵)則在整訓之中。另一類是以第36師、第87師和第88師為代表的所謂新式中央軍。
基本編制如下:
師直屬炮兵營、騎兵營、工兵營、通信營、軍士營、特務營、輸送營各1個。
全師下轄3個旅,每旅下轄2個團。
以全德式裝備的第1團為例:
團直屬榴彈炮連、戰防炮連、通信連、輸送連各1個。
每團下轄3個步兵營
步兵營下轄3個步兵連(配9挺輕機槍)、1個重機槍連(配6挺重機槍)、1個迫擊炮排(配2門82毫米迫擊炮)
德式師的另一類是以第36師、第87師和第88師為代表的所謂新式中央軍,
基本編制如下:
一 師直屬部隊:
1個炮兵營;
3個榴彈炮連(配12門75毫米山炮);
1個戰防炮連(配4門37毫米戰防炮);
1個高射炮連(配4門20毫米高射炮);
1個工兵營;
1個通信營(配2個有線通信連,1個無線通信排);
1個輜重營;
1個特務營;
1個衛生隊(平時為師醫院);
二 全師下轄2個步兵旅;
每旅下轄2個步兵團;
團直屬部隊;
1個迫擊炮連(配6門83毫米迫擊炮);
1個小炮連(配6門20毫米機關炮);
1個通信連;
1個特務連;
每團下轄3個步兵營;
步兵營直屬部隊;
1個機炮連(配6挺重機槍,2門82毫米迫擊炮)
每營下轄3個步兵連;
每連下轄3個步兵排;
每排下轄3個班(每排配3挺輕機槍,30支步槍);)
三全師下轄2個補充團:采用換裝德式裝備時淘汰下來的舊式裝備。
整軍計劃實施的同時,1936年1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也頒佈瞭《陸軍服制條例》,但限於各地區的實際情況或各地被服工廠的規格而有所差異,抗戰後期更趨於混亂。在日本投降後,國民黨部隊的中央軍三個軍通過美國海軍第七艦隊搶運到華北、東北等地接受日本投降時,被美軍評價為“裝備不佳,使用不同槍械,穿著各色制服”,這些部隊統統都是國民革命軍中的嫡系部隊,嫡系部隊尚且如此,其他地方部隊的狀況當可想而知瞭。
如果對國民革命軍陸軍裝具進行細分的話,主要可分為標準服制(即國民政府軍隊的基本服制)、中央軍部隊服制(主要以德械步兵師的步兵裝具為主)及普通部隊服制(主要以原地方軍閥的部隊裝具為主)三大類。
國民革命軍軍服制式
國民革命軍的標準服制
國民革命軍的軍服沿用瞭北伐時期黃埔軍校學生軍的軍服樣式,以灰色棉佈裁剪的中山裝為主,手持蘇制7.92毫米莫辛-納甘M1891式步槍,配大蓋帽、軍褲、皮帶和佈綁腿,士兵足穿草鞋.軍官則配皮鞋。這種服裝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基本上被沿用。中山裝式樣的上衣成為軍裝的基本制式,而大蓋帽由於不易制作,且不便於實戰,後改為佈制野戰帽。
在抗戰初期。國民政府中央軍的夏常服主要以黃綠色為標準色,是由蔣介石聘請的德國顧問們建議使用的。讀已故歷史學傢黃仁宇教授的文章可知,從1931年前後到1942年,這種顏色的夏季制服一直是國民政府中央軍主要采用的制服顏色,後來才換成土黃色的夏常服。除黃綠色軍服外,也有部分部隊在抗戰前後穿卡其色軍服(例如淞滬抗戰時期國民政府中央軍的第87師和第88師)。
在原地方軍閥部隊所屬的非嫡系雜牌軍中,北方部隊大多數以灰棉佈制服為主,即使嫡系部隊也有不少穿灰佈棉軍裝的。此外據文獻記載,兩廣部隊(李宗仁、白崇禧的桂軍,餘漢謀的粵軍)穿著土黃色軍服。龍雲的滇軍則是藍綠色軍裝,這可能是受到法軍的影響。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法軍就是穿著這種軍裝。
冬裝方面,無論中央軍還是雜牌部隊,都是以灰色棉佈制服為主。所謂的灰色,實際是略帶淺藍色的灰色。在國外出版的大多相關書籍中,經常被描述成深藍色。這種誤解有可能是源於大戰後期來華美軍的回憶。當時的滇軍即穿著藍色棉制服,甚至還有一個師(陸軍暫編第19師,師長龍繩武)接受瞭美軍裝備。
國民革命軍的上衣以中山裝為標準,但各個時期均有不同變化,如上衣的衣領、口袋式樣以及佈料色澤等。直到1936年1月20日。國民黨頒佈《陸軍服制條例》後,才將所有軍服統一:上衣為中山裝,衣領較寬,胸口袋無褶襞,袋蓋中央有尖角,胸口袋上緣是平齊的,位於第二顆鈕扣處,其它方面則和以前相同。
在1930年中原大戰結束後,北伐時期的大蓋帽被一種圓筒形佈制軍帽所取代,成為部隊的制式軍帽。該帽是德國軍事顧問以中北歐的“滑雪帽”為原型。依據中國人的頭型改進而成的。最大的特點是帶帽舌,帽子周圍有一層護佈,平時折疊起來,用兩顆鈕扣固定在正面,天冷時可以放下,以保護臉部及後頸部。一般來說,國軍部隊軍帽樣式較為統一,唯一區別是正面固定護佈的鈕扣。在改制之初,曾出現過不同樣式.如兩顆鈕扣的、一顆鈕扣的,甚至還有沒鈕扣的,《陸軍眼制條例》頒佈後即進行瞭統一。此外,大蓋帽在佈帽出現後並末被完全取代,很多高級軍官仍在正式場合佩戴。
1934-1935年前後,曾出現過一種硬頂的圓筒帽,正面有軍徽和一穎鈕扣,有的還帶有帽帶。根據歷史照片分析.戴這種軍帽的可能是炮兵、後勤等配有騾馬的部隊。據考證,此帽頗受德國軍事顧問的影啊,因為其外形酷似當時德國納粹黨早期準軍事組織“沖鋒隊"SA(STurmabteilung)的。另有一種說法是:這是東北軍所戴的軍帽,模仿法國Kepi硬頂帽(如法國外籍軍團所佩戴的軍帽)。但這兩種說法前者的可能能性比較大。因為法國的軍帽上沒有紐扣。
兩廣部隊早期有自己的特色的軍帽—一種介於大蓋帽和圓筒帽之間的軍便帽,樣式很其奇特,在歸屬中央後才被陸續淘汰。
東北軍、西北軍及晉綏軍因北方冬季寒冷,普遍采用防寒軍帽、即有護耳的毛皮軍帽。主要有兩種樣式,一種是東北軍的瓜皮式毛皮帽,另一種是普遍使用的厚重毛皮防寒帽。
1996412f45328213e684f4de41354200國民革命軍軍銜
圖解國民革命軍軍銜
軍銜
北伐結束後,國民革命軍開始實行軍銜制。如圖所示,軍銜大小以領章上橫線條數和立體三角星的數量表示。另外準尉軍銜在抗戰前及初期為十字紋邊,後期改為斜紋邊形式。參謀是一邊為官階,一邊為竹節(極富有中國特色),突擊隊/傘兵的軍銜則采用白虹貫日的圖形:紅日代表日寇,寓意我神勇的突擊隊員像利箭般刺入日寇心臟.給以致命打擊。軍官章則以黃邊進行修飾。其它兵種領章的底色則各不相同,步兵為紅色.騎兵為黃色.炮兵為藍色.工兵為白色.輜重兵為黑色.軍醫為綠色.憲兵為暗紅色.裝甲兵則是鉻金屬色的“克羅米”(chromium),而軍校生領章則為圓形。
除參謀外,防空炮兵也有獨號的兵種領章,通信兵配屬各單位.所以沒有單獨的兵種色。領章的大小規格和佩帶者所穿的制服衣領制式有關。如衣領窄長的,領章就較為細長;衣領較寬的,領章就采用標準的。一般來說,隻有在正式場合,領章才佩帶在軍服上,在戰場及操練時都不佩帶。領章除部隊配發外還可以自行購置,背面印有制造廠或商傢的的名稱。將官有銓敘廳辦理任命手續後,發給緊制(銅合金)領章,背面印有編號,其他任何人不得自行佩戴。
國民革命軍官兵的臂章和胸章
胸章
陸軍官兵的胸章(俗稱為“符號”,其實就是名牌)是用佈印制的方形塊,通常由各師文書照規定打印自制,故略有不同。釘縫於胸前左上口袋蓋上。長約9厘米,寬約7厘米,周圍鑲有0.5厘米寬的色邊,並在中間蓋上單位官章。將官胸章為紅邊,校官為黃邊,尉官為藍邊,士兵為白邊,軍校學生則為黑邊。胸章左欄是官階三角星,多為黑色,數目與領章相同,垂直排列。士官在三角星後有一黑直線,貫穿三角星。與領章相同軍校學生因尚未授銜,所以此欄為空白。準尉領章無三角星,此欄也是空白。軍人的兵種、官階、姓名、職務、佩發年份,從胸章的顏色、內容一看便知,官兵通常遠遠的就能由某人胸章上的色邊判斷是否應該向其敬禮。因將級胸章紅邊名牌最少見,故部隊通常“見紅就立正”,成瞭無須判斷來者官階高低的條件反射動作。胸章背面都印有國民革命軍在北伐時期所提出的“不怕死、不要錢、愛國傢、愛百姓”口號。在機關和學校,有些部隊還在胸前佩戴琺瑯微章,其圖案由單位自行設計,報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備案。
臂章
佩戴於左上臂,並標有師級單位符號的方形佈,分為藍或黃底配上黑色文字,並印有阿拉伯數字的部隊番號。如88D(88師)等。有的部隊采用環臂佈章,始自何時不詳,形式也大同小異。但是這些做法缺乏保密功能。抗戰開始後,便以部隊代號取代瞭實際番號。例如薛嶽指揮的第四軍以“抗戰建國”作為代號,“抗”代表軍部及軍部直屬部隊,“戰”為第59師,建”為第90師,“國”為第102師。中央軍第14師則以“還我山河”為代號。另各戰區司令部直屬部隊官兵的臂章則是羅馬數字表示,如第六戰區是Ⅵ,第一戰區則是I,以此類推。
軍褲與綁腿
國民革命軍的軍褲極其簡單,一般采用西褲的樣式,正面開口處用三顆鈕扣固定,有兩個口袋,臀部則有一個帶袋蓋的口袋。早期的軍褲曾經有類似馬褲的樣式,但又不像正規馬褲那樣上腿部分過於寬松,而在膝蓋腿處又過於收緊。
國民革命軍士兵穿著軍褲時需在下褲管處打綁腿.這是大傢所熟知的。後來駐印軍,雖然全身上下都換裝瞭英美裝備,仍然堅持打綁腿。有人以為這是襲自日本。實則不然綁腿是源自歐洲陸軍留傳下來的一種習慣。一次大戰時美國參戰部隊也打綁腿(英文稱之為Puttees)。是用一條長佈條由膝蓋至腳脖處緊密地纏繞。綁腿佈一般與所穿的軍服同色,但在正式場合著裝時,則會打上呢料綁腿。根據外國人的說法,中國軍隊打綁腿很有特色,總是將綁腿纏繞高至膝蓋部位,而國外軍隊大多隻纏繞到小腿三分之二的部位。綁腿的打法十分講究,有經驗的老兵打出的綁腿既不會因打得太緊而影響血液循環,又不致因太松而松散開來。還有一種極為講究的打綁腿方法,就是使用兩副綁腿,一副先捆紮於小腿較細的部位.再用另一副將小腿整個包實,如此一來可達到整個小腿一樣粗細的狀態,比較美觀。有的人可能會問,以前的軍隊為何要使用如此麻煩的佈綁腿?這是因為綁腿在野戰時可以使士兵提高機動性.褲腿不會被地表植物所鉤掛,而且在遠距離徒步行軍時可以避免大量血液在短期間內湧入腳部,造成腳部因充血產生不適。
軍鞋
國民革命軍早期穿用的軍鞋非常混亂。正式場合以皮鞋為主,在一般作戰和訓練中,普遍穿著黑色佈制軟膠鞋。除黑佈膠鞋外,國民革命軍在抗戰期間還穿過黑佈鞋和草鞋。在北方部隊中,如張學良帶進關內的東北軍,馮玉祥的西北軍,閻錫山的晉軍等部隊習賃穿俗稱“懶漢鞋”的黑佈鞋,但需要憑一根佈條將鞋子和腳掌捆緊,以防脫落。草鞋被視為“艱苦樸素”的象征,因為它往往是就地取材,由官兵自己動手編制,雖不美觀.卻相當實用。國民革命軍穿草鞋的情況在抗戰初期並不普遍,後期因物資緊缺,才開始編草鞋。國民革命軍的軍官平時穿皮鞋,戰時或受閱時則配有皮靴,但大多都是憑個人喜好穿著,並無明文限定。
軍用武裝帶
國民革命軍的官兵均在腰間系有皮帶。士兵系窄皮帶,軍官系寬面雙孔式皮帶,並搭配德式斜背武裝帶。德式武裝帶最初是用來佩掛軍官的佩刀,雖然後被手槍所取代,武裝帶卻因可以展示軍人威嚴而被保留瞭下來,並成為軍官的必然配件和識別標志,但也成為戰場上敵人狙擊手的絕佳目標(1939年波蘭戰役之後,德軍明令禁止軍官佩帶武裝帶)。因此,在抗戰開始不久,國民政府軍政部也明文規定禁止軍官紮系武裝帶上戰場。
國軍陸軍一級上將呢料軍服
國民黨將官服制
國民革命軍的將官穿著軍官甲種呢軍服的呢料將官服,樣式和一般軍服基本相同,隻是剪裁講究,較為合身,略有不同的是將官服的胸口袋蓋向下有三個尖角,下口袋也比普通軍服略大,腰間佩帶“軍人魂”短劍,戰功卓著的將軍佩帶蔣介石頒發的“中正劍”。另外,將官還配發仿德制卡其色呢料毛皮衣領大衣,質地精良,盡顯軍人之威武。
國民革命軍普通部隊的步兵標準裝具
國民革命軍普通部隊的步兵裝具
1930年,國民政府形式上擁有約兩百多萬軍隊。其中,蔣介石的中央軍50萬,馮玉祥的西北軍、張學良的東北軍各40多萬,閻錫山的晉軍20多萬,李宗仁和白崇禧的兩廣部隊20多萬,其它地方武裝30多萬。龐大的軍費開支讓中央政府無力承擔,因此出現瞭地方軍閥部隊自行補給的怪現象。造成裝備種類繁多,武器千姿百態。
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頒佈《陸軍服制條例》後,這些原地方軍閥部隊的非嫡系雜牌軍也陸續換裝瞭中央要求的部分個人裝備,但因數量過大,某些原有的武器和裝備還需繼續沿用,質量和性能當然無法與中央軍媲美。
英國造托尼(Tonny)式鋼盔是絕大多數地方部隊的裝備,如晉軍、西北軍和兩廣部隊都是自行購買裝備的。雖然國民政府中央軍(一·二八淞滬抗戰時期的十九路軍)也曾使用過這種鋼盔,但在整軍換裝後,就被德制鋼盔所淘汰。
草帽
國民革命軍所有部隊統一使用的一種裝備。它用幹稻草編制而成,晴天可以避目,雨天可以防淋。上面標有所在軍的番號,如“七七事變”中駐盧溝橋的國民革命軍軍隊所戴的草帽上就標有“二十九軍”字樣。
國軍棉被套在幹糧袋外面,然後背在肩上的行軍裝
幹糧袋
各地方軍閥部隊使用的和中央軍不同,為一頭縫實,一頭開口的粗佈袋,在裝滿糧食(生米或幹饅頭)後,將其開口處用繩子系緊斜搭在肩上,與蘇聯“十月革命”戰爭時期士兵使用的幹糧袋相似。另外有的部隊還把棉被套在幹糧袋外面,然後背在肩上。這種方法,在中央軍數部隊中也有少數部隊采用。大刀
在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革命軍的所有部隊中除士兵使用的步槍外,還有一個更令倭寇聞風喪膽的武器,那就是用精鋼打制的大刀,俗稱大刀片。刀對中國人來說絕不陌生,已有上千年的歷史瞭,被古人評為冷兵器時代的十八般兵器之首。國軍中的西北軍更是寵愛有加,無論是軍官還是士兵人人都會使大刀,就連師長級別的戰鬥主官也不例外,甚至還專門成立有大刀隊(相當於敢死隊)。許多中央軍部隊也都配備,以體現士兵不怕死的精神。
國民革命軍普通部隊冬季重要的禦寒服裝,非嫡系部隊配發的大衣裁剪與質地都不如中央軍。它是由棉佈縫制再將內部用棉花添實而成。軍官的棉大衣上有多為羊毛、狗毛的毛領。東北軍中的軍官也有用貂毛、狐貍毛所做的毛領。保暖與做工都比士兵的好。同時還有少量皮大衣裝備。
國民革命軍德械步兵師單兵裝備
國民革命軍德械步兵師的兵種和裝具
1928年,國民政府決定以德國體制來建立新的軍隊。隨著德國裝備與德式訓練的應用。與軍火相關的重工業集團、生產設備制造廠、原料供貨商,紛紛開始與中國密切交往。1934年,大量的德制裝備運到中國,主要有24門150毫米野戰重炮(即德軍FH-18型),20門37毫米戰防炮(即德軍Pak35/36型)數千支毛瑟二四型步槍,數千支捷克造ZB26輕機槍及瑞士厄利孔(Ore-linkon)公司的20毫米機關炮,此外還有西門子的通信器材、蔡司望遠鏡、德制輕戰車、架橋器材、防空探照燈等各種裝備。
1936年和1937年,德國分別運交2300萬和8200萬馬克軍火給中國,其中有150毫米要塞大炮(用於長江江防)、高射炮、步槍、機槍、迫擊炮、重機槍、各式彈藥、鋼盔,以及魚雷、快艇、通信器材,還有制鋼、煉焦、化工等兵工生產設備。在不到10年的時問裡,國民政府在長江流域已初步整建起國防工業與新式陸軍。為日後的抗戰奠定瞭一個堅實的葺事基礎。同時,陸軍步兵的基本單兵裝雀也依照當時德國軍事力量的標準進行駐裝備。
步兵制式野戰裝備配德制或仿德制1924年式7.92毫米步槍、德制M35鋼盔、皮質背包、軍毯、雨佈、鐵制創盒、水壺、幹糧袋、刺刀、兩組三聯裝的皮質槍彈盒。這套裝具主要參考日軍軍制及後來德國軍制設計,但許多單兵裝具的設計卻是與當時德軍的樣式相同。例如幹糧袋、刺刀等。這些裝具隻在閱兵儀式和正式的野戰訓練中才有機會亮相。戰時卻很少配發,算是擺設吧。
步兵在戰場上使用的戰鬥裝具較為簡陋,如大傢較為熟知的單兵用彈袋,是帆佈制的長形彈袋,攜帶方式至少有兩種:一種是一長條由肩上斜繞一周至腰間再繞一圈,最後以佈帶打結系在腰間。這一種彈袋可插近20個彈包,每個彈包可容納一個彈夾(5發槍彈),這種方式最為普遍,從諸多現存照片考證得知,“德式”部隊即采用這種。另一種為較短的兩條,或在胸前交叉,有如“X”形,或由兩肩掛下,如同倒“U”字形。還有肩上一條,腰上一條的用法。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單兵手持手榴彈束
每名士兵除步槍外還攜帶兩枚M24型手榴彈,放在一個帆佈袋內。掛於左右胸前,由細佈條連接掛於脖子上,綁在士兵的背後加以固定。通過歷史資料來看,手榴彈袋也有五聯裝,甚至還有八聯裝的,或掛於胸前,或斜背於腰聞。由於當時缺乏反坦克武器,士兵甚至對坦克一無所知。因此隻能采用身綁手榴彈沖向日軍坦克這種極其慘烈的方式瞭。T}t2AGB8O
步槍除德制1924年式標準型毛瑟步槍外,其它中央軍使用的步槍五花八門,最多的是“漢陽造”和毛瑟1904/1907年式的衍生型,包括四年式(元年式為6.8毫米,四年式改為7.92毫米)及東三省兵工廠生產的十三年式。由於中國與日軍一樣,把拼刺刀作為一種常用的戰術,因此刺刀長度都在500毫米以上。尤其是中正式由於槍短,刺刀長達575毫米,但上刺刀後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許多人引以為憾。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單兵手持上刺刀的中正式步槍,後背大刀片。
德制師配備的槍彈主要有尖頭彈、圓頭彈和重尖彈三種,另外還有特種槍彈,例如反裝甲的鋼心彈等。尖頭彈供中正式系列步槍和捷克ZB26式輕機槍使用,圓頭彈供“漢陽造”使用。雖然四年式是7.92毫米口徑,但有一部分使用圓頭彈。重尖彈則專供二四式或三十年式重機槍使用。
德制M35鋼盔原是供新建立的德國空軍用,在接受中國約22萬頂的訂單後,德國陸軍總參謀部立即指示優先供給中國。據目前已知的記載,到1936年共進口瞭315000頂M35鋼盔,1937年開始裝備,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國民政府嫡系部隊都基本配發瞭M35。抗戰初期的山西忻口戰役中,前來增援的中央軍第85師(師長陳鐵)就因為佩戴M35鋼盔,而被日軍判定為主力部隊,遭到猛烈打擊。
德制師的軍服主要是棉質的。不過據88師的萬方澄回憶,當時冬天也有呢軍服、呢大衣,春秋有駝絨夾衣,夏天為卡其短袖衫和短褲。事實上,軍官確有呢質的軍服,尤其是所謂“甲種呢”的黃綠色軍常服。
軍用水壺為橢圓形,主要由水壺、水壺套及背帶三部分組成,非常具有中國特色(日式是平底的)。水壺套由橄欖綠色的帆佈或呢制佈料制成,到抗戰困難時期,通常隻是一層棉佈。中式水壺一直使用肩背帶,與後期將德式水壺掛在腰帶上不同。
幹糧袋(雜物袋)的形狀與德式略有不同,攜行方式則與早期德式的相同,也是用背帶跨肩,後來才改系在腰帶上。
中國仿德國1930式防毒面具外形與西班牙的類似,非德軍之圓筒裝具。鞏縣兵工廠在1934年(民國23年)向德國采購設備,準備自制防毒面具。1936年時日產量已達250副,型號定為二四式防毒面具。生產防毒面具的兵工廠還有金陵兵工廠、廣東面具廠(廣東面具廠後改名為42兵工廠所生產的型號,非按年號而定)等,型號有二三式、二四式、二七式及四二式。國民政府部隊所使用的防毒面具圓筒裝可能來自於法國在二次大戰之前制作過的防毒面具圓筒裝,其特征是增強紋是橫的,不像德軍二次大戰中所用的直紋。國民革命軍由於數量眾多,且物資缺乏,所以防毒面具沒有全部裝備,隻是配發給國民革命軍嫡系部隊和一些特殊兵種,如防空兵,炮兵等部隊。由於侵華日軍不履行日內瓦公約,大肆使用毒氣,加之國軍防毒面具的裝備不足,就給廣大中國抗戰官兵帶來瞭慘重的傷亡。
國軍中央軍毛瑟手槍槍手,為防止手槍套晃動,槍手在著裝時一般先背負槍套,再掛上彈包組。
中國是使用德國毛瑟手槍最多,並將其發揮到瞭極致的國傢,它被親切地稱為“盒子炮”、“駁殼槍”、“匣槍”、“快慢機”等。另外毛瑟手槍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名稱-“自來得”,事實上這是它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它的正式名稱是毛瑟軍用手槍(MauserMilitary Pistol)。毛瑟廠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專利,隔年正式生產。由於其槍套是一個木盒,因此在中國也有稱為匣槍的。有全自動功能的,又稱快慢機,毛瑟廠則稱之為速射型(Schnellfeuer),在1931年5月量產。另一個較少人知道的名稱是自來得手槍,許多人以為隻有速射型稱為自來得,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自來得一直是這一類手槍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
在北洋政府陸軍部檔案中,有一份文件是1912年9月,陸軍部與德商禮和洋行(Carlowitz&Co.)簽約,購買:“七密裡六三自來得毛瑟手槍二百桿,連有木匣手把,每桿連子彈五百粒,價計足銀五十八兩。共計足銀一萬一千六百兩。在天津碼頭交貨。關稅在外。”這是自來得手槍一詞,在1911年(民國元年)即已使用的明證,可能是最早引進的文件實例,而速射型要在將近二十年之後才出現。在美國,因為握把的形狀,一般稱之為掃把柄(Broomhandle),也有由中文翻譯而稱之為盒子炮(BoxCannon)的。許多人稱速射型為712型,並說這是毛瑟廠的型號,事實上這是德國GECO(GustavoGlenshaw)公司的目錄號碼,與毛瑟無關。許多人也稱盒子炮為C96(Construction96即96型),這是在歐洲常用的一個名稱,原先專指的是短管的盒子炮,與Bolo一樣,即有人所稱之為的警用型。所謂的Bolo,來自俄國的佈什維克(Bolsheviks,俄國*的前身)黨人,因為3.9寸的盒子炮當時為其大量使用之故。
中國的盒子炮來源有四種:
一、中國各兵工廠以機械輔助生產的:這一類的盒子炮材質及加工品質較好,雖然仍擺脫不瞭手工裝配,零件不能互換等毛病,但整體而言,幾乎可以與舶來品相比。已知的生產廠至少有:漢陽兵工廠、鞏縣兵工廠、大沽造船所、山西軍人工藝實習廠、重慶武器修理所、衡陽軍械局等。
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手持駁殼槍的士兵冬裝
二、修械所、廠、隊生產:這一類盒子炮為隨軍修械隊,在修槍之餘,也制造一些軍械。如宋哲元的西北修械所、湘西荼陵修械所、八路軍梁溝四所等。這一類的材質及品質差距極大,有的修械所設備好,材料供應好,則產品較佳。象八路軍那樣在敵後的修械所,因為鋼材來源斷絕,多半是用鐵道鋼加工而成。
三、私人遊動修槍、造槍商販:這是一個特殊的行業,有如走方郎中。史料中說到河北、河南、四川都很多。由一人到數人不等,為地方豪強大戶、小股軍隊、土匪修造槍支,按客戶的意思,在一個地方住上十天半月,以手工打造。其品質依人而異,一般都烙印有原廠的一切印記,惟妙惟肖。當然,也有的印得不知所雲,可能是沒有原槍做樣子,隻是師傅教下來,以訛傳訛。這類槍很多中看不中用,打幾發是可以,打多瞭就會出問題。有許多的表面處理非常粗糙,一看就曉得是手工打造。
四、舶來品:主要來源是德國和西班牙,經由上海、天津等地的洋行進口。有一份文件是1924年9月10日,陸軍部與天津德商世昌洋行簽約,購買:“德國新式口徑七六三密理米突、槍筒九六密理米突、表尺一千米突之毛瑟手槍一千七百桿,連同空木柄及每桿子彈五百顆、甲(註:假)子彈一個、彈簧一個、弓簧一個、螺絲板一個、每桿凈收價洋七十整,共計價洋一十一萬九千元整。”本文件中的盒子炮,槍管核算起來隻有3.77寸,相當特殊。1934年3月12日,中信局副經理李耀煌向蔣介石報告:“奉委員長電,渝,訂買廿響駁殼手槍五千枝,經尊查得德制老牌毛瑟一種,西班牙仿裝兩種(註:AstraSuperAzul,另外還有Royal),價格以西班牙之恩斯達牌低過德槍一元七角國幣。德槍結構雖屬較為堅固,惟槍桿稍短,以致射程亦少二百米突。如訂貨時要德槍加長槍桿如西班牙式,則射程當為一致。又,委員長曾電喻查捷克手槍,經尊查得捷克各廠無此種駁殼出售,合並陳明。”1936年國民政府財政部,開支列表中,有“購廿響駁殼手槍二萬枝附子彈二千萬發”一項,共280萬法幣。又如蔣介石致中國駐德商務參贊譚伯羽電報:“武昌,1938年3月1日:柏林。中國大使館譚伯羽先生:密。請即商訂德國八一迫擊炮300門,每門配炮彈3,000發,如有現貨更好。又購廿響駁殼手槍2萬枝,每枝配彈2,000發,如無現貨,則購買其他式手槍亦可。總愈快愈好,其價請速詳報。中正。”許多經商業渠道進口的德國盒子炮,在彈倉的左側,印有中文的[德國制]三字。有的人以為盒子炮就是10發,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6發、10發、20發都有,前兩者用的是固定彈匣,後者多為插入式。20發固定彈匣也有,但是極為罕見。
由以上的文件看來,抗戰前到抗戰初,中國買的都指定是要20發,買來當然是配到瞭中央軍去瞭。所以,說中央軍主要配發10響毛瑟手槍,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德械師中的士官大多配用毛瑟“二十響”全自動手槍。他們攜帶著造型簡單的專用皮制槍套,隻有半截,上下為開放式,毛瑟槍的木殼槍套直接插入其中。同時還配有毛瑟槍專用皮質彈匣包。正面有可裝20發彈匣的彈包12個,用皮帶扣系在後腰,“Y”字形肩帶分3點支撐彈包組。國軍毛瑟槍手在著裝時,先將槍套以左肩右肋或右肩左肋的方式背負,再將彈包組穿上,如此手槍套即被固定於彈包組之下,而不會晃動。
7c3d7074a52857ac53a62e42fb69bf8d國軍中央軍沖鋒槍槍手
沖鋒槍(當時中國叫手提機關槍)是一種經濟實用的單人近戰武器,特別是輕型或微型沖鋒槍由於火力猛烈、使用靈活,很適合於沖鋒或反沖鋒,以及叢林、戰壕、城市巷戰等短兵相接的戰鬥。因此,目前沖鋒槍作為槍族中的重要成員之一,對於步兵、傘兵、偵察兵、邊防部隊及警衛部隊等來說,仍然是一種不可缺少的個人自衛和戰鬥武器。早在1915年,為瞭適應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陣地戰的需要,意大利人B·A·列維裡設計瞭一種發射9mm手槍彈的雙管連發槍,從而奠定瞭現代沖鋒槍的基礎。1918年,德國人H·斯邁塞爾設計的第一支適於單兵使用的伯格曼MP18式9mm沖鋒槍問世,同年,其改進型MP18I式沖鋒槍正式裝備德國陸軍使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是沖鋒槍初步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許多國傢對沖鋒槍的戰術作用認識不足,因而產品型號不多。有代表性的沖鋒槍包括意大利的維拉·佩羅薩和伯萊塔M1938A式,德國的伯格曼MP18I式和MP38式,西班牙的MX1935式和T·N·35系列,瑞士的MKIO,美國的湯普森M1928A1式及蘇聯的1934/38式。這些沖鋒槍因其結構復雜、成本較高,體積、質量較大,安全性、可靠性差,使生產的數量和使用范圍受到瞭限制。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軍隊也曾從德國大量引進施梅瑟(Bergman)MP18沖鋒槍(中國人曾稱其為“花機關槍”其實就是德國的施梅瑟MP18沖鋒槍的外銷版),其槍長832mm,重4.1千克,彈夾內可容9mm子彈32發,初速為395米/秒,射速為500發/分鐘,射程約70米左右,因為MP18型沖鋒槍的性能並不算出色,所以才未能成為我軍士兵的標準裝備,隻是配發給班長以上的士官們作為戰場上的制式武器,或提供給國軍突擊隊作為攻堅武器。
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軍隊曾從德國大量引進9毫米伯格曼MP18沖鋒槍(中國人曾稱其外銷版為“花機關),全槍長832毫米,重4.1千克,彈匣容彈量32發,初速395米/秒,射程約70米左右。因結構復雜,成本較高,體積、重量較大,可靠性差.所以未能成為士兵的標準裝備。隻是配發給班長以上的士官,為戰場上的制式武器,並配有為MP18專用的皮制六匣彈匣組.攜行方式與毛瑟槍手一致。
國民革命軍的機關槍手一般為班長左右的士官,他們配備一挺9mm伯格曼MP18沖鋒槍,和單兵的個人攜行具外還配有為其沖鋒槍專用的皮制六袋彈匣組,可裝其專用彈匣6匣(每匣32發子彈),MP18沖鋒槍專用彈夾包的搭披與毛瑟槍手一致,也是通過Y字型肩帶和背後的皮帶扣系在後腰上。
ZB-26式輕機槍:一次大戰時,參戰部隊開始註意到,有必要發展輕便的速射武器,由步兵攜行,隨時提供強大的火力。因此開發出瞭使用手槍子彈的手提輕機槍(或稱沖鋒槍),以及使用步槍子彈的輕機槍,其共同特性是,兩者都可以進行全自動射擊,為步兵提供支援火力。德國人將MG08改進為MG08/15/及MG08/18輕機槍,美國白朗寧(Browning)的1918型自動步槍(BARBrowning Automatic Rifle),英國的劉易士(LewisGun)輕機槍,法國的喬奇(Chauchat)輕機槍,都成為步兵運動中的主要火力。1920年時,哈力克(VaclavHolek)在佈拉格軍械廠(Parga Zbrojovka- PragueArmory)開始設計一種新型的輕機槍。他設計的概念來自同廠的另一位設計師傑蘭(RudolfJelan)。第一把制出的樣槍稱為佈拉格一式(Praga I),使用馬克沁機槍的帆佈彈帶,呈交給捷克國防部測試。測試成績與有名的白朗寧、麥迪生(Madsen)和維克斯(Vickers)不相上下,國防部要求佈拉格軍械廠繼續研發。
1923年時,捷克國防部公佈瞭一項測試標準,挑選自動步槍或輕機槍以供未來捷克陸軍使用。佈拉格二式A型(PragaIIA)也參加瞭此項測試,結果僅次於麥迪生輕機槍。哈力克繼續改進他的設計,制出瞭佈拉格I-23型(PragaI-23),此型采用瞭伸縮槍托、可迅速更換的槍管、腳架等功能,雖然測試結果仍次於麥迪生,但是因為是本土設計,終於擊敗群雄,獲得采用。此時佈拉格軍械廠已經瀕臨破產,哈力克及大部分技術人員均已先後離職。因此佈拉格軍械廠的輕機槍雖獲捷克國防部采納,但已無力生產。1925年11月,佈拉格軍械廠與設在勃諾的國營兵工廠(CeskoslovernskaZbrojovka Akciova Spolecnost vBrno)簽署瞭生產合約,授權國營兵工廠生產並銷售當時稱為M24的輕機槍。勃諾(Brno,德文為Brunn),是捷克東南部Jihomoravsky區的首府,在塞爾特語(Celtic)中為山城之意。斯拉夫人從5世紀開始便在此居住,德裔由13世紀開始進入此區,促成瞭該地的發展,到瞭二次大戰之前,當地的居民已大半為德國後裔。設在勃諾的捷克國營兵工廠,1922年成立,75%股權屬於捷克政府,20%股權屬於史考達煉鋼廠(SkodaWorks),5%股權屬於員工。當時已生產毛瑟型的98/22型,行銷包括中國東北軍的各國軍方,甚獲好評。哈力克隨後加入瞭國營兵工廠,協助完成瞭生產藍圖和生產公差。先導型稱為佈拉格26型輕機槍(Lehkykulomet Praga vzor26),樣槍於1926年4月為捷克國防部驗收合格,同年開始正式量產,定名為勃諾國營兵工廠26型(ZbrojovkaBrno vzor 26-ZB-26)。
次年,中國開始大量開始引進ZB-26輕機槍,同時也大量仿制。根據勃諾工廠歷史(ZbranePro CelySvet)的資料,由1927-1939年,一共運送給中國30,249挺ZB-26輕機槍。
抗戰八年中,國民政府的兵工廠平均每月產量為414挺,平均戰損量515挺,占86%。以96個月計,八年中共生產瞭39,744挺捷克式輕機槍。而戰時每年的實際平均補充量為10,685挺,超過平均年戰損量,其中的差異即為外購或經由租借法案取得。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輕機槍射手
輕機槍射手
主要配備ZB26式輕機槍和專用彈袋組。皮制或帆佈制的彈袋組可裝6個彈匣,兩條肩帶在後背交成“X”狀。佩掛彈袋後一般不紮皮腰帶。此外,輕機槍手還配備有水壺、幹糧袋和一支駁殼槍自衛。等基本單兵裝備。有些還有一塊棉質的月牙形披肩,用來保護肩部,以減少軍裝的磨損。
國軍德械師騎兵部隊軍官
騎兵
騎兵這是一個擁有上千年歷史的傳統兵種,他和步兵兵種擁有同樣的光輝歷史。在冷兵器時代,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的軍隊,騎兵是絕不能缺少的兵種。而且,由於在生產力極其有限的古代,牲畜對國傢和人民來說就非常重要瞭。於是,牛和馬的多少就成為國傢實力的衡量標準,同時,步兵與騎兵的多少和戰術素質的高低,也就是軍事實力衡量的標準瞭。中國的騎兵使用要從周朝後期於春秋戰國時期的秦、趙這些位於北方邊陲的諸侯列國,抗擊匈奴等遊牧民族開始算起,善於陣地戰的這些中原國傢,在屢遭遊牧民族侵擾後,改變其原有的戰略思想,用“施夷長技以制夷”的方法,大量發展騎兵,之後的歷代王朝也不同得加以發展,傳統一直保持瞭數千年。但到瞭熱兵器時代機械化的發展,尤其是坦克戰車的誕生,騎兵就慢慢的退出瞭歷史舞臺。國民革命軍由於機械化裝備發展較晚,所以,騎兵在快速機動方面,還是占有主導地位。無論是德械師,還是其他地方部隊,都保持著相當數量的騎兵部隊。國民革命軍的騎兵部隊擁有自己的軍種顏色為黃色,德制師的裝備是最好的,除與步兵擁有同樣裝備外,如:鋼盔、軍毯、水壺、彈袋、飯盒和防毒面具等。還配有專用的騎步槍和馬刀,有的部隊還穿著著綠色的軍服(未經證實,實否是騎兵專用的軍服)。在國軍中的地方部隊騎兵裡,由於其原有的歷史原因(歸屬中央之前,地方軍閥大多都是自購裝配)騎兵的裝配雜亂,種類繁多。但決大多數都使用的是英國生產的托尼式鋼盔和中國傳統的近戰武器-大刀。
國軍普通騎兵部隊士兵
中正式騎步槍:1932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召開全國制式武器會議,決定以德國1924式步槍,兼用為騎步槍,使用的子彈為標準7.92x57mm尖彈,定為制式步槍。該槍在德國隻是小量生產,可算是當時最新型的步槍之一。
1934年時財政部為瞭武裝稅警總團,向德國毛瑟廠訂購一萬枝步槍,兵工署技術司借機請財政部部長孔祥熙向德國廠傢索取二十四年式全套的制造圖紙,並附原料表,檢驗樣板,對版圖紙一副。在收到資料後,兵工署技術司即刻移交給鞏縣兵工廠,讓其根據圖紙、樣版,開始修改模具,籌備制造二十四年式步槍,原先預計在1934年10月底制出第一批新槍。但是毛瑟廠所贈的樣版,是已經使用過的,交來的圖紙中還有一些小錯誤。於是兵工署技術司又向德國兵工署正式商討索取德造二十四年式制造圖紙及檢驗樣版圖。鞏縣兵工廠當時廠長毛毅可,原畢業於德國柏林工業大學;奉派前往德國引進1924式制造圖紙及檢驗樣版。新圖紙於1935年收到,仍由鞏縣兵工廠負責開發研制。
鞏縣兵工廠在1935年7月開始試產,原定名為二四式步槍,亦稱1924年式短式毛瑟槍。節套上的印記也開始模仿毛瑟的橫幡商標(Banner),打上二四式。在籌備試產過程時蔣介石與夫人宋美齡,曾到鞏縣兵工廠視察,後來由兵工署署長俞大維呈請批準。1935年8月之後,將新槍定名為中正式騎步槍。節套上打印中正式、鞏縣兵工廠廠徽及生產年月。因此,有不到二千把的此型騎步槍,是印有二四式的槍匣。中正式騎步槍於1935年10月10日正式量產。之後正式裝備騎兵部隊。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工兵冬裝
工兵
德制師內設有專職的工兵營,直屬於師部,為整個作戰師提供專業服務,諸如架橋,掃雷,佈雷,設、排路障等工作。其配置體系和技術職能都是按德軍的軍制設立和培訓的,並擁有先進的德制工兵重型裝備,如架橋器材。還配有與裝備同步進口的運輸車輛,完全可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為示區別,工兵佩戴專用的白色底襯領章。相比之下大多數部隊工兵營的裝備比較簡單,重型裝備很少,運輸基本靠馱馬大車等。但當時絕大多數軍隊是靠步行,也算可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一般來說,國軍的大多數部隊的工兵營的裝配是比較簡單的,重型裝備很少,其裝備的運輸基本靠馱馬大車等傳統的中國運輸工具搭載,但由於當時中國的絕大多數軍隊機動方式是靠步行,所以也算可以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最讓其他部隊羨慕的就是國民黨中央軍德械師裡的工兵營瞭,他們不但擁有先進的德國造工兵重型裝配,例如架橋器材,而且還配有與裝配同步進口的運輸車輛已達到與其所屬的部隊同步機動。工兵除佩戴有其兵種專用的白色底襯領章,其他個人裝具是與步兵基本相同。因為,在戰場上國軍的很多部隊在日軍的猛烈進攻中戰鬥減員嚴重,擁有愛國精神的將領們經常把二線部隊也拉上一線參加戰鬥。工兵也就不例外瞭。除個人裝具外,工兵個人還配發其專業工具和一個皮制工具包斜挎在肩上。 衛生兵
國民黨軍事委員會1935年9月25日,頒佈的公一字第588號令關於步兵師配置中明文規定,設立師屬衛生隊,以為部隊提供專門的醫療救助,平時作為軍醫院使用。真正意義上的軍醫(專業外科醫生,指西醫)在我國出現得比較晚,其設備與醫療水平都比較落後。雖說有國外留學歸國的,但實屬少數,大部分為國內培養。即便是這樣,也遠遠達不到部隊戰時的要求,隻能短期培訓一些有醫療知識的學生或士兵充實部隊。但由於醫療藥品的缺乏,戰鬥中負重傷的士兵生還率極低,這也是中國軍隊大量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衛生兵
衛生兵分軍醫和救護兵兩種。軍醫為軍官,救護兵由士兵和士官組成,均佩戴有綠色底襯領章,軍階與步兵相同.左上臂戴印有紅十字標志的環臂佈章,配有專用的木制或皮質急救箱並有背帶,以及仿德1930式防毒面具和毛巾。平時戴佈制野戰帽,戰時配發德制鋼盔,而像西北軍、晉軍和兩廣部隊等地方部隊則佩戴英制鋼盔。國軍的急救箱與西方軍隊的皮制急救包不同,有其中國的傳統特色。軍用皮帶與其他兵種一致,但戰時隨個人需要佩戴。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憲兵的冬裝
憲兵是所有國傢軍隊的必不可少的一個兵種,雖不屬於戰鬥部隊,但他在監督部隊的軍風紀、輸導公路交通、維持軍隊秩序,軍事法庭審判及查處軍中違紀事件都起瞭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們習慣稱之為“軍事警察”)。大傢可在很多的歷史照片和影視資料中的重大軍事場合看到憲兵的身影。國民革命軍的憲兵是從士兵中挑選出來的,多為士官。直接隸屬於軍部或師部。軍銜的底色為暗紅色,與經理(軍工部門)同色。軍服與其它兵種一致,隻是在左臂上配有環臂佈章,上面印有“憲兵”兩個大字,與當時的日軍相似。憲兵的鋼盔非常有特色。有兩種型式,一種是與英國制托尼式鋼盔相似的鋼盔改型;另一種是類似西方國傢熱帶殖民地軍隊所戴的防暑帽(比較像越南軍隊帶的頭盔)。無論什麼部隊全是如此佩戴,包括德制師。除頭盔外,憲兵還佩帶一個小哨,與當時的警察使用的一樣,做聯絡之用。武器配備的是毛瑟二十響全自動手槍和專用的皮槍套,與毛瑟槍專用皮質彈匣包。正面可裝20發彈匣的彈包12個,背後有皮帶扣系在後腰,Y字型肩帶分3點支撐彈包組。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準尉參謀的冬裝
參謀軍官
中國兵法講究的是“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幹裡之外”。因此,參謀一職由尉級以上的軍官擔任。軍銜被設計為竹節,佩戴在左邊,右邊的領章是官銜,軍服和個人裝備則與同部隊軍官的一致。下級參謀軍官配有專用的斜掛式皮制文件包,與德軍在二戰前的樣式相似。高級參謀軍官則配有手提式皮制公文包,自衛武器雖是手槍,但由於當時的武器型號繁多(多為國外購買),所以沒有統一制式。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炮兵
炮兵
1935年3月,國民政府武漢行營設立炮兵整理處,開始對國軍中的炮兵部隊按照火炮種類進行整理。共編成兩團制的炮兵旅4個,獨立炮兵團5個,獨立山炮營、獨立野戰炮營、獨立重迫擊炮營各3個。具體如下:
一、炮兵旅
炮兵第1旅:裝備瑞典制L/14博福斯(Bofors)75mm口徑山炮
炮兵第2旅:裝備瑞典制L/14博福斯(Bofors)75mm口徑山炮
炮兵第6旅:裝備德國制L/29克虜伯(Krupp)75mm口徑野炮
炮兵第8旅:裝備日本遼十四式77mm口徑野炮
二、獨立炮兵團
九星論壇 獨立炮兵第4團:裝備日本三八式75mm口徑野炮
獨立炮兵第6團:裝備日本三八式75mm口徑野炮
獨立炮兵第8團:裝備日本遼十四式150mm口徑榴彈炮
獨立炮兵第9團:先是由裝備德國克虜伯75mm口徑野炮和重迫擊炮(各1個營)的第32步兵師師屬炮兵團編成,不久將野炮營又劃回32師,而重迫擊炮營與獨立重迫擊炮第1、2、3營合編為獨立步兵炮團。新的獨立炮兵第9團裝備法國施奈德75mm口徑山炮28門。
獨立炮兵第10團:裝備德國制L/32 sFH18萊茵公司(RheinDangerCodell)150mm口徑榴彈炮24門(機械化牽引)。
1937年又組建瞭獨立炮兵第14團:裝備德國制L/30 sFH 18克虜伯150mm口徑榴彈炮24門(機械化牽引)。
三、高射炮兵(1937年組建)
高射炮兵第41團:裝備德國制博福斯75mm口徑高射炮28門、德國制十八年式37mm口徑高射炮36門、瑞士制造的索羅通高平兩用機關炮(Solothurn)20mm口徑,48門。
高射炮兵第42團:裝備瑞士制索羅通20mm口徑高平兩用機關炮108門。
1937年,在國民黨軍事委員會之下,設立防空總監部,以黃鎮球將軍為總監,防空總監部編有高炮部隊第41、42、43、45、48、49等團,有德式75mm、俄式76.2mm高射炮,另有37mm炮,20mm炮,13.2mm機槍,並配備輔助對空作戰的指揮儀等裝備和專職的探測隊。
國民黨炮兵其軍銜的底色為兵種專用的藍色,其軍裝分德制師使用的黃綠色軍服和地方部隊的灰色軍裝兩種。其配戴的鋼盔也是,分德式與英式鋼盔兩種。國民黨炮兵的個人裝具包括,水壺、飯盒、幹糧袋、毛巾和防毒面具等。同時還配發其一個皮制工具包斜挎在肩上,已存放炮兵的專業維修工具。
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戰車兵少尉,頭戴德國早期裝甲兵的防撞頭盔,配有毛瑟“二十響”手槍。
戰車兵
辛亥革命後,軍閥割據形成,廣州的國民政府與各系軍閥紛紛開始擁有小型的機械化裝甲武力,其中多為自制的鐵甲汽車、卡車及鐵甲列車,軍閥機械化部隊中較有規模並經常拿來參戰的部隊就是北京政府張作霖的奉軍瞭,而最早在中國和戰車打過仗的軍隊,則是西北軍。直到1928年東北易幟換下瞭五色旗,升上青天白日旗歸附南京國民政府後,改稱“東北軍”的奉軍,雖名義上屬國民革命軍,但和其它非中央軍系一樣,對珍貴難得的裝甲車輛,通常是繼續留在“前大帥”身邊當直屬部隊,不會上繳南京,南京國民政府實質上仍無法擁有能夠直接用來保衛其統治地區的直屬機械化部隊,故南京政府於1929年三月在南京新小營,將財政部稅警總團移交的18輛英國造履帶式重機槍輕型戰車(Vickers-Carden-LoydMk. VI machine guncarriers),編成陸軍教導第一師戰車隊,命張傑英中校任隊長,但此時該部隊仍是一支隸屬陸軍步兵師的種子車隊,並非獨立兵種。1932年五月,上級覺得戰車隊不宜歸步兵師管轄,又將其改為隸屬於以輜重為目的的陸軍交通兵第二團,進駐南京的通光營房,以利後勤保修。此期間,張學良對國民政府機械化部隊的發展也有部分協助,但少帥自己東北省軍中的機械化裝備,卻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時大半毀俘於日本關東軍手中。
1933年前,國軍就開始進行機械化的訓練瞭,但僅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學員中進行,中央軍校中也隻有美制的水陸兩用一噸小型戰車兩輛、法國制三噸雷諾戰車兩輛,隻供學員駕駛訓練使用。同時,在南京還有兩個交通兵團。每個團分三個大隊,分別裝備美、英、德產二噸半或三噸不同型號的卡車,負責運送軍用物資。該團駐紮南京城內三十四標。另外國軍還有一個輜重兵學校,駐南京城外岔路口,內分學員隊和學生隊。學員隊由各輜重兵部隊現役軍官的保送生組成,學生隊則為招考入校的青年學生,訓練課程為人力、畜力、汽車、船舶、鐵道、航空等輸送和後勤兵站業務。1933年,國軍成立汽車訓練班,隸屬交通第二團。1934年底,國民政府從歐洲購入的戰車和摩托車開始陸續運抵我國(1934年春,孔祥熙奉命考察歐洲各國,並通過香港怡和洋行於該年11月從英國購入“維克斯”型戰車32輛,其中16輛為維克斯6TE六噸半重,乘員2人,裝有47mm炮一門和7.9mm機槍一挺。其它16輛為VCL水陸兩用戰車,戰鬥全重三噸半,乘員2人,裝有7.9mm機槍一挺。以及若幹英國產“哈雷”二*摩托和三*摩托當時稱為機器腳踏車),軍政部速成立軍政部直屬戰車營,該營駐紮南京城內馬標,歸軍政部直接指揮。部隊裝備意大利兩噸半菲亞特CV-33戰車和英國維克斯6TE六噸半戰車各16輛。1935年,國軍將交通第二團的汽車訓練班和軍政部戰車營及輜重兵學校合並,成立瞭交通輜重學校,學校位於南京城內丁傢橋。1936年2月,國民政府組成瞭以顧振為團長的代表團赴德訪問,在前任赴華軍事總顧問塞克特的幫助下,代表團會見瞭希特勒等德國軍政首腦,磋商瞭中國向德國購買軍火的技術、付款方式的問題。當時的訂單中編號10020和10030分別是德I式(Pz.Kpfw.I-A型,也稱“克虜伯”式)輕型戰車和sd.kfz.222(也稱“毫須”式)裝甲車。德I式A型戰車,戰鬥全重5.4噸,乘員2人,裝有2挺7.9mm機槍,訂購17輛(一個連);毫須式裝甲車,戰鬥全重4.5噸,乘員3人,裝有1門20mm機關炮和1挺7.9mm機槍,訂購12輛(一個連)。充實給直屬戰車營。同年5月,蔣介石決定將直屬戰車營及交通兵二團所屬的裝甲車隊合並,在南京方山成立陸軍裝甲兵團。1937年“八一三”事變,裝甲兵團戰車營的第一、第二連在杜聿明帶領下赴上海參戰,兩個連的連長均壯烈犧牲。戰後,兩個連殘部撤回南京恢復建制。南京保衛戰時期,裝甲兵團將戰車第一連殘餘的菲亞特CV-33戰車留下參加戰鬥,其餘部隊分兩路撤退,南路經南昌撤至湖南湘潭,北路計劃渡江經鐵路輸送到鄭州,但戰事急劇變化,該部裝備大多被遺棄或自毀,部分人員勉強渡江,被友軍收容。1938年春,蘇聯產T-26、BT-5輕型坦克,BA-3/6/10/20*式戰車約108輛運抵廣州,隨同蘇聯戰車一同而來的還有蘇聯軍事顧問團200餘人,團長高尚夫,總翻譯李修業。同時期運抵廣州的還有德國產裝甲汽車18輛,奔馳柴油卡車40餘輛、美式福特卡車約400輛、意大利產摩托車約40輛。上述車輛不久陸續輸送到湖南湘潭,在這些車輛基礎上,陸軍裝甲兵團被擴編為陸軍第200師。師長杜聿明,副師長邱清泉。該師還配屬有一個戰車防禦炮團,團長馮爾駿,裝備有德國制造的PAK-37戰防炮,具體情況不詳。第200師師部駐湘潭,搜索營駐瀏陽,其他部隊分別駐紮湘潭附近和雲湖橋等地。其中1149團裝備充足,而1150團隻有人員卻無裝備。第200師先後派遣部隊參加瞭臺兒莊和蘭封戰役。參加臺兒莊戰役的是師直屬搜索營的一個裝甲車連,在戰鬥中全部損失;蘭封戰役期間,1149團第三營、第四營(蘇式戰車54輛)由火車運送到蘭封協同友軍作戰,戰後被調至陜西華陰、大荔等地,被劃編到胡宗南的第一軍由陶峙嶽指揮,1941年改編為戰車第二團,郭彥任團長,調歸胡宗南管轄,就此脫離200師編制。
戴便帽的國軍戰車兵(因戰車兵最早隸屬於交通兵,所以早期的戰車兵領章的兵種色為交通兵的黑色)
1939年新11軍改編為第五軍。該軍特配有戰車防禦炮團,下轄兩個營,第一營裝備有德制PAK-37戰防炮24門。第二營則是搜羅第2、9師殘留的蘇羅通-47戰防炮連組成的,有炮24門。該軍除軍直屬戰車團外,其他部隊都不是機械化部隊,徒有“快速部隊”之虛名。(該軍在入緬作戰時,用卡車運送瞭8輛菲亞特CV-33戰車參戰,配屬給66軍5輛,基本損失幹凈。其餘戰車及後來又搜羅瞭英國丟棄的維克斯戰車9輛退回國內。這些戰車後來都調到漢中修整。200師的T-26是82輛,再加上三大兩小五輛修理車,共計87輛。)
1942年,為保衛抗戰的戰略大動脈-滇緬公路補給線,國民政府將第五軍編入中國遠征軍入緬對日作戰。3月底,中國裝甲兵在緬甸首開與外國盟軍聯合作戰的記錄,戰敗被迫撤回國內。此後隨著大量美援陸續運抵,國民政府開始在印度藍姆伽編練美制的國民革民軍新軍-中國駐印軍,這群“美械中央軍”乃是全抗戰期間,國民政府所編成的最精銳部隊,初期為步兵新二十二師(師長廖耀湘)、新三十八師(師長孫立人),後來擴編為新六軍、新一軍。新二十二師曾在緬北索卡道打過一場不折不扣的典型殲滅戰,讓日軍屍盈山壑,從兩軍戰鬥結束後累積的戰果來看,足已使抗戰前期的所謂“德械”中央軍相形見絀。在此精銳的中國駐印軍之下,陸軍機械化學校便成立瞭“陸軍機械化學校駐印戰車訓練班”,負責培訓官兵;並又於駐印軍之下成立“中美第一臨時戰車群”,計劃下轄七個戰車營,負責作戰。同年八月,便將第一批戰訓班結訓官兵編成以美制M3A3史都華(Stuart)輕戰車為主的戰車第一營。)
1944年初,戰車群美籍指揮官命令趙振宇上校為營長、趙志華為副營長,帶隊由藍姆加至加爾各答接收作戰用車輛。戰車第一營為中國駐印軍的軍直屬戰車部隊,也是國民黨陸軍使用美制戰車作戰的開始。由於戰車第一營的驍勇善戰,美軍司令部又決定在瓦魯班戰役後再提供美制M4A4謝爾曼(Sherman)中型戰車一個連,補充給該營作戰使用,加強戰力。其後該部隊在緬北其它戰役中繼續協同,中、美等國友軍部隊並肩作戰,經常扮演沖鋒陷陣的關鍵角色,更曾與日軍戰車聯隊於緬北的貴街,發生瞭戰史上少見的“中日坦克戰”,結果當然是以裝甲火力俱差的日本戰車被殲收場,該部對反攻緬北、打通中印公路具有整體的傑出表現,直到抗戰勝利,加上隨後在藍姆加訓練未上陣的六個戰車營官兵,與國內留存的老戰車部隊的兩個團,使國民黨陸軍裝甲兵發展到達巔峰全盛期。
戴德制鋼盔的國民革命軍戰車兵,因其早期隸屬交通兵,領章為黑色。
國民革命軍的戰車兵是以德國軍事顧問依據德國的裝甲兵發展經驗而成立的。但由於德國顧問們的軍事經驗和軍事思想都停留在一戰的軍事理論中(步兵是戰鬥的絕對核心,戰車隻作為步兵的輔助支援火力。這種思想在日軍和許多二戰初期戰敗的西方國傢軍隊中都普遍存在)。再加上當時中國所處的經濟環境,戰車兵在早期並不是獨立的兵種,而是隸屬於國民革命軍陸軍交通兵即輜重兵。隨著軍事思想的進步,條件的成熟,國民革命軍也有瞭自己獨有的戰車兵。早期的戰車兵使用的兵種專用色為黑色(國民革命軍陸軍輜重兵的兵種專用色),後期建立瞭裝甲兵這一兵種,其兵種專用色也改為銀色,同時有其特殊的軍銜領章.叫做“克羅米領章”(鉻質的電鍍章)。
早期的獨立戰車營因其隸屬於交通兵第二團,故其臂章的部隊符號為X2。裝甲兵頭戴的是一種橡膠制的防撞頭盔。其型號與德國機械化部隊早期所使用的相同,在執行訓練和維修保養作業時,穿連身工作服,戴佈制野戰帽。進行檢閱和參加戰鬥時,戰車乘員習慣穿著一般的野戰制服,帶防撞頭盔。有的還戴有德式鋼盔,配發駁殼槍及專用彈匣包,戰車內的每位乘員配發德國原裝或國內仿制的德軍制式風鏡。
抗戰中期的第五軍直轄的戰車兵團還沿用早期的軍服,接收意大利菲亞特CV-33戰車時隨車配給瞭數量不詳的意大利式橡膠頭盔。1938年國民黨政府接收瞭蘇聯坦克,但沒有資料記載軍隊是否使用過蘇制的坦克帽。
中國駐印遠征軍部隊服制裝備
中國軍隊在以極其落後的裝備與日軍抗衡瞭五年後的1942年元月,終於與美、英、蘇為首的26個國傢聯合發表瞭對德、意、日法西斯三國的《共同宣言》。成為全世界反法西斯陣營的主要成員。於是,中國政府得到瞭大量來自西方盟國的援助,但與此同時也必須承擔起在東南亞戰場保衛其盟國的沉重責任,和重要的戰略大動脈-滇緬公路補給線的安全。1942年2月,日軍在占領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之後入侵緬甸,國民政府派遣由衛立煌為司令(杜聿明代理)、林蔚為參謀長的中國遠征軍(杜聿明的第5軍、甘立初的第6軍和張珍的第66軍)入緬作戰;雖然中國軍隊作戰英勇,取得部分的勝利,但因英軍指揮官缺乏作戰決心,不斷退卻避戰,使得中國遠征軍難以支撐大局,讓整個戰局急轉直下,我入緬作戰的遠征軍也被卷入潰敗的旋渦中。於是,中國遠征軍開始分兩路退出緬甸。一路為杜聿明率領的遠征軍主力,本想由滇緬公路退回國內,但因日軍進展迅速,回國之路遭到截斷(其間第200師師長戴安瀾在高麗貢山戰死),不得不進入野人山谷,穿越蠻荒叢林向國境推進。經過千辛萬苦,累病餓死官兵無數,終於返抵國門,後與日軍隔怒江對峙。另一路由孫立人帶領新38師主力,有秩序的退向印度,爾後在雷多與國軍新編新22師(師長廖耀湘)殘部會合,並在美國的協調下,由英國盟軍提供印度藍姆伽作為該批入印國軍的整訓基地,成為日後中國駐印遠征軍的種子部隊,簡稱駐印軍(即國軍服制的另一大類-美式師)。
中國駐印遠征軍司令部臂章
到瞭藍姆伽整訓的國軍,除接受新式的編制與訓練外,同時也接受新式的武器與裝備補給。美軍負責人員訓練並提供武器裝備這批新軍,而由英軍出地提供訓練場所駐地,並且提供人員夥食給養與人員的服裝被服等個人裝具。共同孕育這支國軍的新式部隊。
整訓期間國軍將駐印軍重新整編為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一軍,下轄廖耀湘的新22師、孫立人的新38師和胡素的新30師,另外軍直屬部隊下轄7個戰車營、1個獨立步兵團、1個重迫擊炮團、3個重炮團、1個高射機槍營、1個汽車團、1個輜重兵團、2個工兵團、1個通訊營、2個運輸大隊和1個教導團。每個師裝備4500支步槍,1080支自動步槍、540支卡賓槍、270挺輕機槍、72挺重機槍、60毫米迫擊炮170門、80毫米迫擊炮36門、75毫米山炮12門和105毫米榴彈炮12門。這些裝備不但是當時國軍部隊中最好的,就連日軍也是無法比擬的。
不久,國民政府從國內空運瞭第50師與第14師,將駐印軍擴充為新1軍和新6軍,又由陸路增援瞭霍揆彰的22集團軍和宋希濂的11集團軍,使駐印軍達到八個軍之多。同時成立中國駐印遠征軍司令部,由羅卓英任指揮官。負責反攻緬北打通印緬公路的作戰。
6dff2004e75dfe648c9cf9a40b0f866d駐印遠征軍P37個人裝備組
軍服
整訓初期駐印軍的服裝由英軍提供,每名士兵配發熱帶卡其作訓服三套,有短褲兩件、長袖衫三件、長褲一條。其熱帶卡其作訓服為英軍的長衫與短褲、長褲兩種褲子組成。上衣為的確良佈料,為長袖樣式,袖口采用收放式,袖端有一個鈕扣,上衣後背部上端到衣領處有一塊加強佈,在前胸口中央有開衣襟,雙肩位置設有肩帶,胸前左右各有一個有蓋單扣口袋,袋蓋為倒山字形,口袋中間有褶襞,此衫有弧形下襬,穿著時將其紮入褲內。卡其長褲為卡其色斜紋棉質料,褲襠的左右兩邊各有兩道打折線,左右各有一直插式口袋。部分褲子前右方縫有一個長方形口袋,而有些則無此袋,這是此型褲的微小差異。在褲襠處以五顆鋁質鈕扣作連接,褲頭上有一橫向舌狀佈條來固定褲頭,褲子的腰圍處縫有多顆鋁質鈕扣可用來固定吊帶,而褲後則無口袋設計。卡其短褲一樣為卡其色斜紋棉質料,在褲頭以兩條佈帶來作緊縮腰身的調整並同時固定褲頭,褲襠處以三顆鋁扣作連接,兩側褲身各有一插入式口袋,部分短褲在右側有長條型口袋,但大多數則無此口袋,而在褲後有一個無蓋口袋。
駐印遠征軍配美式步槍及彈包組
1944年4月,駐印軍的服裝委托英國在當地招商制作,大體上仍參考英式熱帶卡其作訓服為樣版,不過此款式混合瞭美軍卡其服的設計,以上衣為例,采用尖領、六鈕扣與內紮式下襬,胸前設有兩個口袋的設計,口袋蓋為單扣平蓋,袋上有褶襞,在雙肩位置有肩帶,背部上端到衣領下沿有一橫向加強佈,此衣為長袖襯衫樣式,與美軍當時的卡其襯衫樣式極其相近。長褲部分大體上為簡單直筒褲樣式,兩側有直插式口袋,臀部後右側有一個有蓋單扣口袋,此長褲與美軍卡其長褲相仿。在短褲方面則接近英式短褲。
在進入緬北作戰後,駐印軍部隊的裝備、槍械和服裝補給由美軍提供,所以這時的服裝部分改換為美軍卡其作訓服,雖說有部分的士兵得到此項補給,但部隊主要穿著仍以委托英國在當地招商制作的服裝為主。
此外,還有部分部隊使用美軍的HBT戰鬥服,但並非為全軍更換,僅有少數獲取。除基礎的作訓服外,駐印軍還得到瞭其它禦寒的衣物,如英軍V領長袖棕綠色毛衣,英軍V領無袖棕綠色毛衣背心,英軍V領三扣長袖棕綠色毛衣,美軍橄欖綠羊毛背心,美軍五扣橄欖綠高領毛衣,美軍M-41夾克,美軍M-43外套等等。其M-41夾克大多數發給士官使用。駐印官兵在一般外出時或非戰時的集會,則穿著軍常服,此套服飾在國軍中則有其特殊的稱謂,均稱之為羅斯福呢軍服。爾後在新6軍提前回國時,美軍又加發給返國的駐印軍弟兄每人一套羅斯福呢軍服。
駐印遠征軍夏常服全裝
駐印軍主要的個人裝具
是英軍所提供的1937式個人裝備組,又稱之為P-37裝備組,其主要包括:帆佈腰帶、帆佈吊背帶、帆佈背包、帆佈小背包、水壺組、帆佈子彈袋等等,在依其單兵任務性質還可做局部調整,如可加掛鏟組、十字鎬等。1937式裝備組為英軍以及英國協從軍所廣泛通用的單兵裝備,如加拿大、澳大利亞、乃至印度皆用此套裝備。我駐印軍入印之後,經協商由英軍擔負起給養與被服裝具的補給。所以駐印軍就得到瞭由英軍提供的英國協從軍最廣泛使用的1937型裝備組。
英式帆佈腰帶
此型腰帶為卡其色棉帆佈材質,前端有ㄇ字型掛鉤與另一端母環連接,腰帶上無任何穿孔式掛點,而是在正面帆佈的後方縫有垂直佈肋與各型袋子後方的C型金屬掛鉤,勾跨連接,是蠻獨特的英式連接方法,這種設計對於結合袋的穩固性頗佳。帆佈腰帶的後方有兩個斜向的連接佈條,佈條上有日型環用以連接背帶。
駐印遠征軍著美式M41夾克
子彈袋
駐印軍配有多種型式的帆佈子彈袋,一種是指北針/手槍通用型袋,其為帆佈材質,呈方形,佈袋上有佈蓋以銅扣與彈袋上的母扣連接,彈袋後方縫有五邊形佈底,後有C型金屬鉤與帆佈腰帶的垂直佈條相互連接,可攜帶指北針也可放置手槍彈、步槍彈。第二種是帆佈步槍彈袋,此為雙彈袋設計,也就是說一袋兩包,各有獨立的五角形佈蓋,佈蓋上有銅扣與彈袋上的母扣作連接,每名士兵通常都攜帶兩組彈袋。
另一種較大型的帆佈子彈袋是我們在許多歷史照片資料中最常看到的樣式,其型號為MK-3型通用彈袋。MK-3型通用彈袋是步槍/沖鋒槍/機槍/通用型子彈袋,在功能上除可裝步槍彈,也適合裝沖鋒槍彈匣,還可作為佈朗寧輕機槍(ZB26式輕機槍的海外變型)彈匣袋,由於佈朗寧輕機槍是由上匣式彈匣供彈,加之其射速極快,因此彈匣的使用需要較大的攜帶量,但是一名機槍手能攜帶的彈匣有限,所以此彈袋在當初的設計上考慮到讓步兵幫助同行的機槍兵攜帶彈藥,以便隨時填補機槍手的彈藥。其彈袋為直式長方形,材質為卡其帆佈,上有佈蓋,彈袋上縫有佈條,佈條上有母銅扣可與袋蓋上的公凸扣連接,背後一樣有C型金屬鉤可與帆佈腰帶勾跨連接,在袋後C型金屬鉤的上方,縫有五邊佈條,上端有日字銅環,帆佈吊帶可從其穿過進行固定,並可與背包帶上的銅鉤,勾跨連接。由於此款彈袋的方便靈活,是我駐印軍所使用最普及的彈袋。除此之外,駐印軍部分軍官還使用英式佈朗寧手槍雙並式彈匣袋,此彈匣袋除可放佈朗寧手槍的彈匣外還可放45式手槍彈匣。另外駐印軍也使用英式303式備用彈袋(BANDOLEER),但使用方法不同於英國協從軍的背掛方式,而是喜歡將此彈袋纏於腰際上使用。
水壺
駐印軍所使用的水壺為英式37型,此型水壺在一戰時期就有類似的款式在使用,而37型水壺僅是沿用以往所慣用的壺體,而在其它的配件稍作修改而成。全壺為馬口鐵材質制成,壺口蓋為鋁質下方連結木頭塞,蓋上系有細棉繩綁於壺頸上的圓環,壺身為橄欖綠色,外套呢質壺套以作保溫用,再以十字型帆佈帶來背負或是裝在卡其帆佈水壺袋裡。此兩種攜行方式駐印軍都有使用。
駐印遠征軍配備P37個人裝備組、MK3通用彈袋、M1沖鋒槍、美式5扣橄欖綠高領毛衣。
美式單兵裝備
在駐印軍的使用上所占的比例並不多,僅為配件而並非整組裝具,其配件主要的有M-1936型帆佈腰帶、M-1923型腰帶式彈袋、卡賓彈匣袋、45式手槍側掛皮槍套、M-3肩掛槍套、45式彈匣袋、M-1942型刺刀組等。之所以使用比例不高的原因,主要是英式的1937裝備組的設計良好與其靈活性和耐用度頗受中國士兵的好評,且補給也充足,再者美軍也非主要提供個人裝具的盟國,僅就局部配件給予補給有特殊任務需要的部隊和士兵而已。
帽子
駐印軍仍使用的是中國軍隊傳統的圓筒形佈制軍帽,其顏色為42年後國軍統一使用的土黃色。在許多歷史照片中可以看到有許多外國軍官也很喜愛戴此帽,如史迪威將軍與許多駐點聯絡官,足見此帽的造型很具魅力。
著美制HBT連體服的遠征軍戰車兵
鋼盔
駐印國軍初期使用的是由英軍配發的MK-2型鋼盔,駐印軍在盔體的左側漆有青天白日軍徽,並在作戰時使用偽裝網。
在入緬作戰後,由於戰鬥中的耗損與英式鋼盔的避彈性與舒適性不佳,在後來的補給中,美軍替中國軍隊中戰鬥力最強的新38師優先換發瞭美軍的M-1鋼盔,新38師成為國民黨軍隊第一個使用美造M-1鋼盔的單位,而後陸續替換瞭新1軍的鋼盔。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英式MK-2型鋼盔都不使用瞭,在換發完畢後的單位將棄用的MK-2型鋼盔轉交給後續的部隊或是送回訓練基地。所以在後來的許多歷史照片中,我們常看到新1軍戴美式鋼盔,新6軍則大多數仍戴英式鋼盔,而新6軍僅有少數的直屬單位獲得瞭M-1鋼盔。美式M-1鋼盔自1943年量產以來,成為當時裝備最多的鋼盔,在二戰結束後更廣泛的被許多的國傢采用,並有許多國傢以此鋼盔為基礎進行仿制和改制,其影響之巨大不可言語。我駐印軍當時用的為M-1鋼盔Model-1943/44型,其鋼盔外形較後來的改良式的M-1Model-1956型鋼盔略高。鋼盔的左側也漆有青天白日軍徽。同時,駐印軍所用的鋼盔還大量采用瞭1/4吋與1/2吋的偽裝網。
身著馬褲、馬靴的遠征軍軍官
鞋子
初期駐印軍士兵所配備的鞋子是英軍所提供的野戰用低腰黑色皮鞋、低腰黑色伽拉皮鞋(鞋底為膠底),也提供英式棕色的膠底佈鞋。在同時也使用自制的鞋款,如使用膠底的系帶式黑佈鞋以及當時國軍所慣用的草鞋,而軍官除裝備英式黑色皮鞋外還加發美制黃色低腰翻面鞋,還有很多軍官穿著馬靴。入緬作戰的中後期部分部隊也得到瞭美軍棕色雙扣環戰鬥靴和3/4高的棕色皮靴,傘兵部隊更擁有與美軍相同的傘兵靴。除以上鞋外同時英方也提供給每人三雙英制白色羊毛短襪。同時,在穿著方式上仍依國軍的習慣在穿鞋後打上毛呢料的綁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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