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农民徐晓洪家刚建起的屋墙被推倒。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吴建说,“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 (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
这话一出,震惊中国。其实,只要你不针对“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给出明确答案,掌握话语权的就会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现在大多文明国家践行的是法大于权,把权力关进法律与制度的笼子里,但考虑到中国的特色,宪法明确定了党是领导一切的,包括领导立法和司法,我们在此问题上暂时退一大步:在国家最高层面,权大于法,或法律体现共党领导与最高权力的意志,甚至权法一体、权法不分。
退一大步,换来的是最高权力之下的各级权力必须承认(他们手中的)权小于法。即然此“法”已经是共党最高权力的体现,下面的“权”自然不能大于此“法”。可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权”都利用了“权大还是法大”的模糊空间,不但喊出而正在践行“权大于法”。
而这正是我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退一步”换来的。在“九龙治水”以及各地诸侯无法无天的时代,很多人甚至怀念起了“皇帝”时代,原因很简单:与其让各地大大小小的“皇帝”盘剥,不如让一个皇帝来管。在权大于法、权力不受限制的时代,一个县长就可以胡作非为,有如暴君。
退一步希望有利更进一岁,待到时机成熟、执政者反思、民众觉醒时,废除一个皇上比铲除大大小小几百万的小皇帝,至少现实操作上要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