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聞言事”作為一種監察方式,自魏晉南北朝時起初步創立,至唐宋時期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完善。一直延續至明清時期,“風聞言事”制度仍然在監察中得以廣泛應用。清代前期,由於順治帝認為“風聞言事”濫用引發的黨爭是導致明亡的主要原因,因此“風聞言事”制度在短暫的實行之後,受到陳名夏事件影響即被明令禁止。而至康熙後期,經過長時間的休養生息和國力恢復,官員腐敗現象日漸嚴重,為瞭打擊不法、懲治貪腐,康熙皇帝重新允許科道官“風聞言事”。
自媒體時代,“風聞言事”有瞭新的版本。
不論是什麼類型的事件,總會有各種版本的解讀,傳統媒體有傳統媒體的解讀,自媒體有自媒體的闡釋,臺上的,臺下的,客觀分析的,主觀臆測的,隻要發出,反正總能“收割”自己的聽眾。作為聽眾自然首先是尊重“媒體”,相信媒體的,但自從有瞭“自”或者“新”之後,有時候就過於追求“獨特性”瞭。
而“輿論”的力量確實又非常大,“鑠金銷骨”都在須臾之間。
偶爾事件有個動態發展,那“反轉”也成為瞭常有的事。隻不過,反轉的是一波,再反轉的可能又是一波,有時候聽眾“樂見其成”,有時候也不免“捶胸頓足”。但總歸覺得大部分時候都事不關己,“吃瓜”的群眾總是少不瞭。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更古不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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