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退役新政《現役軍官退役暫行規定》已經施行一年有餘,然而依舊有很多人對一些基本常識都不瞭解掌握,以至於還有很多謠言盛行(如下圖),故借此機會做一次科普。
9.自願退役。適用於已達服役最低年限(俗稱的“非常6+3”)且未達齡的對象。選擇退休和復員兩種安置方式,或有職業發展限制、身心健康問題和傢庭特殊困難等情形的,一般都應予以批準。按照新政的規定,不滿最低服役年限者,少尉取消軍官身份,按士官復員,中尉以上降銜,並給予其他相應處分。這裡的說的處分產生的影響,之前解讀過瞭,不清楚的看【不滿6+3的軍官復員到底有啥影響?】,退役後,這部分軍官或將隻能部分享受退役軍官的待遇。自願退役一般批準(自願情形下的最高優先級)的七種情形:①現職級滿五年,均不稱職。顧名思義,這個不用多說,就是不好好幹,表現不好,懂的都懂。②快退休的,這個和大部分人無關。③主動申請復員的。④傷病殘,必須體系醫院證明,難度比較大。⑤傢庭困難。需要地方和軍隊單位出證明,材料自己要提前準備好。⑥違紀受處分的,不多說瞭。⑦其他情形,一般就是沒有。
10.調控退役。適用於根據體制編制改革、優化軍官隊伍結構等需要,對未達齡、未主動申請退役,經組織考慮安排退役的對象。明確不在調控退役對象條件之內的除外。調控退役最終解釋權歸各級組織,組織說你要被調控你也無權拒絕,當然你覺得你符合調控,組織依舊可以拒絕你,畢竟“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
11.強制退役。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但又未夠開除軍籍”的對象。屬於被動退役的,組織主動清退沒有任職資格軍官的手段,不受名額限制,時間也不限制,一旦符合被強制退役的條件,當季度就可以直接辦理退役,有效減輕單位管理壓力,釋放更多時間精力,人力物力投身備戰打仗。
12.隻滿足“6+3”基本退役條件可以轉業!!!之前有很多消息傳聞,隻滿足“6+3”基本上不可能轉業,還有說以後隻有校官以上才能轉業的,這個基本上可以斷定是謠言,就今年年初這一批的轉業情況來看,還是有不少剛滿6+3的軍官轉業的,但是他們也並不滿足調控的條件,重點還是看單位的名額情況,名額充足的且滿足退役條件時肯定是可以選擇轉業的,大傢不要恐慌!
13.退役名額會越來越少,轉業指標會跟著變少!毋庸置疑,現在的趨勢就是總的退役軍官數量減少,那轉業指標也必定減少。然後從地方安置角度來看,一線城市/省會城市和大中型城市的安置任務依舊繁重,現在都在鼓勵大傢轉業去鄉村振興,去邊疆扶貧瞭,足以看出安置壓力之大。 最後又來說部隊這一側,名額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多少競爭對手,名額多少依舊是個相對概念,部分單位“排隊轉業復員”的盛況依舊會長期存在。
14.以上,我說的可能都是錯的。但是下面兩個文件不會出錯:①已出臺的《退役軍人保障法》,這個互聯網上就有,你隻可以自己去查閱研究;②《現役軍官退役暫行規定》,這個文件各單位人力資源科都有紙質版文件,想想辦法也都可以查閱到,甚至年初剛頒佈時,內網上都有掃描版的,有心人應該有留存。至於涉及全體軍人最為關註的後路問題的《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因其復雜而遲遲未能出臺,但是相信不久以後就可以出臺。
15.學好14條之中提到的以上三個文件,你就是專傢,你就完全可以為自己進行職業規劃,何時能升職,何時能退役,盡在你掌握之中!
新政落地,大部分人長期服役已成定局。歷史車輪滾滾向前,不會因為部分人的些許不如意停下腳步。積極面對是也得繼續向前,消極抵觸依舊躲不過,新政之下,退役安置方式的不確定性擺在每一位軍官面前。如果是留,一定要擁有長期立足的本領;如果是走,一定要擁有隨時離開的能力。無論做什麼、在哪兒做,本領與能力才是唯一自我掌控的通行證。
關於服役及退役的路徑規劃,千萬不要被動地等著組織調控,時代變瞭,等靠要不再管用瞭;二是不要聽信小道消息,當下的互聯網涉軍領域魚龍混雜,不要被路邊社的流量小號洗腦。
隻有你自己才是這件事的主體,如果非要聽取意見,務必要聽從兩個意見:一個是你自己的內心,另一個就是你的傢人。至於其他人和各種自媒體(當然包括我)都是別人的經歷,可以借鑒參考,但是不要無腦聽信,要有你自己的判斷,畢竟你的路隻有你自己走!
最後,祝大傢幹的安心,走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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