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我們一衣帶水的近鄰,是人口過億,經濟總量、領土面積超過英德的一流國傢,兩國歷史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相比太平洋對岸的超級大國,中國人對日本的政治制度和選舉制度卻相對陌生,本文試圖以不帶立場,圖文並茂的介紹一下日本國的選舉制度。
二戰後,日本國的政體改為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會是國傢的權力中心,掌握立法權並由多數黨總裁組成內閣行使行政權。和美國一樣,日本國會分為參議院和眾議院,如圖1所示,參議院由戰前的貴族院改造而來,眾議院繼承於戰前的下議院。和美國不同的是,日本采取的是眾議院優先原則,當參議院意見和眾議院相左時,以眾議院的結論為準。以2007年國會兩院選舉會議為例,自民黨總裁福田康夫被眾議院提名為首相,而民主黨的小澤一郎則獲得參議院提名,後來依照《日本國憲法》六十七條規定,若參眾兩院提名的首相人選不同,以眾議院的決定為優先。福田康夫當選為第91任內閣總理大臣。
圖1 日本國會
因而國會是日本國的權力中心,眾議院又是國會中的重中之重。理論上日本國選舉制度包括地方和中央議會的選舉,國會的選舉又包括眾議院和參議院,而本文主要分析日本國眾議院的選舉制度。
自1994年改革之後,日本頒佈瞭小選區和比例代表並立的新選舉制度,在1996年首次使用至今,其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新選舉制度將全國分為295個小選區和11個比例代表區。小選區中,先在每個都道府縣分配一個,其餘的則根據人口比例進行分配,人口多的如東京都擁有25個小選區,人口少的如巖手縣隻有3個小選區。比例代表區中,將全國按照地域劃分為11個選區,總計176位議員,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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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日本小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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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比例代表區
2. 投票方式
選民在進行選舉時,手裡擁有兩張選票,一張投給小選舉區的某一位候選人,另一張票投給比例代表區的某一政黨,第一張票產生小選區的議員,第二張票產生比例代表區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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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河野與安倍
3. 復活當選
日本國選舉經常出現議員在小選區失敗而在比例選區中復活的新聞,最近的一次國會選舉中,自民黨二號人物幹事長甘利明和立憲民主黨大佬小澤都在自己所在的小選區落選,通過在比例代表區復活的方式繼續政治傢生涯。
這是由於日本眾議院選舉時允許政黨在“小選舉區”與“比例代表區”進行雙重提名。這是保證資深議員能夠繼續當選的雙保險,日本政黨可以將候選人在比例代表區候選名單中列出一個先後順序,根據政黨所獲得比例代表區的席位,按名單順序當選,其中可將部分候選人排在同一優先順位,然後根據單一選區的惜敗率取得席次。
在小選舉區,依然根據小選舉區的一般規則即得票最多者當選,但必須獲得有效選票總數的 1/6 以上;比例代表區以選區為單位提交候選人名簿,並以選區為單位計算選票,然後以頓特式計算方式確定各黨所獲議席數,按候選人名簿的順序決定當選者。
例如2009年,自民黨在東北比例代表區排出的名單如表2所示[2]。
表2 2009年自民黨比例代表區名單
第一位的吉野同時在福島縣第3區參選,對手是現任議員,民主黨的玄葉光一郎,選情嚴峻。他排在名單第一位,這樣他即使在上述選區以大比數落敗,也能夠循比例代表制的途徑成功連任。
第二位秋葉不在單一選區參選。他排在名單第二位,連任機會很大。
排在第三位的23個候選人在名單上的排名順序相同,他們的當選次序取決於惜敗率(自己的票數除以當選者的票數,即自己和當選者之間的票數差距有多小)。他們在單一選區勝出後,將被剔出名單,由其他候選人遞補。
排在最後的這3個候選人隻在比例代表區參選,除非自民黨在這次選舉中大勝,否則他們當選的機會渺茫。即使自民黨在東北比例代表區14個議席中取得7席,如果上述各候選人當中,同時在單一選區參選且獲勝者不足19人,那麼近江屋就不會有機會當選。如果名單中候選人的在小選區得票率小於10%(即惜敗率低於11.11%)時,將直接落選,失去復活當選的資格。
圖4 復活當選的甘利明和小澤
4. 頓特式計票
比例代表區根據頓特式計票產生眾議院議員席位,其基本規則是把每一參選黨派所取得票數除以一、二、三、直至議席數目,所有結果中數值最高的8位可獲得席位[3]。
引用維基百科上的例子如表3。
假設甲、乙、丙、丁四黨競逐 8 個議席,並分別獲得 100,000(43.5%)、80,000(34.8%)、30,000(13.0%)、20,000(8.7%)票。把每個黨派的得票除以 1 至 8(議席綜述) 後,數值最高的 8 位可獲得議席。
表3 頓特式計票
得票數排在第一位的甲黨獲得4席,第二位的乙黨獲得3席,第三位的丙黨獲得1席,最後一位的丁黨獲得0席。
5.準入資格
在日本國選舉,除瞭要有一定財力,交得起保證金外,還需要具備組織上的條件才有可能角逐議席。小選舉區的候選人應由政黨或政治組織提名,但是政黨或政治組織必須滿足“在最近一次國政選舉中得票率為 2%以上”或“擁有五名以上國會議員”,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候選人可以個人名義參加競選;在比例代表區,提出候選人名簿的政治組織,除符合上述條件的政黨或政治團體外,在該比例代表區內擁有議員定額 20%以上候選人的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亦可提出候選人名單[4]。
日本國選舉在小選區的席位遠遠大於比例代表區的席位,而小選區采用的和美國類似的"贏者通吃"的規則,是天然有利於大黨的候選人,因而以小選區為核心的選舉制度,有利於自民黨這樣的傳統大黨保持眾議院大多數席位,避免類似德國政壇的碎片化。而輔助的比例代表區則體現瞭小黨的意志,避免出現類似美國那樣完全的兩黨制,第三黨完全沒有生存的空間。
2.小黨漸漸邊緣化
小選區制為核心的制度帶來的小黨派的慢慢邊緣化,曾經在眾議院有一席之地的共產黨的席位數每況愈下,隻能放棄小選區的競選,轉而主攻比例代表區。
3.不公正的重復候選制度
復活當選的制度天然有利於黨內資深議員繼續把持眾議員的席位,而使選民希望其落選的意志無法得到體現,嚴重傷害瞭選民的感情。比例代表區表面上應該是選民是對政黨的投票,實際上卻轉變成瞭對政治傢個人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