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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曾发表于人民日报海外版,还有很多配图,署名李永明。但因为时间过久,我近期打算引用时,发现找到的链接一个个都失效了,图也没了,甚至变为收费文档了。为了能继续引用,我只好转贴备份一下。以下为正文。
1973年4月20日,美国第一个“中医法”在内华达州诞生了。法案从正式在州立法院提出到州长签字生效,仅仅用了5周时间,堪称神速,但其幕后准备过程却充满了传奇和戏剧色彩。因为美国医学会的标志是蛇,所以美国媒体将争取中医合法化的过程称为中医龙和西医蛇的“龙蛇大战”,而且是“美国医学史上最奇特的,一面倒的权力之争”。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内华达公众和立法人一边倒地支持的正是当时在西方几乎无人知晓的中医。
一、中医西进的新时代
1973年4月23日《时代》杂志发表了“针灸在内华达”一文,介绍了内华达州州长刚刚签署生效的中医法。文章说,一个星期前,内华达州通过了美国第一个法案承认中国医学为“专业职业”(learned profession),州立法委员会几乎全票通过将针灸、中草药及其他中医疗法合法化。此法案来自州参议院448号提案,经由参众两院通过,法案要求成立独立的州中医管理委员会,允许没有医生执照的专业人士申请针灸、中草药和中医执照,合法行医。这种用法律的方式保护中医行医的权力和民众选择中医的自由,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人们一定会奇怪,为什么美国第一个中医法没有出现在纽约或加州这样“中医重镇”?而使内华达这个以拉斯维加斯赌城知名的美国“小州”走在了其他州前面了呢?
同一期《时代》杂志还报道了发生在中国的一个重要事件,即被“打倒”了多年的中国第四号领导人邓小平低调复出,于一周前身着毛式服装出现在人民大会堂。从历史的观点看,邓小平复出的确对中美关系产生了巨大影响。后来在邓小平副总理的主持下,中美于1979年正式建交,邓小平访问美国时还被当众问及针灸的问题。虽然美国内华达州中医立法和中国邓小平复出发生在同一周,并同时被《时代》杂志报道,但是两者好像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尽管当时美国已经出现了针灸热,但一般美国公民都没有去过中国内地。公众得到的中国针灸信息多数来自媒体报道,而且当时没有中国内地的针灸师有机会来美国行医或从事研究。早期在美国从事针灸的医生大多来自台湾、香港、日本、韩国、东南亚地区,及少数早期移民海外的大陆人士,这些针灸医生主要集中在东西两岸,像内华达这样的“沙漠地域”,几乎见不到东方针灸师的身影。
其实,内华达州接受中医实属偶然,正如《时代》杂志所指出的:“让立法人接受中医,并不是因为尼克松缓解了中美关系,也不是受了毛泽东思想的感染,而是因为一个经特殊批准设在卡森市州议会大楼对面的免费中医诊所。”
关于卡森市免费中医诊所的故事,包括《华尔街日报》等多家美国报纸、杂志及专业期刊都先后发表过文章予以介绍,几乎所有文章都一致认为,这个诊所对美国第一个中医法的产生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中,福克斯(Charles Fox)先生于1974年3月发表于《花花公子》杂志的长篇署名文章,对推动中医立法的关键人物和幕后故事做了详细介绍。《花花公子》是世界知名的男性娱乐杂志,以刊登众多sexy女人照片而著称。
但英文sexy有两个含义,一是性感的和色情的,另外是有趣的和吸引人的。可能是有关针灸的故事符合英文sexy的第二个含义吧,所以得到了编辑的青睐。福克斯介绍针灸立法的文章虽然没有任何色情内容,但故事却引人人胜,压题的“龙蛇大战图”更是令人过目难忘。作者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背景作了详细的采访,提供了真实的历史资料。美中不足的是,文章在采访华人医师,描述医生语言等方面,有明显的种族偏见的历史痕迹,这些在今天的美国社会已经不能被接受了。
二、针灸对美国是个好东西
事情还要从一位地产大亨说起O此人叫斯坦勃(Arthur Steinberg),是一位65岁退休的纽约律师,他曾来往于纽约和拉斯维加斯之间做房地产生意20余年,赚了很多钱,后来还买下了拉斯维加斯最大赌场的地产,并将全家搬迁到拉斯维加斯定居。斯坦勃的夫人毕阿(Bia)是一位高雅而传统的华人,患有偏头痛的毛病很多年,看过许多医生,但也没有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西医的说法是由于她精神太紧张所致。
1972年夏季,斯坦勃偕夫人到亚洲旅行,在香港停留期间拜访了香港著名的针灸师陆易公(Lok Yee Kung)教授。经陆教授中医诊断和针灸治疗,毕阿的偏头痛明显好转。同时,斯坦勃在诊所里亲眼目睹了很多经针灸治疗取得神奇疗效的病例,令其难忘。而这些在他看来神奇的疗效,对陆医生来讲却十分普通。斯坦勃当即认定,针灸对美国是个好东西,于是就拍了150分钟针灸治疗纪实电影片带回内华达。
尽管斯坦勃的太太警告他不要以为美国医生会对针灸有兴趣,但他还是很自信地想让当地西医医生们看一看他的针灸纪录片,以引起医学界的兴趣,但他的希望很快就落空了。他邀请很多医生来看他在香港拍摄的纪录片,但他们多对此不屑一顾,越是大牌的医生,越是难请到,有人好心地劝告他,不要浪费时间了。然而失望不仅没有使斯坦勃止步,反倒使他下了决心要将“针灸这个好东西”合法地引进美国。因为美国的行医执照归各州管理,所以只能各个击破。他选定从内华达州开始实现他的目标,因为内华达州比较小,当时只有不到50万的人口,在美国50个州中,按面积排名第7,按人口排名第35(2007年)。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内华达州不仅立法程序严谨,而且选民少又比较好沟通,州参众两院的立法委员也很接近选民。但斯坦勃知道他面临的是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障碍重重,自从1971年美国出现的大众针灸热以来,美国医学会一直在努力要求各州由执照医生来控制针灸的使用,结果将很多针灸独立发展的计划扼杀在摇篮之中。
斯坦勃经初步调查后发现,当时针灸在美国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糟。堪萨斯等州已将针灸列为非法,尽管有数百名患者请愿,纽约州还是强行关闭了新开的曼哈顿针灸诊所,此事还成了轰动全美国的新闻。在医学会的压力下,纽约州行医管理委员会曾作出决定:“目前,针灸还不能被理解并被采纳使用,只有具有西医执照的医生在科研的情况下才可以扎针灸。”纽约的近邻康涅狄格州和新泽西州随即表示照搬纽约的规定,而中医针灸的重地,加利福尼亚州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导致很多针灸师因无照行医罪被捕。明尼苏达、密歇根、佛罗里达、得克萨斯和印第安纳等州也规定只有执照医师才可以扎针灸。很明显,美国医学会已经控制了局面,大势所趋,斯坦勃没有理由期望内华达州的医学界能作出什么不同的举动。
众所周知,内华达州素来以能给予人们在其他州不能合法得到的东西而出名,该州有著名的拉斯维加斯赌城,甚至娼妓服务在一些地区也是合法的。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自1925年以来,州立法机构将赌博合法化,取消了遗产税及通过了6周快速离婚案后,内华达州反而变得非常保守,很少在制定法律方面领先于美国其他州。在医疗相关的立法中,内华达州尤其保守,整脊医生曾经花费了很大力气才在此地争取到合法地位。整骨医生在美国已经得到了同西医师相似的地位,但当时在内达华医学界,却被看成是“二等公民”。内达华的参众两院立法人与其他州又有所不同,他们非常注重维护本州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党派之间的成见不是很强,受工会的影响也不大。
三、身手不凡的大律师
面对复杂的情况,斯坦勃先生意识到他必须赶快采取行动,因为当时离1973年1月内达华州每两年一次的立法会还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律师出身的他采取的第一项行动是雇用了该州最好的政治游说公司——五月广告公司(May Advertising Agency 0为了做些铺垫宣传工作,五月广告首先将斯坦勃的l50分钟针灸纪录片压缩到30分钟,在州府卡森(Carson)市等地的电视台播放。斯坦勃也亲自出马,在拉斯维加斯赌城,有众多富人参加的乡村俱乐部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开场合多次发表讲演,向公众介绍中医针灸。
为了运作方便,斯坦勃还成立了美国针灸学会(American Societv ofAcupuncture,Inc.),他自己任主席,可能是为了注册或游说方便,“学会”是以公司(Inc)的形式注册的,因为公司是可以营利的,这一点后来还成为反对派攻击斯坦勃的口实,说他的目的是利用针灸营利。美国针灸学会的名称一直保持到今天,但已经注册为非营利的学术组织了。
直到1972年11月中旬,斯坦勃仍然天真地深信他的中医合法化提案应该得到西医界的支持。他决定请香港的陆易公针灸师到美国来给当地的医学界做针灸治疗示范,得到陆教授同意后,五月广告公司的布朗(Bob Brown)先生向内华达州的行医管委会提出申请特别临时行医许可证。委员会投票结果:全票反对。委员会的律师甚至很粗鲁地对布朗说:“我们不会给你们的中国人发执照”(“we are not going to license your Chinaman.”)需要注明的是,“Chinaman”一词带有贬义色彩,因美国华裔的抗议,目前在美国公开场合已经没有人再敢使用,但30多年前,种族主义的言论还是到处可见的。
正是因为受到如此凌辱,斯坦勃律师的团队痛下决心,彻底抛弃幻想,甩开西医界的控制,争取直接将中医合法化提案交给立法机构通过。斯坦勃开始发表电视讲演,告诉公众他遇到的挫折,号召大家支持他的提案。到1973年1月州议会开立法会时,他已经收集到了1.7万多名支持针灸者的签名。与此同时,布朗安排公司最好的政治说客乔伊斯(James Jovce)负责公关。据乔伊斯回忆,他刚开始到议会去游说,介绍他的中医合法化提案,讲到针灸、中草药的时候,常常引来各种嘲笑,他感到很沮丧。一天,他突发奇想,如果针灸真的是像我讲述的那样神奇,为什么我们不能给这些立法人当场示范呢?
乔伊斯马上找到他的老朋友,民主党州参议员及健康福利委员会主席沃尔克(Lee Walker)先生,并安排陆医生给沃尔可做了一次私下的针灸示范,说服了沃尔克支持斯坦勃起草的一个“紧急提案”。提案内容为:推翻州行医管委员会的决定,给予陆医生在内华达州针灸示范2周的许可证,欢迎媒体和立法委员参观。在沃尔克议员的鼎力支持下,紧急提案在参众两院顺利通过,第三天即由州长签字生效。
此时,西医师们开始紧张起来,立法委员中的唯一执照医师,共和党州众议员布劳本(Robert Broadbent)突然提出一个提案:“将针灸科研合法化,但需要在执照的医生指导下进行。”此提案显然代表了美国医学会在多个州推行的政策。但很明显,布劳本医生已经作出了让步,因为他原来对针灸的看法是:“无稽之谈,同搓脚和催眠术差不多。”
但这个转变来得太晚了,还没等布劳本的提案离开健康福利委员会,陆医生已经开始他的针灸示范了。乔伊斯虽然对示范成功充满信心,但他还是有些担心。他讲:“我们准备在卡森市要做的事相当于派出我们最好的外科医生到香港,要求他们2周内在旅馆里做25例心脏移植手术,以此来证明西医是有效的。”
四、神奇的中国针灸
针灸示范安排在卡森市最大的一问旅馆赌场的二楼会议厅里,距离州立法大楼只有一街之隔。经游说公司和媒体的宣传,针灸示范在当地广为人知,自愿者源源不断,导致一票难求。在1000多名自愿接受针灸治疗者中,有70人人选,后来还有很多人不请自到。陆教授从早上8点开始不问断地看病,一直工作到半夜,每周6天。
反对者马上开始攻击,说被选中的病人是被雇用的假病人,疗效也是假的,但针灸的神奇疗效令这些无稽之谈不攻自破。有一位拉斯维加斯的老太太,股骨头骨折后做过2次手术,已经7个月不能走路了,医生告诉她还需要做第三次手术。当着30多位立法议员及电视台、电台和报社记者的面,只经过一次针灸治疗,老太太不用任何帮助就能下地行走,以至于人们不得不请她停下来。
还有一位并没有预约的患者专程从芝加哥飞过来,他患有不能自制的痉挛性摇头症,久治不愈。据他自己讲,过去10年里,他的医疗费账单高达2.3万美元,这一次,也是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了。陆教授为他扎针仅仅几分钟,痉挛就明显缓解。
五、类似的病例还有很多
在乔伊斯看来,真正的突破发生在第二天的晚上,民主党参议员追库里(Stanley Drakulich)出乎意外地问陆教授是否能给他治疗一下,因为很多年来他的手臂一直举不过肩。不大一会儿,人们发现躺在床上的州议员身上扎满了针。第二天,追库里在立法委到处给人展示已经好了很多的手臂。追库里一共只接受了4次针灸治疗,他多年的痛苦就这样消失了,坚冰就这样被攻破了。
新闻记者阿姆斯特朗(Armstrong)从1965年起就患有美尼尔症,经针灸治疗后,他将治疗结果发表在报纸的头版以支持中医法案。阿姆斯特朗的内弟,几年前在煤矿爆炸时听力受损,经过12次针灸治疗他就把助听器给扔了。还没等2周的针灸示范结束,就已经有20多个立法议员接受了针灸治疗,他们的病症从背痛到溃疡五花八门。
乔伊斯介绍说,他忽然发现自己的位置转换了,好多立法议员主动找他帮忙,问是否能请陆教授为他们的夫人、丈母娘或慷慨的捐款人治病。乔伊斯说:“我到卡森市本来是做公关游说人的,没想到后来却变成了一个慈善牧师。”
六、一边倒的胜利
相反,西医们在州立法会作证反对中医提案却受到了议员们冷冰冰的待遇。内华达州医学会会长沙迪医生(John Sande)说,他最初到议会作证时感觉还可以,但当他在辩论时说,我们对针灸了解得还很少,这是未经验证的疗法,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时,一个参议员竞打断他的话说:“你们这些医生一直在故意拖延,我们这些议员要给你们做个样子看看事情应该怎样办。”会议主席还在一旁“帮腔”说,你只有30分钟,赶快讲。
正当陆教授在立法院对面用针灸创造一个个“奇迹”时,州参议员会议已经通过了中医合法化提案。当街道对面的针灸示范尚未结束,参议员们就以20对0的投票完成了他们的工作。
按照法律程序,下一个步骤需要州众议会通过。提案由州众议院健康福利委员会主席,来自拉斯维加斯的黑人民主党众议员贝内特(the Reveend Marion Bennett)提出。贝内特自己也接受了针灸治疗,他说:“议长先生,我们将要讨论的这个提案十分特殊,支持本提案的证人们以亲身经历说明这个疗法的作用,这是患者的希望,穷人的梦想,我强烈要求通过。”果然,提案以34对2票顺利通过。毫无疑问,反对的两人之一就是那位医生众议员。
据当时《时代》杂志报道,法案讨论之前,在内华达州近60位立法委员中,有一半人接受过陆医生的针灸治疗,还有更多的人因为看了针灸示范而转变了看法。众议员史密斯(Rober Hal Smith)说,经针刺前额和鼻子两侧,困扰了他20多年的鼻窦堵塞消失了,而他夫人也同样很感激,因为议员晚上睡觉不打鼾了。另一个议员说他从童年时代就有的膝关节疼痛,经针灸治疗也好了。第三位议员讲他腿部的一些毛病,经治疗有了暂时的缓解。很多选民甚至恳求他们的议会代表为他们在诊所预约一个针灸治疗的机会。一位议员的秘书说,简直就像天使来到这里一样。
怀疑者则质问立法委员接受免费针灸治疗是否合适,并指出针灸诊所和为此提案游说背后的支持者是一个叫美国针灸学会的公司,如果奥可乐翰(Mike O’Callaghan)州长正式签字法案生效,该公司将会通过针灸赚很多钱。对于接受免费针灸治疗,州参议员瑞格吉(William Raggio)解释说:“我们没有人懂得针灸,我们想最好的办法是亲身尝试一下。”记者开玩笑地说,真新鲜,就连内华达州立法委员在发牌之前也要检查一下扑克牌。
最后的一关是州长签字。在等待期间,美国医学会宣布内华达州立法议员完全忽略了他们的意见,沙迪会长找到州长要求施行否决,但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理由,太晚了。
七、提案和执行过程
内华达州中医管理委员会委员及秘书爱德华(William M.Edwards)医生,于1974年6月在《西部医学》杂志口撰文详细介绍了内华达州中医法立法提案和执行过程,提供了权威的史料。文章记载中医立法和执行过程如下:
1972年11月13日 内华达州行医管委会接到斯坦勃的申请,发给香港陆教授在内华达州针灸示范的临时执照。
1972年12月5日 内华达州行医管委会开会决议,拒绝发给陆教授针灸示范执照,认为:“针灸疗法不能被很好地理解并接受为本州的临床医学”。
1973年1月15日 内华达州开始两年一度的立法会,内华达州医学会提出建议修改法律,要求除执照西医师以外,禁止其他人使用针灸。
1973年3月7 日 内华达州行医管委会开会期间,接到纽约律师及地产商斯坦勃送来的申请,要求发给香港陆教授为立法院针灸示范的临时执照,并附有参议员及健康福利委员会主席沃尔克的邀请函。
1973年3月12日 参议员沃尔克在州参议院提出允许针灸示范的紧急提案S.B.420,提案不需要讨论即无异议通过,众议院随后于13日通过,l4日州长签字生效[115]。议会和州长接到了来自全美国无数申请针灸治疗的电话和信件。
1973年3月14 日 参议员沃尔克在州参议院正式提出针灸和中医行医合法化提案S.B.448,同时要求成立中医管理委员会。陆教授于3月19日~4月6日进行了针灸示范。提案经参院讨论全票通过(20对0),随后众议院也讨论通过,仅有2票反对(34对2)。
1973年4月20日 奥可乐翰州长正式签署S.B.448法案生效,美国第一个中医法诞生了。
1973年4月到5月 奥可乐翰州长任命5位中医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律师、医疗管理官员、执照医生、教授及公众代表各一人。同时还任命了5位中医顾问委员会委员,从名字上看大部分为华人或亚裔,分别来自或受教育于加州、台湾、北京及香港。陆教授为5人之一。
1973年5月15日 中医管理委员会首次会议。尽管中医法允许有一定资历的中医师可以不经考试获得行医执照,但中医管委会一致同意顾问委员会建议,所有中医执照申请人均要通过委员会的专门考试才能获得中医执照。考试内容和执照分为4种:中医、中草药、针灸和针灸助理。
1973年11月13日 中医管理委员会审议了中医顾问委员会委员的资格调查报告,特别批准未经考试发给4位顾问委员中医或针灸执照(Chester Chin,Tom Po Chin,Yee-Kung Lok,Jane Lee),另一位委员(Yiu Wing Choi)在学历调查完毕后于1974年1月31日也获得了执照。5人中只有一位(JaneLee)是执照西医师,获得的是针灸执照,其他为中医执照覆蓋针灸。
1973年12月6~8日 在内华达大学进行了3天中医考试,内容包括西医医学基础、中药、针灸、面试英语口语和临床实践。笔试部分可选择英文或中文试题,只有一位白人应试者索取了中英文两种考卷。共有24位应试者,除一人外均为亚裔,大多来自加州,还有香港3人,台湾2人,韩国2人,没有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4年3月13日 根据考试结果,中医管理委员会批准了l2位通过考试者获得中医或针灸执照,加上中医顾问委员会5位委员,共有l7人获得内华达州首批针灸执照。
需要说明的是,内华达州很小,需要的中医师并不多。该州2008年公布的执照东方医师和针灸师也不过40余名。
八、星火燎原
历史的必然发展往往充满了偶然事件。据后来的分析评论认为,中医合法化的议案在内华达州通过,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反对派的无知造成的,如果那些反对提案的医生们能认真地研究一下斯坦勃律师的最初设想,或早一点提出让步方案,中医合法化后很可能还会在西医的控制之中。
对于坚持要控制整个医学界的西医学会来讲,这是一个不祥的开头。后来,美国其他州也效仿内华达州,将中医或针灸分出来单独立法管理。比如加利福尼亚州于1975年7月通过了针灸职业合法化提案,规定7名中医管委会委员中要有5名是中医,西医不能超过2人。纽约的第一个针灸法案也于1975年8月9日通过,于1976年4月1 日发出第一批针灸师执照。纽约主管医师执照的执行秘书,默纳汉(Thomas Monahan)先生曾参加过针灸法的起草。据他介绍:“当时在纽约立法史上当时还是第一次把医学分割出一块,将针灸单独立法来管理,但后来实践证明这样也不错。”随着各州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中医针灸师独立行医的权利就这样在美国逐渐得到了法律保障,一直发展到现在,形成中医针灸师在大多数州都可以独立行医的局面。
内华达州于1973年通过的中医法案有三个特点:首先这是全美国第一个中医法,史无前例;第二,合法化的内容是中医,包括针灸和中药,而不仅仅是针灸;第三,法案承认中医的独立地位,没将中医设置于西医控制之下。数年后,新墨西哥州的法学教授斯瓦兹(Robea Schwartz)在一篇文章中评论内华达州中医法的影响时说,这实际上是“对医生控制权力的挑战”。后来的实践证明,各方面对此法案都很满意,内华达州还将中医法案于l975年进一步修改,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针灸治疗费用,并将法案中中医的定义进一步扩大为东方医学,以覆蓋类似的传统医学。
内华达州中医法案给当时为法律问题困扰的美国中医界带来了希望,充分显示了民意的力量,为后来美国各州相继诞生的中医和针灸法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因为陆医生对内华达州中医立法的卓越贡献,后来人们称他为内华达“东方医学之父”。而对于斯坦勃律师的贡献,则较少有人留意。但重读过这段历史的人都会同意,斯坦勃律师应不愧为“美国中医立法第一人”。
从1973年内华达州通过第一个中医法,到2006年肯塔基州通过的针灸法,美国已经有44个州颁布了针灸或中医法。各州法案虽然不尽相同,各有千秋,但没有一个法案像内华达州那样充满传奇和具有首创意义。
如同斯坦勃律师最初想的那样,“针灸对美国是个好东西”,针灸法的最大受益者是美国民众,是那些经针灸和中医治疗痊愈或好转了的千百万患者。中医法的直接受益者还有针灸师和中医师,法律保护他们可以自由地用专业技能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很多人以此谋生。此行业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有很多华人从业者,许多美国患者还专爱找华人针灸师看病,针灸和中医解决了很多华人在美国的就业问题。所以说,针灸是中国除中餐以外最大的“海外民族产业”。
美国立法接受中医的另一个影响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肯定,用法律形式承认中医是专业职业,充分说明不分文化背景、种族及肤色,只要有价值的东西,就会被接受和传播。西方民主社会的开放理念、实用观点及对其他文化的尊重也体现在中医立法之中。内华达州中医立法作为一个法律案例,对今天很多争取权益的法案仍有启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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