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在山谷中吶喊,是為瞭宣泄情緒。也在爭吵時吶喊,是為瞭獲得勝利。魯迅先生的《吶喊》通常被認為是要喚醒“鐵屋子”裡的國民的,是有力而猛烈的。但是我讀完後,隻覺是一位慈祥但深沉的長者在冷靜地訴說,悲哀,憤怒,感動,思考,大愛,匯聚成瞭一聲無聲地吶喊。
而吶喊終究有原因,魯迅為何而吶喊呢?縱覽全書,寫的無一不是小人物,小角色。迂腐的孔乙己,冷漠而不軌的藍皮老五,可憐的阿Q都是所謂“底層”的人,與其說作者是在批判他們,不如說是替他們而悲哀。《一件小事》中,來到京城的“我”一天比一天看不起人,被刮蹭倒的女人隻是裝腔作勢或試圖訛詐罷瞭。但同為勞苦人的車夫不聽客人吩咐,執意扶起她而走。“我便頓時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瞭,需仰視而見。”“我”想獎勵他,卻最終發現自己還是站在瞭高高的臺子上,哪裡來的資格呢?文章最後說,這件小事讓他慚愧與自新,並增長瞭勇氣和希望。《兔和貓》中,作者為兩隻死去的小兔發聲:“假使造物也可以責備,那麼,我以為他實在將生命造的太濫瞭,毀的太濫瞭”。可見,魯迅先生並非是向國民吶喊,而是為他們而吶喊。他對普羅大眾懷著悲憫和同情,又怕自己站的太高,對他們懷著一種悲情的敬意。他要吶喊的,是那隻吃掉瞭兔子的虎視眈眈的黑貓,他要用書箱裡的氰酸鉀來反抗,向敵人吶喊。他站在人民中,為瞭人民,為瞭希望。
這無聲的吶喊發的有根據,這發聲的人卻是孤單。大傢都在“鐵屋子”裡昏睡著,麻木著。《阿Q正傳》裡的阿Q用著“精神勝利法”,戰勝瞭趙太爺,閑人們,其實是在戰勝自己。我們不可能不清楚挨上一巴掌後的痛楚,即使再暗示自己“勝利”瞭,那自尊,不甘和疼痛也無法抹去,會不時地跳出來再扇我們個巴掌。阿Q卻行。不敢想的是,多少次的無奈和痛苦才能訓練出來。他同樣也欺負著別人,自己本就是最底層的可憐人瞭,卻還挑釁著“看不起”的王胡,欺負過路的小尼姑。似乎當還有人比他弱小和卑賤時,他就總能找到得意和慰藉。實在無法消磨,便打自己兩巴掌,編稱呼來使對方比自己更低賤。這所有種種,都是在欺騙自我,尋求慰藉。哪裡懂得反抗,最終落得魚肉罷瞭。同樣的,《白光》裡的陳士成,落榜是因為“十六年來無一個考官懂文章”,心心念著祖上的闊綽和“白光裡的寶藏”,終究是貪戀瞭世俗欲望,送瞭性命。很多人在責罵,說這自欺欺人的“精神勝利法”與麻木是我們的國民的“劣根性”,向他們猛攻。我卻在想,是什麼造成瞭這樣。不可否認的是,我們一向將“生”看的很重,堅信唯有生存下去才能幸福。這本該是我們民族的優點,勤勞勇敢地追求生存。但當社會異變後,階級產生後,生存有時變得那麼卑微與不易。趙老爺或許躺在傢裡便能生財,阿Q卻借住在土谷祠,靠賒賬度日。他又哪裡敢還趙老爺一巴掌,倒還要給捉他來挨打的地保付錢。當現實過於痛苦,我們便隻能轉向虛幻,羅曼羅蘭那偉大的英雄主義的要求也未免太高。魯迅先生對他們是懷著悲憫的,我們既沒資格,也沒理由去批判他們,我們真正該做的,是同情和理解他們的無奈,去改造這個社會,去抗爭,努力讓更多人真正的活著。
而最令我深思的一篇是《鴨的戲劇》,善良的理想的詩人愛羅先珂買回的鴨子吃瞭先前的蝌蚪,他隻能“唉,唉”地嘆氣。這過於理想化的“博愛”不能救瞭他們,終會以“鴨子的喜劇”而收尾。妥協,是無用的。
我讀的《吶喊》,是無聲的。少有猛烈的批判,隻有無限的悲憫和關切。“鐵屋子”外的人試圖通過吶喊叫醒裡面的昏睡的人,絕不是以責備和絕望為目的,而正是因為他們值得拯救,擁有希望。同時我也讀到瞭些教訓,我們並不比別人高貴多少,相比批判,更重要的是思考。俄國作傢陀思妥耶夫斯基說,對於狹隘的普通人來說,最省力的就是自命不凡,自以為與眾不同,並且毫不猶豫的引以為傲。
也許《吶喊》給我帶來的不隻是明白那個時代的禁錮和國民的麻木,而更多的是悲憫和理解。我們永遠無法做一個拯救者,我們隻能去理解和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