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拘留,可能大傢都不會感到陌生,一般老百姓通常情況下會認為拘留就是被公安機關抓去“坐牢”瞭,其實這種理解是不客觀、不全面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拘留分為三種,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生活中,我們接觸的比較多的拘留其實就是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本文將為大傢詳細解讀這兩種拘留形式,一次給大傢講清楚什麼是拘留。
一、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又叫治安拘留,一般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人,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一種,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處罰期限不超過15日,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行政拘留的法律文書叫行政處罰決定書,執行行政拘留的羈押場所是(縣)區級拘留所。
公安機關特別是派出所會經常適用行政拘留處罰,主要依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條款,該法中有的條款直接規定瞭隻能拘留,有的條款中規定瞭可以罰款也可以拘留,要求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進行判定,由於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部分條款規定的有些模糊,這對於辦案民警就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為瞭規范這類自由裁量權,各省市公安廳都相繼出臺瞭結合各自經濟社會實際的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標準,引導民警根據標準來作出具體處罰,這些裁量標準大都是公開性的文件,可以在互聯網上搜索的到。
因此,法律對行政拘留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需要逐級審核,最終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決定書的的落款是(縣)區級別公安機關的公章,派出所無權作出行政拘留裁決。
辦理行政拘留的程序主要是:受理案件--調查取證--行政處罰告知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拘留傢屬通知書等。
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公安機關就可以依法決定並執行,是公安機關的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
其中,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刑事拘留適用於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隻要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就可以瞭。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0日,再加上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期限最長7日,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隻有37日。刑事拘留的法律文書叫拘留證,執行刑事拘留的羈押場所是(縣)區級看守所。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知道:(1)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期限為3日;(2)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日,即4至7日;(3)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辦理刑事拘留的程序主要是:受案--審查--立案--偵查取證--傳喚--刑事拘留證--刑事拘留通知書等
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
說瞭那麼多,用五個特點總結一下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第一,法律性質不同。行政拘留盡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隻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瞭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針對的對象不同。行政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象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適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第四,適用機關不同。行政拘留隻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第五,羈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並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四、關於拘留是否會留案底的問題
根據兩高三部印發的《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根據2021年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其中所稱的犯罪記錄,是指我國國傢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的客觀記載,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情況均應當視為無罪。
行政拘留不屬於犯罪記錄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違法記錄在公安機關的內部警務平臺上應當是可以查詢到的,而且會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並且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這對報考公務員以及特殊部門雇員的當事人的政審環節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具體會怎麼影響,還要看招考單位及職位的具體政審要求。
如果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瞭,隻要是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者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辦案單位撤銷案件、撤回起訴、對其終止偵查的,都屬於無犯罪記錄人員,也就是沒有案底。隻要是沒有被法院判過刑,就沒有犯罪記錄,就可以要求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我是蘇sir,歡迎關註我的微信公眾號 「蘇sir說法」,曾有十年公安工作經驗,先後在刑偵、派出所、法制科等部門工作,辦理過多種類型的刑事行政案件,現從事律師職業,實務經驗豐富。
目錄:一、鄧祿普乳膠床墊質量怎麼樣?二、乳膠床墊的優缺點及厚度選擇三、鄧祿普乳膠床墊和枕頭怎麼樣?四、鄧祿普乳膠床墊...
祝福生日快乐 1. 2. 3. 结婚祝福 1. 2. 3. 4. 祝学业有成 1. 2. 3. 祝笑对人生 1. 2. 3. 图源网络,侵联删~ 如果 ...
金融百词51-票据发行便利 Ø定义:票据发行便利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的承诺。根据事先与商业银行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