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無論是小本生意,還是大買賣,總有不守江湖規矩的。
往往在合同履行完畢、項目結束或者貨物送到後,對方遲遲未支付款項,收款方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時,容易出現糾紛,例如對方不承認已經收到貨物,或者對數量、價格有爭議,或者又對貨物的質量問題扯來扯去。此時,提前簽訂對賬單就顯得格外重要。
在實踐中,對賬單沒有統一的格式,通常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中被稱作“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之類的。
在法律上,對賬單的格式並不重要。務實地說:“黑貓白貓,抓到耗子就是好貓”。
故評價一份對賬單的質量,就要看它對固定事實、平息紛爭產生瞭多大的作用。一份考慮周全的對賬單,足以讓我們啟動訴訟程序時如虎添翼。
那制作對賬單時應註意哪些問題呢?
【一】雙方名稱應當精確
對賬單將來可能是起訴的關鍵證據,雙方名稱千萬不可使用簡稱。要耐著性子、不怕麻煩,把雙方或各方的全稱一字不落地寫上去。除瞭寫清楚名稱之外,我們建議將公司的統一信用編碼、個人的身份證號也一並註明。
【二】援引合同及編號
對賬的范圍,可能是此前一個季度或者一年的賬目。因為對賬單的側重點在款項事實的確認,而在訴訟時,法官需要審理的不僅僅是款項,首先還是需要結合雙方的合同。制作對賬單,應契合法官審案的思維,把合同與對賬單結合起來。在對賬時,最好將此前已經簽訂合同的名稱、編號、日期備註清楚,以便形成證據鏈。
【三】貨物名稱、數量、價格應當明確
對賬的一個核心目的,就是要將貨物名稱、數量、價格等實際情況,通過事後簽署的方式固定下來。買賣合同的貨款,主要就是數量和價格。若簽署過好幾份合同,一並對賬,應當以合同內容為基本分類標準,分別書寫清楚。此外,還應備註對方已經收到貨物且無質量異議的情況。
【四】區分應付、實付和未付
如果收貨方在對賬前已經支付過一部分,應當如實記載,計入實付部分,最終計算得出未付金額。將未付金額明確記載,這就完成瞭對賬單的主要內容。但還需註意,這裡的金額是否含稅,要根據合同約定和雙方合意,如實記載。
【五】付款期限的註明
在兩種情況下,仍建議在對賬單上對付款日期做出明確:①合同未約定付款期限;②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尚未到來。明確付款截止日期,可以對付款方產生道德上的督促,對於逾期利息的計算也有重要意義。
【六】對付款期限的補救
除瞭付款期限之外,在對賬單中還可以對許多重要事項進行特別約定,以彌補合同的不足。此時,對賬單已經不純粹是對事實的確認,而同時具備補充合同、擔保合同的性質。可以在對賬單中補充約定的重要條款可以包括:①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②管轄法院的選擇;③擔保責任的設定。
下面請看對賬單的表格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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